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分配股利后转让股权该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分配股利后转让股权该怎么办? 一、股权转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是股权转让最重要特征,即股权转让是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新股东完全取代原股东地位,而非部分权利和义务的转让。股权转让概括性原则决定股权转让的法律效果不同于一般财产权的转让效果。债权或物权转让时,转让双方可约定仅转让物权或债权中的一项或部分权能或权利,如约定保留所有权的财产买卖,而股权转让则不能有任何保留。同时,股权产生于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社团法人具有一定人合性。因此,股权转让须兼顾他人利益。
   二、股东转让股权意味相应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也一并转让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优先权、退股权、股份转让权、股东名册变更请求权、股票交付请求权等自益权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共益权。在这众多权利中,股利分配请求权无疑是股东各项权利的核心。《公司法》第三十五条也明确了股利分配请求权的规定。但是股利分配请求权的实现必须是公司有盈余时才可能获得分配,属于抽象意义上的权利。股东能否实际分配到利润还要看是否具有公司盈利、股东会是否作出分配决议等前提条件。正是因为股利分配请求权的抽象性,以及在司法实践实际分割中的相对滞后性,导致股权转让后各方对利润分配发生争执。
  股利分配请求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和地位而固有的一项权利,与股东身份密切相连。股东转让股权后,其股东资格也随之丧失,附着于股东身份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也随之丧失。
   三、股权转让前已经具体化股利分配请求权原股东可要求分配利润
  如果股东在转让股份前,股东会已经通过决议形成了利润分配方案,此时的分配金额已确定,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已经具体化为股利给付请求权。该股利给付请求权在性质上已经属于单纯之债权,与股份分离而独立存在,不当然随同股份转移于受让人。因此,此时转让股东虽已经丧失股东资格,如转让双方无相反约定,仍可以要求公司给付股利。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最重要的特征是不可分割性和整体性。在分配股利后转让股权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也一并转让。也就是说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后,涉及到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就不再享有股利请求权,而是一并转让给了受让方。此时,受让方作为新的股东,可以要求之前分配的股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2023年死刑犯怎么执行
      死刑犯怎么执行一、死刑犯怎么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二)在执行前......


·雄县征地补偿新标准相关法规政策
      雄县征地补偿新标准相关法规政策雄县被划为雄安新区的一部分,赔付标准可能与以往的土地征收赔付标准有差异,雄县人民在划为新区后最关心的就是雄县征地补偿新标准,要想争取更多的土地赔付合法权益,首先要了解以往土地赔偿标准的构成内容和计算方法。可以参照对比之前河北省出......


·律师365律师团解读:湖南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新标准
      律师团解读:湖南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新标准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您可以看一看。小伙伴你家的地被征收了补助了多少钱?  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就为您整理了湖南省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仅供参考。  为......


·写诉讼离婚的书写格式过范文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我国城市居民离婚率居高不小,双方离婚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一方决定起诉的,应该带着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法院提出。起诉离婚可以自己发起,这样可以节约一笔律师费,这样的话,就需要当事人写一份离婚起诉书。那么,写诉讼离婚的书写格式过范文是怎样的?下面......


·商标权的授予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商标权的授予遵循什么样的原则获得商标权的前提是商标所有人向国家商标管理局申请注册了商标,此后才能获得商标权。而商标权的取得有一定的条件,同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商标权的授予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商标权的授予遵循什么样的原则(1)自愿注......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军事设施的保密制度,也侵犯了军事管理区的秩序。“军事管理区”,是指由国家根据军事......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
      房价上涨已经不是耸人听闻的事情了,因此更多人与其背上房贷,不如选择租房。虽然价格低廉,但是难以保证房子的安全性,万一出现了损坏和破陋,这种不可预测的事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接下来,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后......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一、关于企业价值的内涵1.什么是企业价值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是各要素资产的整体组合,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是人类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结晶,因而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1)企业具有价值。企业的生产资料是劳动的产品,企业独特的产品......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代理有关婚姻、继承案件,包括离婚、婚姻赔偿、子......


·常州律师谈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常州合同纠纷律师服务范围包括:法律咨询、审查合同、律师函、法......


·股权投资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权投资需注意事项有哪些股权投资需注意事项一、投资决策风险投资决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每个项目都存在特定的行业,投资者对项目所处行业、行业周期、市场环境不了解,会造成行业定位风险。对项目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


·一般情况下,购买商品房后如果购买者或者开发商一方想要退房,大
      一般情况下,购买商品房后如果购买者或者开发商一方想要退房,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会选择签订退房协议来解决的。很多人对退房协议的效力都存在疑问,不知道它的效力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一、退房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一、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不是单方民事行为,其理由为: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陈律师。我是金伟熙城官邸的住户,我想咨询中户和边户空中
·在网上贷款了1800,现在还没钱还,后果会怎么san
·在幼儿园孩子被小朋友咬伤
·如果不合法,那会构成怎样的犯罪行为呢?
·何律师,你好!间判决书是2019年2月21日下达的,到201
·现在适合做工伤鉴定么,我母亲在厂上班右手被机器挤段食指
·刑事案件,自首可以减刑吗?
·脾摘除、左肩胛骨骨折、左气胸、左肋骨骨折六根是几级伤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