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女方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离婚女方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首先如果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向法院证明,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是有利于孩子的,其次就是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法院进行,抚养权判决的依据,比如说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是跟随母亲生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年轻男女闪婚的比较多,闪离的也比较多,社会上的离婚率也越来越高。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那要是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理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


·夫妻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应该是坦诚的,最起码夫妻双方之间一定要相互尊重,这样才能维持好稳定的婚姻关系,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在婚姻过程当中的实际情况却是双方都存在出轨的行为,表面为一个家庭,实际上是各过各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夫妻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如......


·重庆离婚财产保全相关程序是什么?
      所谓财产保全,是一种正当保护自己财产的法律途径。通常会在自己的财产遭受到威胁的时候而实施的一种保护措施。而所谓的威胁一般指公司破产偿还清算时,经营双方产生利益纠纷时,夫妻双方离婚后分财产时。那么,重庆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呢?重庆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一、申请诉前财产保......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离婚时对方能要求分割吗?
      1、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包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补差价问题,......


·南宁市征地补偿
      南宁市征地补偿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征地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但是很多时候征地都不愉快,不能成功,其实原因大都基于征地的补偿给的不恰当,那么南宁,南宁市征地补偿2017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南宁市......


·临时工协议怎么写,最新临时工协议范本
      临时工是那些公司在特殊时刻或者为了一些特殊事宜所聘用的非正式员工,虽然不像正式员工那样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资的保障,但为了保障临时工的利益,公司也需要和这些员工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那么,临时工协议怎么写呢?网站我们将与您一同研究。临时用工协议书甲方:乙方:......


·一、房屋质量合格证明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合格证明是什么正确的?房屋验收?程序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多少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多少钱才可以?在一些事故发生后,往往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对于赔偿责任的划分以及赔偿数额的确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许多人非常好奇,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多少钱足够,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最终由谁来承担。下面的我们就这两个问题向您介绍医疗......


·离婚放弃抚养权是否意味着断绝亲子关系
      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不仅解除了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同时还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那实践中要是一方离婚放弃抚养权,此时是否意味着断绝亲子关系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离婚放弃抚养权是否意味着断绝亲子关系父母子女的关系,是不能......


·因婆媳关系结婚四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婚姻生活中,许多夫妻会由于一系列原因而选择离婚,在办理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会十分关注。婚姻法对于夫妻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作为当事者需要了解清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条款,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保护应该属于自己......


·提前退租能够要回押金吗
      提前退租能够要回押金吗我们在租房之初一般会支付一个月或两个月的租金给房东,作为租房押金,通常在退房的时候还是没有损坏房屋内的设施,同时不存在拖欠相关费用的情况,那么房东就应该退还押金。但承租人提前退租能够要回押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提前退租能够要......


·律师刑事辩护应该怎么进行选择
      一般为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的都是专业的律师,但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进行刑事辩护,这就需要在委托律师的时候能够进行选择。那到底律师刑事辩护应该怎么进行选择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当有亲友被传讯、拘留、逮捕、起诉、审判之时,如何选择刑事......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公安厅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江......


·岳阳律师熟练运用法律规定,庭审核实当事人身份,成功驳回起诉
      原告罗某向岳阳某.起诉被告某学校,要求被告某学校偿还原告罗某借......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疫情来袭,延迟上班工资、假期怎么算?
    1月31日至2月2日延长春节假期期间,若企业安排职工上班工资待遇当如何计算?本次延长的春节假期并不是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如果因疫情防控或其他原因,职工在延长春节假期期间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企业应当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个人单位怎么工伤认定?
    个人单位怎么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父亲一台车,去年因为借钱
·店主、房主、实际经营者是3个人,对谁起诉“未经业主同意住改商
·拿女朋友爸爸的银行卡取钱但钱是我存的彩礼钱
·我的**信用卡逾期金额3万元,逾期半,今天银行法务打电话给我说叫我两天内还款,不然会直接起诉
·昆山市法院发出苏州首张大气污染执行令
·老公嫌我 我想离婚,我是08年10月6号和老公结的婚但没领证
·该户主,我父亲去世了现在我想把户主改成母亲的名字能改嘛?都需要什么
·你好,请问一下我最近在微信里被一名陌生人通过加他支付宝(邮箱注册)骗取我388元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