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首页>>法律知识

    随着我国《反家暴法》的出台,如今要是在家庭生活中造成了暴力对待的话,那么受害人此时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应该都不了解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家庭暴力行为有,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身体、精神侵害。
(二)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书面申请,若有困难,可口头申请。若当事人是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可由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代为申请。申请不需缴纳诉讼费,也无需提供担保。
(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什么条件
有明确的被告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未婚同居也可申请)。
(四)提出申请后多久能得到回复
受理申请后,法院于72小时之内做出决定;情况紧急的,应在24小时之内决定。
(五)法院如何裁决
案件审理比照特别程序进行、是否需要听取被申请人意见,视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人身安全保护令以裁定形式作出。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六)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多久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保护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保护申请人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二)被申请人违反人身保护令怎么办
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您此时已经清楚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了吧。通常在遭受了家庭暴力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但也不是说提出了申请就一定能获得,此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仅要总结分析原因,还需要对受害者及其家属做出一定的补偿。为了更好地处理交通事故,稳定各方情绪。山东省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那么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内容是什么呢?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纠纷追责应该怎样进行 一、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事故纠纷追责应该怎样进行一、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好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尤其是进一步做好防范医疗事故的具体措施。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一)需要的资料1、公司名称2、经营范围3、注册资本,及股东投资份额4、股东、董事身份证复印件5、公司注册地址(二)注册流程1、核准名称:到工商......


·公司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
      公司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政府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会对一些房屋进行拆迁,其中可能会涉及到公司。和个人房屋被拆迁不同,公司一旦被拆迁,涉及到的补偿项目比较多,而且计算补偿款的过程比较复杂。通常拆迁办会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核算公司拆迁成本,那么公司拆......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房产纠纷律师:买房备案要多久?
      一般准备结婚的夫妻都会在婚前先买好房子。买房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包括要到房产局备案。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准备一些资料来备案,但是购买房屋后房屋备案时间多长,多久?下面就由吴丁亚律师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


·柳州罗海华律师对离婚案件的感悟
      专业离婚案件律师解读离婚案件您关心的问题致委托人:当您的婚姻出现感情破裂问题,您需要离婚,或者对方要求离婚,双方在争执不下时,请您看一下我下面说的话,也许对您有帮助与指导。本律师办得最多的就是离婚案件,离婚案件中,每个案件当事人与我......


·在实际工作中,新员工入职前都需要提交一些公司要求准备的材料,
      在实际工作中,新员工入职前都需要提交一些公司要求准备的材料,才能正式的办理入职,成为公司的一员。可是有些员工由于一些原因,不能及时提交公司所需的入职材料,由此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为了让您了解其重要性,下面我们将入职材料忘交了会带来哪些......


·保管合同之保管人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条解读:  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保管期间,因......


·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1、回避适用的对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2、适用回避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于农历腊月二十八晚上到家的,三十下午在我小商店找到一点儿童
·你好,我在找个辞职,但是有个一个违约金,我该怎么办,主要单位跟本赚不到钱,一个月扣完那些,到手也
·您好,我想和前夫打探视权官司,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之类的吗?
·农民工想体检,在单位合同工作了7、8年了、那些职工年年体检、可我们农民工从不体检
·你好,请问我去十二月份入职我们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六月份公司给交了社保,工资发放为现金,
·民间借贷40万如何打这个关司,
·花呗借呗逾期,跟支付宝协商分期付款!收到您的律师函。能跟您协
·被申请人自己担保可以吗?
·您好,李律师,我想向你请教下一些刑事事件,看到信息麻烦您请回
·我的案子是离婚案,昨天十点开庭审理,但是让我下午再去,去了法院说时间过了没审理没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