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13岁女孩讨薪——教你如何维权?

首页>>法律知识

    老板拖欠工资是职工们最头疼的事儿。近日一名13岁女孩加入讨薪的行列,力争自己的应得权益。该女孩及其他员工一起来到耒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此举是维权的合法途径吗?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方式呢?接下来请看案情:

13岁女孩假期打工遭老板欠薪 加入讨薪队伍
2016年11月24日,湖南省耒阳市水东江沿江路,在一家名为“大本营军旅主题餐厅”门前,一批身着迷彩服的年轻人,在餐厅的墙壁上贴出讨薪的标语,其中一现年13岁的女“童工”小陈也加入讨薪的队伍。小陈说,11月20日是老板给您发工资的时间,当您询问工资时老板说等过几天,谁知22日来上班时店门被老板挂上大锁,10多个员工只好各自回宿舍再电话问老板要工资。
在员工问工资遭拒后,您来到耒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是马上启动立案程序,只要核实工资的数据无误,在三个月内绝对把您的薪水追回来。
讨薪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结合本案情来看,餐厅的员工有哪些维权的方式呢?
讨薪途径之一:可以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在我国,劳动行政部门是政府中专门对劳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一个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相比有着不同的职责。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是主管本地方的劳动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①管理劳动力市场。主要是组织扣建②协调劳动关系。③管理工资。④管理劳动保护工作。⑤实施劳动监察。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劳动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用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亦不履行政处理决定的,劳动部门或者农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工资及数额有异议时,由行政处理部门告知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处理程序终结。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本案属于劳动关系确定,双方对是否拖欠职工工资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的情形,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讨薪途径之二: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所有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那么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呢?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讨薪途径之三: 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的支付】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职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职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合本案案情,餐厅老板在员工询问工资后直接关门,显然是想逃避支付员工工资。协商已经无法解决解决该问题,最有效的就是直接向耒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其次,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餐厅员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的行为是合法合理的,这体现了我们不断宣传法律知识的成果,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我们提醒:维权很重要,用合理手段维权更重要!
【讨薪小知识】

第一步: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第二步: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
第三步:如果该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就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投诉提示:凡发生工资拖欠问题,职工可持有关凭据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凡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职工可持有关凭证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也可直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法院会根据孩子意见裁判抚养权吗?
      1、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


·分割遗产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1、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又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


·老公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进行离婚的时候,我们是要考虑双方的情况的,如果一方是精神病的话,我们是需要考虑他是否是无行为能力人的。那么,一方患有精神病可否判决离婚呢?老公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呢?一起跟着我们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一、一方患有精神病可否判决离婚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判决离婚。法......


·离婚协议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吗
      现在很多关于离婚增多的新闻越来越多,一方面的原因是部分人当时结婚的时候过于仓促,婚后发现和对方有种种矛盾,导致感情过早破裂。另一方面的原因也是楼市的火爆,为了规避房产限购政策而去离婚,结果假戏真做。但是无论如何,及时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协议好了离婚,事后仍然由于种种原因想更改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可以通......


·五险一金,关系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而
      五险一金,关系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来越受到您的关注。而无锡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更是无锡参保人员关注的重点,那么,无锡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和比例究竟是多少呢?下面根据近几年的有关数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一、近几年无锡社保缴费基数据介绍,按照原先缴费基数,市区企业参保人员(含个体工商户雇......


·诈骗犯被判刑后能提起民事诉讼吗
      诈骗犯被判刑后能提起民事诉讼吗生活中发生的民事借贷,离婚纠纷等都属于民事诉讼。但是民事诉讼是有条件限制的,在诈骗犯被判刑后并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法院向诈骗人追偿经济损失的。诈骗犯被判刑后能提起民事诉讼吗?关......


·职工薪酬包括福利费吗?
      大学毕业生在求职的时候,除了关心职业发展前景外,岗位的薪资报酬可以说是其最看重的。一提到薪酬,大部分人都将其同工资画上等号。其实不然,基本工资只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薪酬还包括很多项目,那么职工薪酬包括福利费吗?我们通过下面这篇文章......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您都知道,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能听到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它是指因为建设房屋等原因对国家的土地加以利用。那么,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


·法律对于公司注册的资金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于公司注册的资金是怎么规定的众所周知公司注册的资金在公司起步注册时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必备条件,国家在公司注册的资金上面也有相关的法规与要求,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这些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要求。1、有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鉴定证据材料及申请取保候审等途径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南京专业刑事律师谈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


·原告起诉100万多元,法院仅判3万元
      代理被告A应诉与B的民间借贷案一审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新疆君和信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A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应诉原告B起诉民间借贷案一审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依法......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一、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几种类型,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几种类型,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中国土地国有制,我们所能够购买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在拥有土地使用权之后我们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但当前还有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不了解,不知道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不知道土地使用证有哪几种分类,这样的话......


·民事诉讼法起诉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起诉程序是什么?一、提交起诉书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


·善意取得的定义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转让人将其有权占有的他人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交付或登记于买受人名下,如买受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则其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善意取得制度,是近......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有一位违背法律忠言,和道德品质的人,借她4万5仟
·我在车上睡着了,朋友开我车无证酒驾撞了人对方没什么事责任书下来了赔偿也赔偿过了现在我朋友等法院传票,
·如何确定对方是否离婚,现有一男朋友
·死亡赔偿,胡A与胡B是堂兄弟关系
·他可以提起诉讼吗?,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因为怀孕感冒
·请问家庭继承的纠纷可以直接去您那里立案吗?是在龙鼎大道277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的李xx已进红旗农埸看守所。胞兄
·才知道有住房维修金,住了好几了,能么补交?
·为朋友担保借了1000元钱
·陈律师,婚姻官司你打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