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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离职要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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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离职要
违约
金吗?有约定就要支付,劳动
合同
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
合同
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
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
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
违约
金。二、《劳动
合同
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
金。
违约
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
违约
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
合同
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
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
合同
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
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
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
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
违约
金。我国法律上对
违约
金的认定标准,是由双方协商来决定的,特别是对于不同情况下
违约
金的支付还需要结合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
违约
金的上限,如果双方约定的
违约
金超过了这个上限,那么就是不合法的。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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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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