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贷款的管理办法
据了解,目前还没有相关制度对委托贷款的适用范围、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近年来,委托贷款业务快速增长,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比如受托银行越位承担风险、借道规避监管要求等。此次《办法》制定的总体思路是“准确定位、回归本源、限制范围、避免套利,问题导向、严格设限,加强管理、规范发展”。
《办法》共分为五章三十四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委托贷款适用范围、定义和原则,明确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此为特点之一。
第二章则规范了委托贷款的申请前提、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合同要求、账户管理、账务处理等。在资金来源方面,《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严禁接受国家规定具有特殊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银行授信资金、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筹集的他人资金以及无法证明来源的资金等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在资金用途方面,《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受托发放的贷款应有明确用途,资金用途应符合法律规定和信贷政策。资金用途不得为以下方面:一是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和项目;二是从事债券、期货 、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股本权益等投资;三是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四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第三章强化了委托贷款风险控制,从资金审查、授权管理、账务核算、信息报送、业务检查等多维度提出管理要求,其中强调商业银行应对委托贷款业务与自营贷款业务实行分账核算,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要求记录委托贷款业务。
二、股权质押贷款的注意事项
银行在批准借款人提供的股权质押的贷款条件后,信贷经营部门具体安排法定的贷款手续,根据一些银行办理经验并结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在实际运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借款人应当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借款企业财务报表、贷款证(卡)。公司章程、质押申请书、声明书、质押股权涉及注册资本出资的验资报告等公司证明文件。
(二)股份质押不仅涉及质权人(银行)和出质人(借款人),而且还需股份所在公司同意,因此借款人必须提供其所持股份的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贷款的决议、股东名册和股东大会授权书。
(三)为保证股权质押的合法有效,银行应要求借款人将债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文件由出质人所属公司向原股份公司审批机关(经贸委)提交股权质押申请,经贸委批准申请后,将同意股权质押的批复文件及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等文件向同级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报送备案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出质人全名、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和质押合同号、期限、股权占比等,工商登记可有效防止质权人将股权再次质押或转让。
(四)股权涉及上市公司的,借款人应会同上市公司向所属的深沪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权质押贷款登记手续,同时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予以披露;股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必须全部质押,不得部分质押。
(五)为稳妥起见,银行可将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书、《贷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在放款之前由法律部门专业人员对上述法律文书的各项条款进行合规性审查,无法律障碍后,通过股权所属地公证处予以公证、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债权。
(六)在办理股权质押贷款前,银行应充分调查分析借款人和质押股份所在公司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和产权是否明晰等,对融资目的和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预测借款人未来偿债能力和股权质押的实力。对质押股份的价值,可通过权威性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公正的评估,遵循防范风险的原则,在评估真实价值的60%以内确定贷款发放金额,以确保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七)根据《担保法》第68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孽息”的规定,银行应对质押股份的利润分配等应得权益予以关注,以避免银行合法利益流失。对行使质押权而取得的股份,按照《商业银行法》第42杂的规定,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处分,保全信贷资产。
(八)银行应配备相应的人员,密切注意借款人和股份所在公司的动态,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资产重组、分立变更等重大经营事项及时作出正确判断;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要跟踪证券市场行情,分析质押股票的风险和价值,设置警戒线,切实防范风险。
对于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我国也做出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也让工商银行履行其相应的责任。我们也要哦注意在做股权质押贷款时,要一定去做相应的登记,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也给您提出了几点要注意的事项来帮助您。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我们一定不要在自己不懂法律的情况下做股权质押贷款,我们一定要找相关的律师给我们做相关的分析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信用证及信用证付款时间
      信用证及信用证付款时间一、信用证付款时间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1、即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2、远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最长期限有360天以上(含360天)。共有90天......


·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债权债务关系中不管是进行债权的转让还是债务的转让,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转让行为就是不生效的。但需要注意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生效要件不同,那到底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


·离婚债务的承担,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
      离婚债务的承担,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近年来,由于离婚率不断攀升,人们对于离婚时的债权债务分割问题十分关心,那么离婚时的债务怎么分割?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夫妻离婚时,对于债务的承担也会像财产分割一样有承担的份额,离婚以后......


·对于欠债不还的人该怎样办?
      对于欠债不还的人该怎样办?一、对于欠债不还的人该怎样办呢?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那么此时如何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


·发生欠债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发生欠债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一、发生欠债纠纷应该怎么处理1、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2、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3、下列两种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与一手房交易相比,二手房交易时很多方面需要评估,最常见是在二手房按揭贷款时要经过银行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后方能取得。那么,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


·美术作品著作权人有什么权利
      美术作品著作权人有什么权利只能对不同作品的著作权人,可能享有的权利还要更加特殊一点,毕竟法律对不同作品著作权作出的保护还是有所差异的。那您知道美术作品著作权人享有哪些权利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美术作品著作权......


·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些么写
      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些么写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乙等各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就入股家具店,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第一条入股宗旨入股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律师提供专业化的建筑房产法律服务
      在建筑房产方面,律师如何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现在很多律师事务所都在讨论专业化,专业化不仅仅是事务所的专业化,也是律师的专业化。事务所的整体专业化优势有利于律师个人迅速走上专业化道路。反之,一个律师事务所专业化的关键有时也在......


·重庆合川律师蒋艾岚成功代理刘春诉张涛离婚案件
      尊敬的审判长,..员,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春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刘春诉张涛离婚纠纷一案的刘春的代理人,现对本案发表以下代理意见,望法庭予以参考采纳。一、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属于感情......


·假释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假释往往针对的是被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一种可以有条件提前释放他们的制度,但适用假释也有一定的考验期,成功的度过了考验期的才能算是假释成功。实践中,假释也有被撤销的可能,那么假释的撤销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安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近年来,安徽房地产业在不断的发展,每天都会有大量的房屋售出。或许就是因为如此利益的诱惑,很多人利用这种机会设置陷阱,因此面对鱼龙混杂的房产市场,买卖合同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合同也分为有效和无效的情况。所以我们总结此文为您介绍安徽房屋买卖合同无......


·有些人觉得购买二手房的,就能知道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其实有
      有些人觉得购买二手房的,就能知道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其实有些房屋质量问题,可能是在很久之后才会被发现的,那么此时二手房有质量问题的该怎么来维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二手房有质量问题怎么维权?购房人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后,应......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在网上借钱他要身份证信息这安全不
·各位律师好!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用
·笔录证据三个月了,能不能催办立案
·狗躲车,撞到路边骑电车的人,车有责任吗
·医生记录病情时错误,电子病历档案能否修改
·看守所什么时候让会见,现在洗经底风险了,还是1月份会见的*到
·我女?2岁了,她不想跟着我前夫,想跟着我,而前夫又不肯把抚养权给我,怎么?
·您好,在网上贷的款,还不起怎么san
·交通事故因我驾驶证有效期到未换领新证保险公司商业险拒赔
·不协助公安局调查会怎么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