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否存在?

首页>>法律知识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否存在?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不存在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换种方式来说,未办理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就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如果无法协商,就到法院起诉离婚。当然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也会有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不能够协议离婚也不提起诉讼的话,分居时间再长也不会自动解除婚姻,一方死亡除外。我国民法典没有关于分居一定时间婚姻自动解除的规定。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是怎样的?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8、颁发离婚证。在当代社会,可能以前有一些普通老百姓对于自动离婚这个概念理解的并不是特别的准确,实际上我们国家是不存在着自动离婚的,不论是发生什么样的状况之下,婚姻关系都不可能自动的进行消灭,而必须由当事人通过特定的行为来使其解除相关的关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
      离婚案件,除了财产问题最棘手的也就是子女归属问题和抚养费问题,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直是难点所在,有的人不知道应该如何付抚养费,是共同双方抚养还是只归于夫妻任意一方,那么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一、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1、离......


·诉讼离婚后财产是怎么判的
      如果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此时却不同意的话,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此时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个时候,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往往也是由法官一起做出处理的。那一般诉讼离婚后财产是怎么判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后财产是怎么判的(1)夫妻共同财产,一......


·男女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男女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男女要是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那么构成事实婚姻要么属于同居关系,不管是哪种情况下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很不利的,由此办理登记结婚还是很有必要。那一般男女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男女登记结婚的......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对于无效婚姻,一般来讲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之后,才能从法律意义上面宣告婚姻无效,但此时并不代表婚姻是可撤销的。需要注意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是两回事,对应的情形不同。那到底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能否买卖限价商品房一、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我国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


·婚姻法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感情生活不愉快总是出现矛盾分歧的话,结婚后的生活是并不会幸福的,所以在恋爱期间我们就要根据对方的性格和自身的性格来选择要不要继续下去,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最好还是不要强求,不然出现后续的离婚问题财产纠纷解决起来是非常麻烦的,那婚姻法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呢......


·中国的新《民法典》非婚同居具体是什么情况
      中国的新《民法典》非婚同居具体是什么情况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婚姻是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在现代,已不像古代那样,结了婚才能同居,非婚同居的现象已很是普遍了。曾经流传过非法同居的说法,现在也已改成非婚同居。那么,中国的《民法典》非婚同居方面是否有什么新的规......


·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怎么算的
      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各行各业都在飞速发展,这其中就有保险一行。而保险也有多种多样的分类,即使是工程也有保险。工程保险费就是指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期间需要实施工程保险的费用,其中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也会根据工程的类别而有所区别。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怎么算的?按照不同的工程......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房地产公司在商品房项目立项之前,首先得拿到一块建设用地。从具体方式上,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划拨等多种形式。而公司拿到土地后,有权对其进行处置。日常生活中,房地产公司拿着土地进行抵押获得贷款的事情也不少见。那么出让方式取得......


·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
      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一、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如果发现驾驶......


·个人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个人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385条)(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
    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587号,是上海市静安......


·南京离婚律师收费标准?专业婚姻律师提供切实可行方案
      南京离婚律师,一对一服务,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专业办理离婚纠纷,......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业加发25%的赔偿金。......

·著名商标认定属于行政许可吗
    著名商标认定属于行政许可吗商标是一个企业区别另一个企业的标志,若一个企业是商标是著名商标,那么这个企业的产品就是被广大消费者认可、信赖的,那么著名商标认定属于行政许可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著名商标认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饮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类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饮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类别,其中,醉酒驾车的情节更严重,处罚也更严厉,交管人员在道路执法查处酒驾行为时,有时会遇到驾驶人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情况,有的人认为同样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喝酒,为啥我是醉驾而另一个人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看守所多久让家属看望一次
·村委会公章算不算,我和村委有一协议但没有经办人签名只是盖了村委会公章这算不算
·如何处理该产假期和工资等待遇
·朋友在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被抓,想请律师
·对方不退购房款
·摩托车撞行人致使行人脑部受到严重伤害该怎么样索
·我就只能叫挖掘机方走吗?
·关天是否可以索赔,索赔多少事宜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