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单位拖欠工资怎样赔偿

首页>>法律知识

    实践中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具体来说,单位拖欠工资怎样赔偿?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拖欠工资怎样赔偿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怎么维权?
依据有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权:
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虽然有多种渠道维权,但建议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实践中,很多时候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此时就要对员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包括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之后,还有可能要做出一定的赔偿。那究竟单位拖欠工资怎样赔偿呢?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在我国,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前提是员工为该用人单
      在我国,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前提是员工为该用人单位劳动自己的义务劳动时间。一旦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那这劳动关系就不能随意解除,用人单位方面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员工方面也不可以,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但是劳动关系是可以转移的,那么劳动关系转移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大多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约定,不违反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原则。《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什么?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包括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除需遵守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外,还需遵守如下特有原则:1、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之所以规定这一原则,是因为争议的产生往往是双方当事人对......


·不同企业劳务分包资质范围
      各类型企业如果要进行劳务分包需要满足一定的行业标准,也就是要进行资质审核,资质审核的标准国家有具体规定。那么不同企业劳务分包资质范围是什么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作业分包范围: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


·北京市信息公开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北京市信息公开规定的内容有哪些?北京市信息公开规定的内容《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已经2014年5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


·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的程序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的程序是什么?一、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的条件1、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


·租房中介风险怎样避免
      很多人租赁房屋或进行房屋出租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此时固然能够为自己提供不少的便利,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很容易产生纠纷,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一般来讲租房中介风险怎样避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租房中介风险怎样避免通过房......


·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是什么?
      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是什么样的当事人受到了行政处罚,例如违章停车被罚款了、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了等等,若是对行政处罚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审议完毕后会给当事人出具一个行政复议答复书,那这个行政复议答辩书格式是什么样......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会见手续规定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律师会见被监管人员需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在看守所接待大厅办理手续,会见时还需携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手续。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  依据法律规定,一般的刑事案件律师携带律师证......


·扬州市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罪轻辩护
      扬州市看守所会见规定扬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时,由受委托的辩护律师一人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和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委托书即可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如果是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


·怎样通过中介买二手房
      很多人想要通过自己购买满意的二手房,但苦于手里没有比较好的房源,最后还是会选择通过房产中介机构来购买二手房。但此时可能不太清楚,应该怎样通过房产中介买二手房?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第一步:是去房产局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以及补......


·民事诉讼立案费用是什么
      民事诉讼立案费用是什么在我们进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民事诉讼立案费用,是一种必要的费用,但是对于它的缴纳标准是有规定的。那么,您对民事诉讼立案费用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民事诉讼立案费用一、财产案件收费标......


·上海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有哪些环节?
      对于准备在上海购房的年轻人来说,选择购买价格相对实惠的二手房是个很好的选择。我们在确定购买意向后,要学习一些包括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方面的相关知识,这样在二手房买卖中才能不吃亏,买到自己满意的房子。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包括哪些......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如果合同上没有写水淹火烧等事故,日,只是口头承诺没有,这样算
·意外事故死亡理赔,我一个朋友开货车在工厂内撞到一睹墙
·我于去十月一日因公事和别人发生口角打架,至小腿骨折。请问可以通过法律补尝吗?
·你好!姚律师!问一下离婚的事情!
·我是一位农民想问一下,我儿子在网落公司上班于2019年7月份
·对方欠钱44000不还
·你好!我跟我老公国内领的结婚证,现在我们都在国外,想回国协议
·评残是时间期限多少多长时san
·就是孩子送人了,想要回来,应该怎么办
·请问我是交通事故的左脚后半月板撕裂想要做坚定到那里算不算伤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