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员工还在试用期要不要交社保?

首页>>法律知识

    员工还在试用期要不要交社保?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五险一金按规定不得减免,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因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全国各地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有所不同。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的比例共同承担;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等。二、单位不按时交社保怎么办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可能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甚至强制征缴。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可能被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不交生育保险费的,应补缴所欠金额及利息,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的,可能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的人认为,只要还没有转正,那么就不算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单位不给买社保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虽然尚在试用期期间,但此时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也是建立了劳动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此时单位对该劳动者也是有购买社保的义务和责任。若单位不按照规定为试用期员工购买社保的话,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甘肃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中的一种赔偿方式,是加害人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赔偿方式。那么甘肃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多少呢?又应该如何计算呢?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简单讲一下。一、甘肃省统计数据1、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6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36元/年2、居......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之前,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当事人往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之前,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当事人往往是根据自身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做出赔偿。而要是认定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的话,则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没钱赔偿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赔偿人的损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肇事方要......


·车子财产担保担保书怎么写?
      车子财产担保担保书怎么写?一、车子财产担保书是什么车子财产担保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经常会看见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漫天要价要求获得大笔赔偿费,而肇事车主无比头疼的问题,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是不是受害人就可以随意要求赔偿数额呢,其实交通事故也是有相应的赔偿标准的,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的具体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标准......


·工程挂靠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工程挂靠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工程挂靠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理解为他人以某单位的名义来开办企业,或者以某单位的名义来承揽业务,进行盈利活动。因为挂靠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难免会发生纠纷。那么工程挂靠纠纷有哪几种呢?出现挂靠纠纷法律上要怎么处理方式呢?......


·大病医保如何申请?哪些可以申请大病医保?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机构和医疗制度也相对完善,人们对医疗机构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医疗保险则是国家对我们就医人员社会保障的一种,有了医疗保险我们在就医买药时都有报销,那么有关大病医保如何申请呢!相信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这个问题,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大病......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是为了施工人员对建筑成品的保护而制定的办法,没每个建筑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可能会有一定区别但是都是大同小异的,下面有关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由我们为您介绍。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办法一、目的加强各施工......


·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一、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


·产权人过世了,怎么变更房产证
      1.房屋原产权人地过世的,房屋过户就属于继承过户,继承人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2.房屋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在法治社会中结婚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违反法律就会在办理很多手续的时候出现问题,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婚姻可以是无效婚姻,也可以视为可撤销婚姻,解决这些问题都要依法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中主体结构保修年限是多少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中主体结构保修年限是多少一、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


·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主犯
      在共同犯罪中,区分主犯和从犯还是很有必要的。其中,法律规定对主犯的处罚是要严厉一些的。而在实践中,究竟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主犯呢?若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主犯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1、在......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文成县看守所
    文成县看守所地址在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大峃(念:xue)镇坑口村桥......


·山东省滨州市所有区县看守所地址、联系电话、路线导航
      滨州市看守所0543-3300259长江一路渤海十二路和十三路之间东......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


·什么是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犯罪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客体决定犯......


·公司债券对股票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债券对股票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公司股票和债券之间是有很多的区别的,但是它们之间也是有一定的联系的,在我们进行评价公司债券对股票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的时候,是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的。那么,我们都是需要考虑哪些因素来进行评价呢?接下来,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家产房子是他父母的!我又怕结婚后离婚!什么也得不到!可不可以公正如果男方出轨或是
·去年10月份我们在网上看的招聘要去广东出差阀门维修10
·被害方已经获得赔偿后,又从新上告怎么办?
·我的丈夫被关进看守所,说是盗窃手机
·怎样才可以公积金办贷?房产公司是否也存在责任?
·经常使用家庭暴力,打了人还不让自己家里人知道
·拖欠工资,只有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聊天记录
·律师你好,在古巷案件无公平公正该如何维权,需要到上级什么单位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