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随着我们国家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环境污染问题开始慢慢的显

首页>>法律知识

    随着我们国家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环境污染问题开始慢慢的显现出来,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如今已经达到了很严重的地步,对于环境污染如何追究破坏环境者的责任,这直接关系到了我们的后代赖以生存的环境,关系到了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关于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内容!
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是怎样的?
环境法律责任,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对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者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和主观因素的不同给予不同的法律制裁。 简单地讲,就是违反环境和资源保护法者所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环境法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责任形式,环境法律责任是环境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法运行的保障机制。
我国现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实施过程中,对环境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存在许多弊端,导致环保法得不到有效实施,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主要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受传统观念影响,错误地认为环境资源具有无偿性、无穷性,加上重经济轻环保错误思想,甚至将环境犯罪行为当成一般的环境违法行为。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门形成较晚的部门法,没有其他部门法较成熟、完备,在法律责任追究方面缺乏针对性的规定。
3、同一违法行为符合多种责任构成要件,导致环境法律责任竞合问题,有可能出现“该刑事制裁的,而行政制裁;该行政制裁的,而又民事制裁”等等现象。所以,研究环境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现实性。
环境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根据法律的制裁的形式不同分为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区分不同性质责任的意义在于,在环境保护中如何正确地追究不同性质的责任,将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通知》提出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1、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有效解决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执法缺位问题。加快完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提高重点行业准入门槛。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抓紧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2015年底前依法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着力强化日常环境监管,2015年底前落实网格监管,做到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向污染宣战。
2、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严厉处罚偷排偷放等五类恶意违法行为,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016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坚决落实整改措施,实施执法后督察,对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完善国家环境监察制度,加强对下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
4、明确各方职责任务,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有效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和地方保护问题。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2015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社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自身环境行为,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公开环境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
5、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加快解决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基础差、能力弱等问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强化执法能力保障,保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主要依靠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环境三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互相结合,然后来确定污染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在面对环境污染如此严重的同时,我们国家提出了生态建设环境的科学理论,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将会不断的完善,对于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也将不断的成熟。想了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公司章程中的工资福利是怎么写的
      相信很多小伙伴们都面临着找工作的问题,不管是即将毕业的学生还是在职的同学。在找工作的时候就要注意工资和福利,只有了解工资和福利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工作是否合适。那么公司章程中的工资福利有哪些呐?我们为您总结一下公司章程中需要了解的工资福利。一、公司章程中的工资福利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公司员工工资......


·如何理解广州征地拆迁劳务费争议?
      如何理解广州征地拆迁劳务费争议?一、引发争议的起因以往审核工程概算时,征地拆迁费按一笔数(不列明细)列入概算汇总表,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算基数包含了征地拆迁费;在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费用审核过程中只单纯计算征地拆迁劳务费形成一总价列入工程概算汇总表;上述所谓的争议也就无法暴露出来。在审核“2013年公交专用道......


·怎么写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
      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如果后期单位未能及时发放工资,劳动者不想继续工作的话,可以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补偿金。这时需要劳动者向单位人事部提交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那么怎么写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接下来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做个简单了解。一、怎么写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解除......


·工资贷款合同的范本
      工资贷款合同的范本工资贷款合同贷款种类:合同编号:借款人: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帐号:传真:邮政编码:受托贷款人: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传真:邮政编码: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


·如何拟定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
      如何拟定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建筑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明确双方责权利等事项进行协商,并按照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境有好协商达成以下人工承包合同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长庆油田靖边气田第四天......


·无证驾驶撞人没事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撞人没事怎么处理据相关的法律了解,无证驾驶是没有资格驾驶其车辆的。可我们的生活中偏偏有这一部分人,当他们还没取得相关驾驶证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开始驾车上路,您知道如果没有驾驶证就开车上路的话,一旦遇到事故该怎样面对呢,那么针对无证驾......


·我们经常看到,有的劳动者会向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而单位最后
      我们经常看到,有的劳动者会向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而单位最后也是依法进行了支付的。那到底实践中,什么时候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时候要支付双倍工资1、《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私募基金不备案后果有什么?
      私募基金不备案后果有什么?一、私募基金不备案后果私募如果先申请牌照,拿下备案。那么私募在某种意义上,就是非法集资的嫌疑。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发行产品前,需经过基金业协会备案,发行......


·连带责任的担保时效
      连带责任的担保时效担保法实施后,有关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时效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存在分歧,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保险代理合同保存期限是多久
      保险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密切,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正被人们所接受,那么保险代理合同保存期限是多久,关于保险代理合同的含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吴丁亚律师整理了关于保险代理合同的含义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


·秦皇岛刑事辩护律师谈抓住关键点达到辩护目的技巧
      刑事辩护律师的目的,就是尽量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是让法官可怜我们的委托人,或是求他们维护我们的辩护目的,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我认为只有我们抓住了司法机关案件里的瑕疵,他们才会与我们谈判,才会更容易的达到我们的维护委托人的目的,......


·做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
      做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在现代社会中,企业申请破产是债务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对企业财产重新整理。虽然申请破产使企业不复存在,但是在申请破产后无论是对债务人、债权人都有很多益处。现在就让我们为您总结一下,企业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一、企业申请破产对债......


·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在发生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无效是常有的事情,因合同签订的产生的定金应如何处理呢?很多当事人就在这里发生了纠纷。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无效后......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务债权关系怎么解决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务债权关系怎么解决在合同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是相对应的,通俗的解释就是债权人是出借人,债务人是借款人,他们之间是金钱往来的关系。但是如果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解决的呢?关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但我并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该怎么办
·案件中的黄善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我想你帮我打官司行吗因为婚姻问题
·上户口,我和我老婆不是一个地方的
·自已有家小店,在店内办理小额存款合法san
·未做尸检,医疗行为不作为应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学车遭受诈骗,你好!我在广州某驾驶学校学车
·我是辽宁省丹东市股民,我现在持有ST利源股票5000股,现在
·信用卡透支5000块会被判刑吗
·你好,请问8岁小孩看牙医,医生未术前告知,未沟通好需要小孩配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