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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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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
合同
法和社会
保险
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
合同
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
合同
,未参加养老
保险
的,违反了劳动
合同
法和社会
保险
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
合同
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保险
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
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
合同
,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
保险
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
劳动仲裁
部门提请
劳动仲裁
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
起诉
主张你的权益。
在阅读了上文内容之后,相信您已经清楚单位未交社保如何赔偿了吧。现实中,有的单位是通过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
来逃避自己交纳社保费用的义务,但其实不管是不签订劳动
合同
还是不交社保费,这些其实对劳动者利益的损害都是很大的。实际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可以采取一些方式来维权,同时也可以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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