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属于谁

首页>>法律知识

    有的人的家庭比较好,在子女尚未结婚之前,就会由父母为其出资购买一套房产,我们称之为婚前房产。那么实践中,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的,一般情况下在结婚后,这个房产是属于谁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属于谁

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以赠与给子女一人为原则的房产归属可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父母为子女婚前购房的,房产证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父母的出资应当作为是对子女一人的赠与;

2、父母提供资助,婚前购房,房产证登记在子女恋人一人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子女和恋人两人的赠与,该赠与以结婚为生效条件,如果不结婚,父母可以撤销该赠与。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父母为子女婚后买房的归属

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以赠与给子女夫妻两人为原则的房产归属可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父母出资,且房产证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父母出资认定为对子女一个的赠与,属于夫妻一人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资,房产证登记在子女和子女配偶名下的,父母的出资认定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

3、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配偶一人名下的,父母出资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而不是对子女配偶一人的赠与。

在诉讼中,如果要证明房产是父母出资的,必须拿出相关的证据,比如父母书面的出资记录,否则不能认定房产由父母资助。

三、婚前房产需要公证的情况

强烈建议去作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有: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3、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实践中,要是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的,此时也是有多种的情况,情况不同那么具体的归属也就不一样,但多数情况下都会认为该房产是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是属于该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湛江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湛江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我国近几年的发展有目共睹,许多旧城区经过改造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个过程同时也导致了许多旧房被拆迁。而在拆迁中,可以获得多少的拆迁补偿是被拆迁户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那湛江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一、业主要求保留房屋产权的补偿标准业主要求......


·集资房买卖有什么风险
      购买集资房的可能所需要支付的房价比购买商品房的低很多,但购房者也要看到其他方面,比如集资房的转让受到了限制等等。与此同时,集资房买卖也是会存在风险的,那到底集资房买卖有什么风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集资房买卖有什么风险(一)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从2011年8月以后,政府部......


·和军人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在与军人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房产也是要进行分割的,而此时最常见的就是对经济适用房的分配。究竟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该如何分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归谁军人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同普通的经济适用房分割并无多大的区别。军人经济适用房是军队在住房制度改革......


·商品房过户时限是多久?违约责任又是怎样的?
      商品房过户时限是多久?违约责任又是怎样的?如何才能以较快的完成商品房过户,商品房过户时限和违约责任成为不少人关心的问题。其实有些时候使用赠与的手段简单便捷,而且所需承担的费用也不是很高。如果是从商家手里买房,那么就要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商品房买卖过户的时限问题,希望您能够喜......


·四川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主要内容
      四川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主要内容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件的规......


·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怎么办
      法律中规定只要行为人已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么就是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主体。也就是说,故意杀人罪的主体当中是包括了一部分未成年人的,那么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未成年人犯......


·房屋租赁合同不登记就无效吗
      相信您都清楚,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但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知道,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需要登记的。那要是房屋租赁合同不登记就无效吗?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房屋租赁合同不登记就无效吗房屋租赁当事人应......


·怎么证明分居两年,如何证明夫妻分居
      夫妻分居离婚属于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之一,但是也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夫妻才能以这种方式离婚。其中有关于分居时间的要求,即要求分居持续时间达到两年。那么实践中该怎么证明分居两年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怎么证明分居两年1、分床不......


·非法集资怎样认定 如何认定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怎样认定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浙江省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浙江省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汇总大全:杭州(0571)浙江省看守所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星洲社区文一西路567号(文一西路与紫金港路交叉口)导航设置:西湖区体育场、杭州市育才外国语学校联系方式:88850273杭州市看守所地......


·镇江律师成功辩护一起盗窃犯罪案件
      被告人顾某某驾车送本厂押运人员到某市银行为本单位用大额面值人民币兑换小额面值人民币的过程中,与被告人徐某某预谋,准备乘下次兑换之机,窃取现金,并商量了作案方法。顾某某给徐某某绘制了路线图,还提供了自己驾驶的桑塔纳轿车钥匙。当日中午一时许,顾......


·死刑缓期执行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犯罪分子要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是又不需要立即被判处死刑的,往往都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然后交由执行机关执行刑罚。那你知道死刑缓期执行在哪里执行,它的执行机关是哪个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执行机关是什......


·起诉房产纠纷的材料要哪些
      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致使房产纠纷频繁发生。当发生纠纷时,部分购房者会选择通过协商、找有关部门调解的方式去处理,但绝对大多数更愿意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因为诉讼较之其他方式会更加有效。那么起诉房产纠纷的材料要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界定
      任何一个犯罪都有可能出现未遂的情况,这显然就与我们熟知的既遂不同。对于抢劫犯罪来讲,同样如此。而法律中有规定,未遂与既遂的处罚是不同的,因此就有必要对抢劫罪既遂与未遂作出严格的界定、区分。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界定。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异地离婚。快速离婚。双方已同意。
·冒用他人驾驶证造成人员伤亡
·房产赠予对方否有权单方撤消,赠予公证书是否可以补。
·我在那个厂里做了一个月但是工资拿不到了,那个老板只是包工头不发工资就跑了电话打不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妈之前买的盈运保险理财,现在这家机构关门了
·2017在海宁汇丰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买的汉帛公寓,交房时征收
·家人因为醉驾,没有任何事情,被刑事拘留三个月,进去查体时发现
·你好 和之前代购发生口角,她威胁说要曝光个人信让我等着 我想告她
·当时说需要支付我就支付了,微信上已经显示支付成功了但是还说需要支付,是不是假的啊
·请问葛律师,村委会侵权占地挖沟,不予赔偿。涉嫌侵占补偿款,能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