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之后分财产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离婚
之后分财产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
离婚
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
离婚
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
离婚
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
离婚
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二、
离婚
后怎么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
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
离婚
后重新分割财产时,必须特别注意法律对起诉时间的要求。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
离婚
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
离婚
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
离婚
后一年内提起。夫妻双方可以在结婚之前或者是结婚时候进行个人财产划分,即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而夫妻双方在
离婚
时是只能对双方结婚之后获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即不能分割个人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属于个人财产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协议离婚后能反悔吗,协议离婚是否能反悔
生活中,大多数夫妻多选择协议离婚,甚至有些当事人为了实现协议离婚的目的,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财产做出巨大让步。而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后却又反悔,那么此时协议离婚能反悔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协议离婚后能反悔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
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那些年老,且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经济能力,故而为法维持日常生活所需的情形,子女需要支付父母相应的费用,以保证其能维持正常生活,你是否知道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
·
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军人职位的特殊性,因此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是做了特别的保护的,如果军人的配偶想要和军人离婚,是必须经过军人本身的同意才行。那么,当丈夫是军人时,到底该怎么离婚了?我们下文做了详细介绍,请阅读下文。一、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条件是——必须经军人同意后才能离。我......
·
办理假离婚证违法吗
一、办理假离婚证违法吗办假离婚证,分情况;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离婚证,假离婚,这个不犯法;如果伪造假离婚证,则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二、伪造证件罪名相关规定(一)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立案标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
·
买房子是大事,因此一定要先考虑清楚,同时也要对所要购买的房子
买房子是大事,因此一定要先考虑清楚,同时也要对所要购买的房子了解清楚具体的情况,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损害到自身的利益。而在买房子的过程中也有需要购房者注意的问题,那到底买房子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买房攻略有哪些(一)要买多层的......
·
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需要都到场吗
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需要都到场吗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您也会遇到去办土地使用证的情形,但是办土地使用证夫妻必须都到场吗,土地证的办理过程和规定都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需要两个人共同签字的。具体到底怎么办......
·
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才有抚养的义务,但在子女已经成年,却没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父母又有能力的,也是要继续抚养子女支付抚养费。那么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
·
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在法律上,可以把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的行为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为人明知银行系统发生故障而取款的行为(以下称先前取款行为);第二部分是行为人得到额外款项之后不退还的行为(以下称事后占有行为)。恶意取款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应当对这两部分分别考察。首先......
·
房产中介未尽报告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1.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501弄“弘辉名苑”商铺由上海弘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造,案外人洪喆以上海嘉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名义持伪造的商铺承包销售合同委托上海某某物业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居间销售该商铺。2005年9月15日,黄某经某某公司的居间与洪喆签......
·
解出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怎么计算?
年轻人都有一股冲劲,很少会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干的太久,而对于那些工作了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老员工,当他们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时候用人单位不是仅仅一句话就可以的,除了劳动合同的解除之外还有经济赔偿金的,对于解出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中做了详细的规定。......
·
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
有的人虽然自己没有吸毒,但却在其住所发现了私藏的毒品,对于这样的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非法持有毒品罪。既然被认定构成了犯罪,那肯定就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那么此时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非法持......
·
国家规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
国家规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南京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在线提供免费律师咨询服务,南京律师电话和南京律师QQ,在......
·
为涉黑、诈骗犯罪的曹应钦做无罪辩护
曹应钦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诈骗犯罪辩护......
·
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一、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一)法院的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
·
民事诉讼法电子送达适用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电子送达适用范围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电子送达适用范围有哪些一般诉讼文书都是以法院派人上门、邮寄、公告等方式送达,但是这样既费时又费钱。新民诉法八十七条新增了:“经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
·
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如何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有过错或感情破裂,如何提出离婚诉讼?要进行诉讼离婚,可到法院递交起诉状,也可直接咨询律师,律师可撰写起诉书、寻找证据、代理诉讼,几乎可包办一切法律相关事项并提供专业解答。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之前还要等待开庭时间的通知。要注意法......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妈在克拉玛依看守所,上次通话我妈让去取她的公积金
·
孙律师,我找不到你的律师事务所了,也没有你电话,方便给我个电
·
钱主任,您好,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鉴定有赔偿区别吗
·
姜老师,我想让您教教我怎么练*公务员面试,读了您的书后,感觉
·
你好,咨询下,事情是这样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赔偿金该怎么
·
家庭纠纷,财产纠纷
·
我战友骗我五万元人找不到了我的怎么
·
请问房东强制要求店铺经营者搬空未到期的店铺说为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