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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的分手费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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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之间恋爱最终又没有结婚的,此时可能其中一方会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分手费。当然,这在法律上面是没有依据的,但要是双方出于自愿的话,也是可以要求的。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给付的分手费是否合法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给付的分手费是否合法
分手费是否合法,应从两方面来把握:1、主观方面。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应完全出于男女双方特别是给付分手费一方的内心自愿,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非出于当事人的内心压力或精神恐惧而作出的约定或承诺。2、客观方面。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的行为,客观上应当是当事人在没有受到任何威胁、恐吓或胁迫等情形下作出的,也就是说在正常状态下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同时,满足合同法对当事人订立民事合同行为合法性的规定。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其实质是建立合同关系,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的行为是订立民事合同行为。所以,如果男女双方不能继续维持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要求解除关系,而对方则以吵闹、寻死、家庭暴力以及虐待其他家庭人员等方式,胁迫要求解除关系一方签定协议或者出具欠条、借条等给付分手费,那么,以如此手段取得的分手费应系无效分手费。
二、如何处理分手费纠纷
1、以欠条、借条、协议等书面形式确定的分手费,在审查其是否是分手费时,应加以区别对待:(1)只有单纯的欠条、借条,而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则不能认定为分手费。不仅有欠条、借条,且有其他证据佐证系分手费的,应认定为分手费。(2)以欠条、借条形式记明分手费,且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应认定为分手费。因为,从公证的法律效果来说,经过公证的民事合同所确认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直接具有申请法院执行的效力。所以,经过公证的欠条、借条所确认的分手费,应认定其效力。(3)双方协议形式确定的分手费,只要双方签订协议的行为合法,且协议中明确写明为分手费的,应认定其效力。2、约定分手费的时候要注意:(1)分手费可以附义务。分手费附义务是指接受分手费一方在接受分手费时要负担一定义务。附义务分手费是分手费的一种特殊情形,即给付分手费一方给付分手费时附加一定的条件,使接受分手费一方负担一定的义务。当然,附义务分手费的附随义务应以接受分手费一方在接受分手费时愿意承担附随义务为前提。分手费所附的义务不是分手费的对价,给付分手费一方不能以接受分手费一方不履行义务为抗辩。原则上给付分手费一方履行分手费给付义务后,接受分手费一方才履行分手费附加义务,因此,接受分手费一方虽负担一定义务,分手费仍属于单务无偿合同。(2)分手费成立要求有男女双方的合意。即不仅需要给付分手费一方愿意将其财产无偿给付对方的意思表示,还要有接受分手费一方愿意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分手费不能成立。3、解决分手费纠纷应广泛采取调解方式,在基本查清纠纷事实的前提下,多作双方的说服解释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比如,对分手费数额过高且给付分手费一方以其经济能力无法履行的,应当作适度的调整,使分手费能够得到实际履行,从而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以实现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分手费虽然并没有在法律上确定其合法地位,但是满足一定条件的话也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关于“给付的分手费是否合法”的问题,其实也就是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对待、处理。而不能很片面的就认为分手费合法或者不合法。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淄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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