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争议仲裁和仲裁法是否适用?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和仲裁法是否适用?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仲裁法是否完全适用?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仲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
  2、《仲裁法》规定的合同等商事仲裁;有归司法局管的,也有市法制办的。一般地级市都有仲裁委。如北京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页 -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
  此外,还有涉及海事仲裁的,如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4、仲裁法调整的实际上是商事仲裁。劳动仲裁适用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两者区别在于:
  (1)仲裁案件类型不同
  (2)仲裁依据不同,前者需要争议双方仲裁条款,后者不需要
  (3)适用法律不同
  (4)裁决终局性不同
  二、为什么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
  劳动争议仲裁在我国仲裁体系中处于较为特殊的地位。《仲裁法》第77条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劳动争议之所以不适用于《仲裁法》的调整范围是由劳动争议自身的特点决定的。
  1、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2、做为劳动者一方,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依照用人单位内部的规则,完成其所属岗位或一定职务的工作,并按劳动合同取得报酬。
  3、劳动合同仲裁是由劳动法调整。劳动争议发生后,其仲裁所依据的原则、仲裁的程序、仲裁机构的组成以及仲裁实行的一裁二审制度,都同《仲裁法》所调整的民商事纠纷仲裁存在很大区别。因此,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需另外规定。
  三、解决劳动争议要先进行劳动仲裁么?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我国劳动仲裁的性质进行定位,可认为劳动仲裁是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其作为当事人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之一,是作为司法诉讼的前置程序。究其原因,立法者的本意是为了使得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群体拥有多一道保护屏障,得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由此可见,劳动争议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不适用《仲裁法》,《仲裁法》解决的是商事仲裁,而劳动争议仲裁有其自身的法律规定,所以说劳动争议仲裁和仲裁法是不匹配的。双方发生劳动纠纷后只有劳动仲裁无法解决时,才能通过诉讼手段,在诉讼之前,劳动仲裁是必走的程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过节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
      过节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一、过节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正常上班工作,可节假日加班,自己应按什么标准取酬呢?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


·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怎么办
      不同的主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法律中都是规定了相应的时效,即不能超过规定时效提出申请,否则就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那现实中要是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工伤认定超期的后果有哪些工伤认定超期......


·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目前来说,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决定着企业在整个市场的经营规模和竞争力,因此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其中预算管理制度又极其重要。那么,建筑工程企业财......


·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具体内容
      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具体内容一、法人资格和资产规模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赔偿能力,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二、人员要求(1)单位设有工程结构专业的总工程师;单位有工程系列职称结构专业、建筑学专业和焊接专业的技......


·构成抢劫罪判多久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与抢夺罪其实在很多方面都比较类似,主要都是行为人夺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但在暴力程度上面,自然抢夺罪是比不上抢劫罪的,因此我国对抢劫罪的量刑规定的也比较重,那究竟行为人构成了抢劫罪判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


·土地使用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土地使用证在什么部门办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证在什么部门办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法律效力如何?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一种权利,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自始无效的行为。《民法典》规定了一般合同、赠与合同的撤销要件......


·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方式主要有哪些公司如果想要融资上市的话,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我国公司法和国际金融体系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资产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以后才允许公司进行上市。因此很多公司如果想要上市的话,那么增资扩股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我们为......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有需要租房的时候。对于租房,租房者可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有需要租房的时候。对于租房,租房者可以选择中介进行租房,也可以选择通过一些房产网进行租房。但是无论哪一种方式,租房者都应当认真、谨慎一些,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此,下面我们以上海房产网房屋出租为例,将其归纳的一些注意事项分享与您。上海......


·试用期约定的服务期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福利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因此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即试用期约定服......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利,这是对《劳动法》的补充,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1、......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每天都有很多人出售二手房,也有很多人购买二手房。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正式交易前,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提前弄清楚房屋的产权问题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对于共有房产的买卖要更为谨慎。那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房屋的......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走私淫秽物品罪律师
    南京走私淫秽物品罪律师专业为走私淫秽物品罪提供海关缉私局拘留......


·潍坊刑事辩护律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信约囯证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


·重大责任事故罪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是什么?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有关实质内容
      除了国民待遇和优先权的规定以外,〈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公约还规定了许多实质内容,在商标方面主要有:(一)商标的独立性。这一点规定在第六条,即在任何一个成员国注册的商标,与在联盟其他成员国注册的商标,包括在原属国注册的商标,是互相独立的。也......


·房产赠与有哪些法律特证?
      一是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即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地产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受赠人享受无偿接受对房所赠与房地产的权利;二是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将房地产交付受赠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完成后,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发生纠纷,受赠人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和我老公在一起吵架他就要动手打,我到那里还要限制我的人生权
·亲情之间借钱不还,有什么办法,请问律师
·想做上门代书遗嘱且律师见证,有做这方面业务的,请联系我
·祖律师你好,我在江宁工地受伤现在以申请工伤认定,可劳务单位想
·超市人员私自翻看客户柜里面的东西
·犯人出狱可不可以去监狱门口接呢
·你好,我想咨询金融诈骗案件
·公费医疗 保险 行政补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