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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判决书是否保密?行政判决书其他人可以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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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判决书是否保密?行政判决书其他人可以看吗?

我们知道行政判决书是在一起行政案件审理终结后作出的最终总结文案,它是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所经历的所有程序和法律等方面的集中体现,它也能充分的展示司法公正和法律正义,那么行政判决书我们能看到吗?需要保密吗?有哪些原则?在本文中主要解答行政判决书是否保密,及其原则问题。

我们知道行政判决书是在一起行政案件审理终结后作出的最终总结文案,它是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所经历的所有程序和法律等方面的集中体现,它也能充分的展示司法公正和法律正义,那么行政判决书我们能看到吗?需要保密吗?有哪些原则?在本文中主要解答行政判决书是否保密,及其原则问题。

一、行政判决书应该透明公开

现行政判决书存在的缺陷,即说明其尚不能完全体现这透明公开,如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分歧意见对当事人保密,明显缺乏审判的透明度,违背了公开原则的本意。“审判公开,只能做到裁判理由公开才是最终的,实质性的。能够把裁判理由阐述清楚,也是不容易做到的。长期以来,我们的裁判文书千案一面,缺乏认证断理,看不出判决结果的形成过程,说服力不强。这样,裁判文书即使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没有错误,有时也不能说服当事人,往往造成一些当事人缠讼,未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使一些法官撰写裁判文书的业务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所以行政判决书不能保密,需要完全公开。

二、行政判决书的制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公正原则。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而“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1)司法公正包含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一份优秀的行政判决书应始终围绕着这两个公正来体现法律的正义价值。

(二)公开原则。即判决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这是行政判决书改革完善所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现行行政判决书存在的缺陷,即说明其尚不能完全体现这一原则,如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分歧意见对当事人保密,明显缺乏审判的透明度,违背了公开原则的本意。“审判公开,只能做到裁判理由公开才是最终的,实质性的。能够把裁判理由阐述清楚,也是不容易做到的。长期以来,我们的裁判文书千案一面,缺乏认证断理,看不出判决结果的形成过程,说服力不强。这样,裁判文书即使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没有错误,有时也不能说服当事人,往往造成一些当事人缠讼,未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使一些法官撰写裁判文书的业务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

(三)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依法制作原则,制作行政判决书,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要求;其二,合法性审查原则,即行政判决书的制作围绕整个行政审判活动所突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来进行。

(四)说理原则。行政判决的理由是行政判决书的灵魂,是将事实与判决主文有机联系的桥梁,是反映法官职业素质的重要窗口。判决通俗易懂,推理严谨, 剖析隐微,说理透彻,使人无从怀疑其公正性与合法性,从而心悦诚服,这应是一份优秀行政判决书的至高境界。

(五)针对性原则。行政判决应侧重于各方的争议焦点,侧重于个案的实际情况,使判决有的放矢。

(六)效率原则。“公正与效率”是现代司法理念的主题与灵魂。行政判决书将行政诉讼全过程全面地展示给公众。则如何体现效率原则也是十分突出的问题。

以上就是对行政判决书是否保密,及其原则问题的具体解答,简单的说就是一份好的行政判决书不能保密,应该遵循公正、公开、合法性、说理性、针对性及效率性原则。行政判决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国家法律的体现,所以公开公正是必要的,如果想对这个问题做更透彻的了解,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得到完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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