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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表决权授权他人行使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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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表决权授权他人行使是否合法
?说到股东的表决权,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这是他们的一项基本的权利,也是和他们的利益紧密的相关的一种权利。那么,股东表决权授权他人行使是否合法呢?股东表决权的性质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股东表决权可否授权其他股东行使股东表决权可以授权其他股东行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股东表决权的性质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表决权作为一种固有权、共益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与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样居于股东权的核心。(一)表决权为一种固有权。表决权系基于股东地位而从股东权中涌流出来的一种权能,除非依据法律规定,不容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二)表决权为一种共益权。表决权之行使固然要体现各自股东的利益和要求,但由于公司的意思表示是由多个股东表决权之行使汇集而成的,表决权之行使又必然介入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此种介入形式既可表现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尊重和促进,又可表现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限制和压抑。由此可见,表决权与自益权大异其趣,当属共益权之范畴。(三)表决权为单独股东权。这是一股一表决权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诸国公司法之通例。(四)表决权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前已述及,股东权为民事权利之一种,股东的表决权亦不例外。当表决权为公司所侵害时,股东得以此为由提起股东大会决议撤销之诉,并得对直接参与此种侵权行为之董事请求损害赔偿;当表决权为第三人所侵害时,股东得依侵权法的一般原则,向侵权人请求停止损害、排除妨碍和损害赔偿。综上所述,关于股东表决权授权他人行使是合法的,但是,我们在进行授权的时候,一定要签订委托书,来进行授权。另外,表决权是一种固有权,是股东的一种基本的权利,除了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况以外,是不能够随意剥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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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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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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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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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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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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