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除斥期间可以约定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除斥期间可以约定吗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不同,除斥期间是针对形成权行使的一个期间。对于形成权,必须在除斥期间的范围内行使,否则就不能再行使该项权利。大多数人都知道法律规定了一些除斥期间,却不清楚除斥期间可以约定吗?下面,为您解答。
一、除斥期间可以约定吗
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例如,中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这一规定明确了合同解除可以由法律规定除斥期间,也可以由当事人直接约定除斥期间,并允许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期限时由对方催告确定合理期间。
二、除斥期间的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有学者认为,除斥期间也适用于支配权和请求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的期间就是除斥期间)。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固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该期间不行使权利,该期间经过后即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除斥期间为固定的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因而,权利人如欲保全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该期间经过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本身便发生消灭。
三、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
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从立法例看,适用除斥期间的主要有: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非对所有的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间、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间等。
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是否仅限于形成权,有学者认为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有学者说,除斥期间所消灭之权利多为形成权,有学者指出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需要扩大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那么除了形成权以外,除斥期间还可以适用于哪些权利?从立法例看,由于各国立法政策不同,对同一个问题,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对于承揽合同中的瑕疵担保期间,《德国民法典》规定为消灭失效(第634a条),《日本民法典》规定为除斥期间(第637条),《意大利民法典》规定为失权期间(第1667条第2款)。据此,关于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是涉及民事权利在时间上限制的制度设计问题,其中包括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失权期间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待学理上进一步探讨,有待法律上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对于除斥期间可以约定吗这个问题,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当事双方可以自行对除斥期间进行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楚是否有相应的约定,以免错过了除斥期间,无法履行撤销权等形成权,造成自己的损失。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还没有文章
·
刑事申诉状范本的内容
刑事申诉状是用于对审批结果不满意或要求撤回诉讼的时候,因此刑事诉讼的格式必须要合格规范。那么其格式规范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刑事申诉状范本,以便您能够更好地了解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和重要点,写出规范的申诉状。一、刑事申诉状......
·
债权人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吗?
债权人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吗?一、成立条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二、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
·
刑事强制措施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在刑事案件中,为确保刑事活动的正常开展,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各国都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刑事强制措施。我国现有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每种强制措施有不同的适用范围。那么,刑事强制措施是什么?如何适用?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概念刑事强制措......
·
专利转让合同书范本
专利转让合同书范本第一条签约方甲方(受让方):_________乙方(让与方):_________第二条合同性质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第三条签约时间和地点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第四条项目名称......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相关内容
·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
郯城县李律师成功代理辛某诉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案情介绍: 辛某(男)是山东省邹城市香城镇人,孙某(女)是郯城县新村乡人,两人在临沂打工时认识并建立恋爱..,双方于2004年8月23日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两人结婚后日子虽然过的平淡,甚至有些艰辛,但是夫妻恩爱......
·
淮安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在哪里?
江苏省淮安市除了一个市看守所之外,负责关押淮安市...、淮安市...清河区分局、清浦区分局、淮阴区分局、工业园区分局、新城分局等拘留或执行逮捕的人员及其他需要关押在此处的人员。在各个县和楚州区均有独立的看守所。★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
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要是夫妻选择以分居方式离婚的话,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来对夫妻分居的事实作出认定,而其实就是提供证据来认定夫妻分居。但对于很多人来讲,这都是比较困难的,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
撤销权之诉受益人地位是什么样的?
撤销权之诉受益人地位是什么样的?一、撤销权之诉受益人的地位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二、撤销权诉讼的主体有哪些呢?(一......
·
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有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才有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但我们也知道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最常发生的纠纷就是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劳动者在该种纠纷中,往往处于弱势。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确认劳动关系的......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自杀在旅社后旅社是否有法律责
·
500网贷,客服答应我050的到手钱把账单取消了,但是他没取消,还需要我60的款项。我需
·
用朋友的名字买房子需注意什么细?
·
你好,李律师,我老公是一名油罐车司机,他4月28号在茂名拉油
·
这样有效吗,您好,您好,我想问你一下。我父亲现在还在世。我
·
出资人资金受到损失受法律保护吗?
·
我想请律师帮我写份离婚协
·
在厂里干了一半了,去半的工资一直不给,找厂里,厂里负责人说去不是她管账,让我去找去管账,
·
在2012年7月24日盐都区义丰法院开庭,原告拿一份无双方姓
·
车辆爆炸导致路人死亡怎么索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