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如何认定旷工,旷工怎么处理

首页>>法律知识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管理规定,对于员工的请假旷工等规定也各不相同,员工矿工对于企业而言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几乎每个企业都会加大惩罚的力度。那么,我国法律针对员工旷工的情况,规定的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呢?帮您解答矿工怎么处理的问题。

一、如何认定旷工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第二,没有正当理由;

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1、企业能否以考勤表作为员工旷工的证据

在很多案件中,经常有企业依据考勤表,比如打卡记录等,作为企业认定员工旷工或者扣发工资的依据,由此劳动者与企业产生争议。劳动者往往提出,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系用人单位单方制作,不能作为认定旷工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旷工负有举证责任。很多用人单位提交的考勤记录要么是自己的单方面制作的考勤,没有劳动者的签字确认;要么是电子打卡记录,对于电子打卡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的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因为用人单位很难提供计算机数据的原始载体证明其向法院提供的打卡记录与原始记录一致,因此,法院难以依据没有经过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作为证明劳动者旷工的证据。

2、门禁卡记录能否视为考勤

门禁记录是劳动者出入公司的记录,仅仅是作为是否到公司上班的一个参考,具体证据效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单凭门禁记录不足以认定旷工。首先,门禁卡仅仅是公司防止员工以外的闲杂人等随意进出之防盗保安措施之一,而并非用做员工的考勤依据;纵使员工10人一同进出公司门口也只须要一位刷卡开门,因此其余九名员工并不会有该次门禁刷卡记录。其次,如果员工职等较高,下级员工或者下属上下班时基于礼貌抢先替上级刷卡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再次,公司如果以门禁卡作为考勤记录并以此为惩罚员工旷工之依据,则应当事前制定相应的书面规章制度,并公示或者告知员工。

二、用人单位如何处理员工的旷工行为

正如向咨询问题出现的情况那样,如果员工无故旷工,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数天构成严重违纪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服企业的处罚发生劳动争议,如果员工不认可企业提供的未经员工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不认可自己的旷工行为,企业很有可能将承担败诉的风险。那么,企业对于员工的旷工行为该如何进行处理呢?律师认为企业应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1、企业应具备规范的考勤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将考勤制度与职工协商制定,经过民主讨论规定,并将考勤制度公示、下发,明确告知劳动者考勤的方式及与之配套的奖惩制度。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将考勤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即与劳动者协商,经劳动者签收确认或者将含有考勤制度的员工手册交由劳动者签收确认。

2、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勤方式。目前用人单位普遍采用的考勤方式为考勤机考勤,即用打卡或验证指纹的方式记录劳动者的上下班时间。采用这种考勤方式虽然简便快捷,但由此产生的考勤记录仅为用人单位单方制作,发生纠纷时,劳动者往往对未经本人确认的考勤记录不予认可。建议用人单位在设计考勤方式时,应引入劳动者确认的环节,如各部门在向单位人事部门提交本部门劳动者的考勤记录前,应先经劳动者本人的签字确认。

事实依据:

1、收集员工旷工的其他有效证据。除考勤记录外,企业还应收集其他能证明员工旷工的证据,比如企业内部的视频录像,还有企业人事职员可以与员工进行电话沟通,说明是什么时间,询问员工不来上班的原因,既表达出对员工的体贴,又了解员工不来上班的原因,当然要注意进行电话录音。

2、为了强化证据,企业还可以增加一个督促回岗程序。企业可以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邮寄),表明员工已经有多少天无故未到岗上班,限定员工在某个时间内回公司报道,否则将按旷工处理,公司将依据规章制度某某条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最后是解除程序。用人单位在具备以上条件时,就可以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但是要注意,首先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一定要注明劳动合同解除的理由,即是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要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至劳动者。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送达应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旷工怎么处理,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制度,但不可置否的是,每个企业对于旷工这种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都不肯容忍,惩罚的力度也各不相同。对于旷工的判定标准,我国大部分的企业都将考勤机的记录作为依据,但我们在这里提醒您的是,考勤记录或门禁卡记录在没有经过本人确认签字的前提下是不可以作为旷工依据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在企业上班,我们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双方违约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违约方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的,那么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想跟我们一起来了解。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


·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的一种关系,我国劳动法的实务中,大多数的劳动纠纷都是由劳动合同引起的。而不签劳动合同就会导致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出现,那到底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一、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
      根据实践经验表明,在刑事案件中,为嫌疑人、被告人聘请专业律师提供辩护的,这还是很有必要的。但聘请律师肯定会涉及到律师费的问题,那么通常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1、案件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
      旷工是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符合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如下:第一步:用人单位将......


·在常见的劳动合同中,一般来说是有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劳动合
      在常见的劳动合同中,一般来说是有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中会对雇佣关系成立的时间进行规定,但是在某些合同中,却存在无时间限制的情况,这种合同便被称之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解除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


·对方不出庭,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很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离婚事项,甚至还有人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出庭进行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要是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


·企业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二、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不能清偿......


·农村宅基地继承分割是否合法
      如何能合法的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继承权,农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分割。这个问题是这些年的热门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很多人都对这个问题有很多的疑问,那么农村宅基地继承分割是否合法,下面就由我们在本文中为您解答。一、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与分割......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临沂朱律师成功辩护当场死亡三人特别重大交通肇事案,判处缓刑
          【案情简介】    2015年12月5日10时许,史某某驾驶牌号为鲁QD5131的豪恕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高新区解放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解放路与俄黄路路口右转弯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王某某相撞,致王某某及其电动自行......


·婚姻家庭、继承遗产、抚养收养案件广州律师维权热线
      离婚的程序有那些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均已达成一致的可以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者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能采取......


·保险代位权不存在于哪些范围?
      保险代位权不存在于哪些范围?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代位权仅只用于财产保险中,仅仅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履行保险合同并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向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求偿的权利。但是,保险代位权是民商法......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申请程序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


·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怎样分配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但农村房屋与城镇房屋的分割又有所不同,那到底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关于伤情鉴定,我妈和邻居发生纠纷被邻居打伤(用拳头打头部)
·我是一名倩女幽魂游戏玩家,游戏平台以我一段时间没上线为理由,
·您好,我家小区楼层公用地砖损坏严重,现在物业申请大额资金维修不能通过,物业也不给修,说不在他们职责范
·房屋,什么叫原拆原建?,城区房屋
·我老公刘xx被关在山东维坊看守所,一年多了,他从来不给我联系
·这个官司我可以打吗,我前几天把车子停在路边停车场车头面向路面当我刚刚起步走出一米
·我方开车撞了电动车,对方伤者横凸骨折,我车辆被扣,如何提车及处理
·我只是憋讨回个公道,要不说我们侮陷她,她不承认错,还侮辱我们
·欠债人赖账,多次交涉,不还款!有欠条在我手。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从典当公司用房产做抵押贷款,贷了5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