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河南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发生交通事故就涉及到赔偿,河南省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发生,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支,制定了交通事故赔偿管理办法,其中对事故赔偿计算给与了重点说明。那么河南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包括哪些项目?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通过下文做一个学习了解。
一、根据《2015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出一下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6元/年;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54元/年;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53元/年;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887元/年;
5、2014年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804元/年。
二、最新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8、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2、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6、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
17、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作为司机朋友,如果长年在河南开车,就有必要了解河南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万一遇到交通事故,双方进行协商赔偿时,涉及到赔偿金额问题的时候也有理可依。既要对受害人进行应有的赔偿,又要防止居心不良的人的敲诈勒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
      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一、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如果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交警可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


·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是交警部门根据现场的勘验、检查等作出的,这是个很重要的划分,往往关系着事故的处理与当事人承担的赔偿比例。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等级有哪些,而实际的赔偿比例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一)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优先赔偿。目前,交强险有责赔偿的限额是......


·交通事故扣车停车费到底应该由谁出?
      交通事故扣车停车费到底应该由谁出?交通违章对于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来说都不陌生,有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为了取证需要而扣留了车辆。等事故处理完毕后车主就可以提车了,但有不少车主朋友反映,他们提车的时候停车场向他们收取了一笔不小的停车费,这就比较难理解了。到底交通事故扣车停车费由谁出?下面给您普及下这......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都会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纠纷对双方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都会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纠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但是有诉讼时效的限制。那么交通事故诉讼期限是多久?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诉讼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二、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法律规......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分为几种?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都提高了,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随之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也是有依据的,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也有几种情形。具体交通事故责任鉴定分为几种呢?相信很多人都很不了解,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下。一、交通事故责任鉴定分为几种(一)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


·国家赔偿民事案件有哪些
      众所周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现实生活中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可能因为一些不经意的行为因素导致人身损害而进行赔偿。民事纠纷的发生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和秩序,所以要采取积极的方法解决,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国家赔偿。2017年国家赔偿民......


·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开放商必须需持有法律所规定
      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开放商必须需持有法律所规定的五证。若是不然,工程或受到暂停影响,那么,房地产开发五证需要什么资料才能进行申请?申请每一个证件之前,有需要做一些什么准备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  一、《建......


·哪些情形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
      哪些情形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形新《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一)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


·单位能否辞退试用期员工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的时候都是在试用期期间进行的,那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呢。而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单位能否辞退试用期员工?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能否辞退试用期员工根据法律......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徐州市看守所怎么去?如何电话联系?
      从徐州东站到徐州市看守所大约12公里。从徐州火车站到铜山区三铺镇看守所,大约19公里,从徐州站乘坐199路,经过29站,到达监管中心站。1、徐州市看守所地址:铜山区三堡镇206国道东侧2、铜山区看守所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南路5193、......


·劳动争议律师:公司破产,拖欠员工的薪资能否追回?
      真实案例:        五年前,江苏的蒋先生夫妇双双下岗,家里的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好在不久后,蒋先生就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和高超的技术在一家私营企业找到了工作。五年来,蒋先生的工资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


·敲诈勒索罪的处理是怎样的,敲诈勒索犯罪判多久
      说到敲诈勒索罪的处理问题,既然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接下来的处理,当然也就是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究竟这个敲诈勒索罪该如何处罚呢?敲诈勒索罪能从轻处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敲诈勒索罪怎样处罚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


·车祸纠纷能去哪些法院起诉
      车祸纠纷能去哪些法院起诉一、车祸纠纷能去哪些法院起诉就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有哪些
      房子对于中国家庭而言,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很多时候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可能购置房产,因而该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那具体来说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包括哪些呢?夫妻一旦离婚肯定离不开对房产的分割,而这个时候又该如何分割共同房产?详细内容......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朋友借钱不还我只有他的电话,姓名,手机号,请问怎么
·离婚后户口在前夫村里,可以单独申请安置房吗?
·我在东平县代庙镇需要去你哪里打官司吗
·看守所什么时候让会见,现在洗经底风险了,还是1月份会见的*到
·我这样的协议离婚后像请求赔偿可以吗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了
·掩饰隐瞒非法所得非法收益罪说法对吗
·外伤,如果因为一个朋友接到个电话·来了一伙人把我砍伤住院了·虽然这个朋友主观不是
·户口从外地迁入南京后,能查到原籍详细住址么?
·花呗这是个什么银行,这钱可以谁便借的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