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医疗费限额是怎样规定的
交强险是一类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保险规定,被保险的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就要承担事故对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害以及人生伤害,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赔偿。那么交强险医疗费限额是怎样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交强险医疗费限额的相关内容。
交强险医疗费限额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3、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5、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交强险医疗费限额相关知识,涉及到了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害赔偿限额以及死亡赔偿限额,每一类情形的赔偿限额是不同的。赔偿限额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受害人的基本保障需要,是根据行业相关赔偿标准确定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来了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当事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来了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当事人的陈述、调看监控录像等然后依据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当事人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才进入赔偿程序。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用是什么呢?为您分析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
交通事故是危及人们生命安全的一大杀手,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一般需要对对方进行赔偿。但是很多时候双方可能会对赔偿的金额等问题上产生矛盾,这时候就需要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进行协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甲方:身份证号:甲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车祸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应该怎么办?
车祸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应该怎么办?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会买车,当然,车多了也就可能面临车祸,发生了车祸您肯定都会想到要走司法程序,这里面的法律问题也就显现出来了,那么,车祸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判刑多少年?应该怎么办呢?的我们为您整理如下:一、车祸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应该怎么办?1、如果肇事车辆......·
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
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车祸后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应由受害者本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发生死亡事故,应由死者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提出复核吗
有的人为了躲避法律的追究,往往会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就逃离事故现场。即使你及时逃离了,但之后还是收到了交警同志送来的责任材料,殊不知法网是逃不掉的。当你冷静下来后发现这个事情的责任根本不是你,但是你却逃逸了,那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提出复核吗?哪些情况受理,哪些情况又是不予受理的呢?下面我们来给你说......·
离婚房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离婚析产房产怎么分割?1、房产增值部分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2、婚内房屋赠与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
怎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样签订无固......·
湖南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
湖南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一、湖南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1、核定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收费标准为:省级医疗事故鉴定每例3200元,市(州)级医疗事故鉴定每例2200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的执收单位为省、市(州)两级医学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对第一次......·
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对履行接受进行了规定,第490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从该条文可......
⊙相关内容
·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擅长离婚案件、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监护权等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损害赔偿:下面就四种婚姻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分析如下: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

·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最新设立
南京市...在原南京市第二拘留所原址新设立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石杨路26号。金陵图书馆与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协调合作,于所内共同建立了图书流通服务点。金陵图书馆与南京市.监所管理支队共同签订了流通服务点共建协议书,并为流通服务点揭......·
抢夺罪辩护词(究竟是抢劫还是抢夺)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江苏钟山明镜(无锡)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张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被告人张某一审的辩护人,在庭前我阅读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并且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现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一......
·
司法鉴定可作为证据吗?
在诉讼过程中证据是案件的核心因素,是一个案件的灵魂。是否拥有充分的证据是使审判能否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在很多情况下司法鉴定是揭露事件真相的有利方式之一,究竟司法鉴定可作为证据吗?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一、影响司法鉴定效力的......·
预约离婚指的是什么?
实践中,我们经常听到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涉外离婚和登记离婚,但是,你们有没有听说过预约离婚呢?预约离婚指的是什么呢?下面,就跟随我们的介绍一起到下文看看吧。一、预约离婚是什么?预约离婚,是指要离婚的夫妻,得先填一个预约表,到预约时间后再正......·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近年来一直在打击违法犯罪事件,其中对行贿受贿的行为特别严厉。由于一些地方官员,心理素质不高,对诱惑不会拒绝,导致受贿行为时有发生。但是我国对这类罪案一旦发现绝不姑息,严重的需要负刑事责任。那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