长三角律师网
一、农村都不给女儿继承权符合法律规定么?

首页>>法律知识

    一、农村都不给女儿继承权符合法律规定么?儿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不因是农村而改变,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女儿也不例外。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二、为什么在农村女儿基本没有继承权?1、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很严重。因为农村一般都靠种地过日子,而种地需要劳动力。男孩子天生力气大、会干活,家里男孩多的一般日子都过得不错。而女孩子一般擅长洗衣、做饭,不大会干农活,劳动力少了,日子过得差,就会受人欺负。所以农村人都很重视儿子,对女儿不那么上心。家产也都会给儿子,不给女儿。2、农村养儿防老的思想。在农村,大家都有养儿防老的传统。养儿子是为了传宗接代,也为了将来养老。所以养儿子,要给他盖房子、买车、娶媳妇。家里所有的财产都是给儿子准备的。而女儿都会嫁人,出嫁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所以财产没有女儿的份。3、农村的家产不是只给儿子继承,而是儿子媳妇一起继承。女儿同样是别人家的媳妇,出嫁从夫,也会继承别人家的财产。所以一直以来,大家都沿袭这个规矩。只有按规矩办事,才能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综上所述,在我国广大农村,养儿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这样在分家的时候基本不会给女儿财产,女儿也享受不到继承权。其实也不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从法律角度看,男女的权利地位平等,都可以合法的继承遗产。如果女儿这方面的权益被剥夺,可以找有关部门反映。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可撤销婚姻登记与继承权的关系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当中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其实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只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围之内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其实有一些权益和其他的一些正常婚姻关系都是不一样的,在遗产继承方面也是另当别论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可撤销婚姻登记与继承权的关系是什么?一、可撤销婚姻......


·改嫁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吗
      有的女性在丈夫过世后,便会进行改嫁,而对于改嫁的儿媳,日后要是原来丈夫的爸妈,也就是自己的前公婆去世了,那么是否还能继承他们的遗产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改嫁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吗。一、改嫁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


·遗产法的法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民法典》的法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需要指出,我国并没有被命名为“遗产法”的法律。关于遗产处理问题,主要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民法典》是相当于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本百科全书,其中包含了各种各类的遗产处理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公民向人民法......


·民法总则胎儿具有继承权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胎儿具有继承权内容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当今社会不乏因为继承问题而导致鸡犬不宁的家庭,因为各种各样的利益纷争而无所不用其极。胎儿的继承权的具体内容究竟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帮您介绍一下与之有关的法律规定。一、胎儿有遗产继承权的法律......


·开发商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哪些程序
      开发商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哪些程序公司以及企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的经营管理如果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资不抵债”的情况,只能走到破产的地步。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特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这是出于对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那么,若开发商申请破产清......


·单位自首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再考察我国《刑法》分则对单位犯罪的处罚规定,绝大部分是规定采取双罚制,即不仅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处罚犯罪的单......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的可以采取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但是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合同,法律规定的签订方法是不同。那么您知道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形......


·合同中违约责任不对等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合同中违约责任不对等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在日常发生的经济行为中,人们除了签署购销合同,还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然而违约金的约定不一定就是符合现实的,因为签署合同双方的主体可能在合作中位置是不对等的,这时候可能合同中也会存在不对等的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假如发......


·最新的劳动法辞职规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不管是员工想要离职,还是雇主想要解雇员工,用人单位及员工都有自己一定的权利,如果存在利益上的纠纷便需要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法辞职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为您解答。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卖方违约的情形。当卖方单方面违约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发生房价上涨的情形,购房者一定要留个心眼。那么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犯哪些罪会被判死刑,判死刑怎么争取改判死缓
      虽然我国已经取消了很多犯罪的死刑处罚,但对于一些重罪,仍然是保留了死刑的。不过,我国一贯也坚持慎用死刑,针对一些罪刑比较恶劣的犯罪,才会对行为人适用死刑。那么具体说来犯哪些罪会被判死刑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犯哪些罪会被判死刑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面积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地址:南京市浦口泰冯路58号(泰山新村看守所......


·镇江律师成功辩护一起盗窃犯罪案件
      被告人顾某某驾车送本厂押运人员到某市银行为本单位用大额面值人......


·撤销权消灭后怎么办?
      撤销权消灭后怎么办?一、撤销权消灭后怎么办当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其撤销权也随之消灭,是无法救济的。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哪些?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在行为撤销前,该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在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一......


·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犯罪分子在罪大恶极时,则可能会被依法判处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对于故意杀人等犯罪,死刑是最高刑。不过,法律中规定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呢?在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如何争取免......


·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工伤陪偿,我亲戚在上班时被烧伤现在没有去监定等级
·请问怎样才能知道小产权房用地不是农耕地
·怎么关注公众号,在公众号没有四会市强制隔离戒x所
·咨询重婚罪,离婚后财产分割问
·男方婚前房屋,女方要求加入自己名字,婚后房产就是共同财产了吗
·全封闭电动三轮车佳木斯能上路吗
·不签劳动合同,不买保险,我们解雇怎么办?
·轿车和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电瓶车驾驶员需要动手术治疗,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先行垫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