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转租房屋也就是俗称的做“二房东”,这种现象在生活中经常出现。

首页>>法律知识

    转租房屋也就是俗称的做“二房东”,这种现象在生活中经常出现。那么转租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是否可以任意的将房子转租给别人呢?如果符合转租条件,并且将房屋转租给别人,那么转租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转租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转租的概念定义
转租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
(二)转租房屋要符合的条件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
二、转租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转租房屋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转租房屋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需要谨慎处理,下面本文为您具体分析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承租人不得转租的情形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二)转租房屋必须取得出租人同意或原合同已约定可以转租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三)原租赁合同变更对转租房屋的影响
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
承租人要是因为一些原因而无法继续租住房屋,同时也不能提前退房的话,多数情况下会选择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但此时并不是说向转租就能随意进行的,法律规定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到底转租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结婚按揭买房,离婚贷款没有还清怎么弄
      购买房产属于大宗投资,而很少有人会有足够的资金在婚前购买房产的,因此在婚前买的房,婚后还贷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那么,万一感情不合而离婚,结婚按揭买房,离婚贷款没有还清怎么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这种情况,目前法律法规没有予......


·二手房买卖违约有哪些情形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也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形,对于当事人而言,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违约的一方实际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此之前必须要先了解清楚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二手房买卖违约有哪些情形在房价变动频繁的当今,一些二手房交易中的卖房人缺乏市场交易的诚信意识,易......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种类有哪些?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合同的类型,它的签订的过程中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我们必须要注意的。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种类有哪些呢?什么是合同无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种类有哪些?(一)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


·新婚姻法 房产分配是怎样的
      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大,因此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想尽力争取房产的所有权。当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就只有通过法院来对房产的分配作出判决了,此时参考的依据就是新婚姻法的内容。那么新婚姻法房产分配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


·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是怎样的?
      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是怎样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征地拆迁也不断被提上日程。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为了安抚被拆迁人以此带来的损失,补偿安置肯定是少不了的。那么,你知道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是怎样的吗?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


·经济纠纷法院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经济纠纷法院起诉程序是怎样的一、经济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的?1、制作起诉状及证据清单在起诉前,需要制作好起诉状及证据清单,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有几个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几份起诉状副本。有的法院还要求证据清单及所有证据复印件也同时提交多份,......


·遗弃儿童罪的标准和处罚?
      在社会上,许多父母由于经济状况或者家庭原因,遗弃自己的孩子,遗弃儿童的行为还是不少存在的,国家的法律对于遗弃儿童的行为还是严厉打击的。但是,遗弃还是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上都是不好的,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以及社会的谴责,构成遗弃儿童罪的,还要受......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有哪些?
      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出现使得交通更为便利,但也造成了诸多问题,如交通意外、交通事故等。所以购买交通事故险很有必要,可以在发生事故后凭借保单及所造成的的伤害损伤到保险公司理赔。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


·军人离婚法律规定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南京遗产律师
    南京遗产律师解决遗产继承权、房屋遗产继承、遗产继承顺序、遗产信托等纠纷问题,提供全面的南京遗产继承权、房屋南京遗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顺序等纠纷问题:离婚、继承纠纷、公司法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财产的继承有哪些方式?......


·扬州婚姻律师
    扬州婚姻律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法院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婚姻财产、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扬州婚姻律师事务所的扬州离婚律师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


·离婚继承律师:实施家庭暴力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        吴丁亚律师提示,以下是国际社会学界对家庭暴力概念比较广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溧水区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出庭辩护。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溧水区依托重要场所,开展情景式警示教育。组织人员走进苏州监狱、溧水看守所、......


·债权债务纠纷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


·离婚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
      我们都知道,夫妻在离婚时,如果存在子女抚养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则要向子女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一般到子女成年也就是满18岁为止。离婚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


·高利转贷罪及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要是以谋取暴利为目的,而利用信贷资金紧张之机,采用各种手段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后高利转贷他人,这种行为就是高利转贷。那么,什么是高利转贷罪,其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高利转贷罪(一)高利转......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丈夫在开发区发电厂受伤,在新疆社保局申请工伤不受理,
·湖北恩施人因涉嫌诈骗现关押在六安市霍山县看守所,需请一名当地
·租赁房屋后,对方不肯我进去装修,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我们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吗,我们村再分配土地补偿款时把所有的新增人口都排除在外
·孙子扶养奶奶的问题,奶奶只有一个儿子
·以租赁形式承包给股东经营,经营者毁约把门面转让,两份合同均没有本人签字,本人可以
·与他人800万纠纷
·陡沟人民法院和市中区人民法院有什么区别
·继承的房产与母亲放弃产权之前的债务有没有关
·问:没结婚前有小孩但是小孩不是他的那么现在我提出离婚我需要赔钱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