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一、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赵某违约,秦某有权随时收回房屋”,从此约定的内容来看,原告秦某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不明确,是不是赵某的任何违约行为均可引起秦某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权的规定,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本案应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了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根据此规定,结合本案案情,在被告赵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原告秦某并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可以要求被告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被告逾期仍没有支付的,原告就有权解除合同了。
租期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随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律界提示,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定要具体且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
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2、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
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
值的注意的是在一当事人行使通知权时,被通知一方当事人如有导议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决,否则该合同已经解除。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其他独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认定合同不解除,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规定在生效裁决作出前,合同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在当代社会,无论是租房者还是出租者都必须要履行合同当中所规定的义务,比如说承租人必须要按照规定来使用房屋,不能够造成一些损害,否则的话,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除此之外出租人也必须按时缴纳租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城镇户口能继承农村房产吗
农村中的房产自然都是修建在集体土地上面的,往往是在分配的宅基地上面修建的,然而此时宅基地仍旧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实践中会对农村中的房产进行继承,但却不可以继承土地。不过话说回来,一般农村房产如何继承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农村房产如何继承(一)农村房产继承的限制......
·
娄底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娄底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第一条:为加强娄底市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安置管理,保障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
·
离婚房产份额1%如何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是双方争论的焦点。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会重点参考房产证及析产证明自证据资料,来确定房产分割的办法。有时候,在房产证上面,会写清女方份额1%,男方份额99%,这种情况基本是男方出资购房。那么,离婚房产份额1%如何分割?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离......
·
限购房范围是什么?
近几年,因为炒房团数量大幅度增长,国家政府为了规避这一现象,推出了房屋限购令,大大的减少了炒房团的数量,也切实的为老百姓带来了购房福利。那么,对于限购房范围是什么以及对于单位的福利房来说,算不算在限购房范围之内,今天我们就给您分析一下。一、限购房的实施范围限购房这个东西并不是对......
·
建设工程拆迁房屋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市(县)____区(镇)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
·
确定车祸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分
确定车祸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分一般只有先对车祸的责任确定了之后,才能根据各自承担的事故责任,知道这个赔偿比例是怎么分的。不过在很多人的眼里,总是认为交通事故就应该由肇事的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这显然是有误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确定车祸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分。一......
·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需提交哪些?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需提交哪些?申请一般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1、工业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以下资料(一)书面申请报告1份(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
·
火车票学生票预售期是怎样的?
火车票学生票预售期是怎样的?一、学生火车票购买时间及购买优惠票规定铁路部门规定,学生票购票时间段寒假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暑假为6月1日至9月30日,学生每年可限购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现在,学生在各代售点购买学生票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
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我国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又有了更加具体的施行方式。那么它的具体内容究竟有哪些呢?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进行详细的阐述。一、法律依据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
·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一、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
·
《刑法修正案八》酒驾新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酒驾的新规定1、醉驾入刑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
长丰县看守所
安徽省长丰县看守所地址在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西路,水曹路庙......
·
衢州市看守所寄送钱物、接见办理等规定
衢州市看守所温馨提示:近年来,在广大群众的关心和支持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31号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
·
《民法典》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指对专利权保全的具体时间。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仍需继续保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对专利权保全的时间规定有以下两层含义:一......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我脑外伤出院后发现嗅觉失灵,大夫说过一段时间会好起来的
·
扶助,父被撞身亡,父被撞身亡,母扶助金如何计算
·
我方非机动车并线撞到机动车侧面
·
公司因为你的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然后扣员工的钱。算是犯法吗?劳
·
您好案子到法院后多长时间能开庭
·
我有责任还这些钱吗,我以前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
·
奶奶户口和爸爸户口一直没有在一起派出所查不到奶奶和爸爸的关系现在爷爷和奶奶有结婚证爷爷户口在妈妈名
·
被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一户拐卖三人,给小孩上学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