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如何认定外派人员的工伤

首页>>法律知识

    现在中小型企业越来越多,在拓展业务时都倾向于采取员工上门拜访的操作模式,很多企业都派员工出差或者长期驻外。在员工外出办事的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时,员工和公司之间关于赔偿事宜大多达不成协议,很容易引发纠纷。那么,如何认定外派人员的工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外派人员的工伤

对受派临时出差人员的工伤认定,原则上采取职工的行为是否符合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伤亡作为认定标准。如果受伤时伤者没有明显认定为非工作原因的,一般应认定为工伤。对于受临时指派出差直接从事某项具体工作人员,整个过程实际上都应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如果受伤原因不明的情况下,或者不能排除是工作原因的情况下,认定为工伤较为适当。

对于长期驻外人员,则应依据该职工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三工”原则进行分析认定。对于外派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明确,但是否属于工作原因不明确的,用人单位又不能提供证据证实不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一般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于外派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均不明确的,用人单位能够提供证据证实该职工不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而该职工或者家属又不能提供证据证实其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则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怎么计算工伤赔偿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享受康复性治疗费待遇的条件: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3、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享受条件: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4、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

条件:由工伤医疗机构提出建议,经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确认需要辅助器具。 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5、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关于认定外派人员的工伤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了。在这里提醒劳动者,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劳动者在被单位外派工作时,最好保留好相关证明,免得发生纠纷时,没有相应证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例
      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例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例【裁决要旨】虽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并获得批准,但如果劳动者岗位作息制度已与标准工时制无异,用人单位仍应按照标准工时制向劳动者支付双休日加班工资。【案情概要】刘某自2006年2月起至某时装公司从事裁剪工作。2008年......


·劳动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
      在现代社会中,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劳动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


·一、年终奖怎么计算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
      一、年终奖怎么计算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商数(按照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二)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A-速算扣除数A。例:某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劳动合同法孕妇赔偿标准?
      现代女性为了不与社会脱节很多怀孕后还依然坚持在工作岗位上,但是有的公司为了不影响企业的运营效率,会在员工怀孕后将其辞退,而我国法律对于辞退怀孕员工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我们今天就一起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孕妇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一、我国法律关于辞退怀孕员工的相关规定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院管辖的规定有哪些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


·网贷逾期3年的后果如何?
      网贷逾期3年的后果如何?网贷逾期3年后果如何?(一)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名字,收费标准都非常高。大学生在校园贷平台借款几千元逾期几个月没还滚到上......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在城市居民密集居住区,由于环境较差,相应的防火措施不到位,人们在生活工作过程中就很容易产生火灾。虽然这并不是有人故意放火,但根据我国的规定也是要以失火罪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在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了解失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


·交警是否可以扣留涉事车辆
      交警是否可以扣留涉事车辆一、交警是否可以扣留涉事车辆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市请一名律师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年最新的律师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年南京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年最新的律师债务合同案件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石斌律师代理张某申请再审与W机电公司、J公司、胡某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
      石斌律师代理张某申请再审与W机电公司、J公司、胡某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    案情简介:    W机电公司对J公司及其汽车修理厂拥有所有权、出资、经营权、控制权和支配权来看,W机电公司系J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实......


·扬州涉外离婚律师,扬州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注意哪些事项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


·委托开发合同中研究开发人的权利
      委托开发技术项目合同中,研究开发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按委托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接受委托人因委托开发技术项目所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技术使用费、科研补贴费等费用。  二、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在技术研究委托合同范围内补充必要的资料、数据等促......


·打印的遗嘱是否有效
      随着电脑技术应用的广泛,使用电脑打印、储存文字越来越普及。但由于打印遗嘱形式无法与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相对应,所以,对打印遗嘱的效力也一直争议不断,那打印的遗嘱是否有效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打印的遗嘱是否有效?1、在司法实......


·泰州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施办法
      泰州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施办法泰州市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泰州市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第93号令)、《关于省交......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看守所可以寄银行卡嘛?
·请邦忙回答,谢谢。,我父亲生前把一套住房赠与给我亲妹妹
·我想离婚,过不下去了,可他不同意,没有书面协议,我想起诉离婚
·你好 我有一件买卖的纠纷想像你咨询 可以吗?
·你好,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签合同做公证吗,你你可以做吗
·我父亲是退休公务员刚刚去世我们家属会得到哪些补偿 我们是继母我们父亲有三个女儿继
·因我号在重庆私人包工头手里拆烂房,从房上摔下来造腰和脚劲粉碎性骨折我是否在我当地
·原告拿一份无双方姓名借条打官事,借条谁写他都不知道,前说后反
·外籍子女能继承父母在国内的 使用权房子吗
·你好网贷打电话给我问我给是要贷款,我也正缺钱,就说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