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的一种关系,我国劳动法的实务中,大多数的劳动纠纷都是由劳动合同引起的。而不签劳动合同就会导致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出现,那到底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
一、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二、怎样处理事实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据此,在劳动
合同法
情况下,事实劳动关系存续的,会带来两个后果,一是双倍支付工资;二是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该如何依法处理目前的事实劳动关系,以避免新法实施后的风险呢?
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实践中,多数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因为用人单位不愿订立或疏虞订立所导致的。但是,还有一些事实劳动关系是因为员工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结果。对于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其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规定其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将有权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3、根据法律规定,解除目前的事实劳动关系。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法定解除。协商一致解除是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的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方再选择法定解除。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职工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另外,对于本单位连续工龄10年以上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到底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实践中,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很重要的,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如果不能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对劳动者来讲是很不利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签订合同可以对双方的合作提供良好的法律依据和标准,所以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来说合同的签订都非常重要,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到底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回答。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中,通常要经过招标、投标、定标这几个过程......
·
农民工该怎样讨薪?农民工讨薪流程是怎样的?
农民工该怎样讨薪?农民工讨薪流程是怎样的?一、农民工讨薪流程(一)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时:(1)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伤残鉴定?
生活中,劳动者如果在工作中而受伤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国家制定劳动法规定了工伤赔偿的赔偿标准,不同程度的工伤所要求补偿的费用有不同的标准,因此本文以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伤残鉴定为具体例子说明,并对工伤赔偿标准作部分相关延伸,请您往下阅读。一、因工伤而脑震荡能评几级伤残?1、工伤-脑......
·
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是什么?
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防工程随处可见,如小区地下停车场、地铁站地下管线等。人防工程没有统一的构成,要结合地形地势来修建,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也发挥着重大作用。那么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都包括哪些?我们简单整理了一篇短文,让我们往下阅读。一、人防工程的构造人......
·
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在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过程当中,由于自己经营得当,可能企业的规模会越做越大。比如在经营的过程当中总共是进行了分公司的成立,分公司成立以后,员工会将人员进行调动和分配,或者分公司重新占社会上招纳人才,这种时候我们需要搞清楚,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怎么确认?针对这一问题......
·
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如何处理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参加的,否则该过户行为将无法顺利完成,也就意味着新房主将拿不到房产证,而离婚夫妻办理房屋过户亦是如此。那么,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解答。一、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房屋过户过程中的一方不配合的......
·
个人的土地使用法是什么
个人的土地使用法是什么在我国,公民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才可以合理地对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当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土地暂时可以归个人所有,那么个人的土地使用法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以下的资料当中为您做出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您......
·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吗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吗随着房价的日益增长,对于我国的公民来说,购买一套商品楼实在是不容易。所以,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购买小产权的房子。小产权房子不仅和商品房在价格上有一定的差别,在土地使用证上也是有所差别的。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小......
·
赌博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
·
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之后,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需要按照事先规定
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之后,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需要按照事先规定的建设工程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办法承担维修责任。该管理办法的制定,需要发包方与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性质进行约定。只有在维修范围内的,才需要承担免费维修的责任。建设工程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
·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一、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货币15个工作日左右就好如果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增资时间相对比较长大概2个月左右增资流程如下: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拿回驾照吗?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勘查,以确认双6方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交警会将当事人的驾照暂时扣押。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拿回驾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拿回驾照吗?简易事故的出了责任认......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相关内容
·
慈溪市看守所
浙江省慈溪市看守所地址在宁波市慈溪市浒山街道西面原水泥厂地块......
·
岳阳律师代理男方起诉女方返还彩礼案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10万元和金项链、金戒指、......
·
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如何处理?
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企业是可以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改造的,这种行为简称为公司改制。那么,公司法改制债权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公司里又有哪些债权人呢?接下来就随我们来好好的了解一下吧!希望对......
·
医疗纠纷如何打官司?
医疗纠纷如何打官司?一、如何起诉1、选择最有利的法律依据主张权利2、如果确认因为医疗行为遭受损害,患者一方可以起诉医疗机构;因多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以同时起诉多个医疗机构;如果在诊疗过程中,确认因医疗产品,比如医疗器械、药品......
·
民法总则法人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法人规定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法律条文的规定,法人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不同的类型,不同的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存在区别的。在修改后的民法典法人规定有了些许变化。一些欲设立法人组织的个人或者团体不知具体变化是什么,故而不知道该......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婚姻纠纷,丈夫身体健康可他就是不愿做事睡在家里让他的父母来养
·
眉骨骨折算轻伤害还是轻微伤害?
·
婚后几个月双方婚前财产为共有财产?
·
这医疗保险个人承2。单位让我们自己承担%5合法
·
断手算几级伤残,断手算几级伤残大约赔多少要求赔偿会不会考考虑家庭环境人员譬如多口
·
订婚两 俩人不和 彩礼不给男方起诉
·
请问入室抢劫,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岁,从犯,自首,会判多
·
在06年,我有一个宅基地200平方米,又买了本村的村民的房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