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不清楚,为什么同样是买卖农村房屋而引发的纠纷,有些法院就承认它的效力,而有些法院则会否认它的效力。那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进行农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的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理由是:
  1、民法典将合同无效的标准限制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判决认定农村的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是《关于加强土地转让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该 通知的发文机关是国务院办公厅,而非国务院,故此文件不是行政法规,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2、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其立 法本意旨在维持农业用地的数量,保证农民的生存之本和粮食供应,而宅基地本来就是建设用地,其主体变更不会导致农业用地的减少,故将该条适用于宅基地是不妥的,作为认定农村的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也违反立法本意。
  3、从法律保护所有权的基本精神来看,限制农民买卖房屋并非是对农民利益的维护,而是对农民权利的侵犯。众所周知,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权能中,最核心的权能是处分权,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标志。如果将农村房屋的处分权予以限制,这与我国保护农民利益的国策完全背道而驰。另一方面,民法典的基本精神是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包括合同订立的自由,合同内容的自由以及合同对象的自由,限制农民向城市居民出卖住房,也与合同自由的基本精神相悖。
  4、我国新通过的《农村承包经营法》也体现了相同的精神,该法第四百九十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装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该条原则上赋予了农民处分自己的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权利。 该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性,相信农民能够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理性地处分自己的财产,是立法精神的巨大进步。既然为农民安身立命 之本的农用承包土地都可以流转,农村宅基地也应做相同理解。
   二、买卖农村房屋有法律效力么
  要看农村房屋买卖是否有法律效力就要看是否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买卖,具体买卖农村房屋的流程如下: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实践中,很多农村房屋一般都没有房产证,这样的房屋能否买卖,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经常会引发各种各样的纠纷。因此,建议要是想要购买农村房屋的话,一定要考虑清楚,此时自己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比较大的。至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上文中已经做出了分析介绍,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


·解决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
      实践中,围绕房屋租赁而产生的纠纷还是比较多的,那么当事人该如何来处理这样的纠纷呢?而在处理的过程中,有需要准备好哪些证据材料?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一旦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条件,而为了规避这些“不利”政策,这些人就想出了找熟人帮助签订黑白合同。但这样的合同也是要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才会对当事人的利益提供保障,究竟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黑白......


·离婚时房屋是归哪一方的
      现在房屋可以说是刚需,尤其是对有结婚打算的人来讲,一般没有一个新房的话,这个婚最终不一定结的成。而两家通常出资购房了之后,日后离婚的也会涉及到该房产的分割。那通常离婚时房屋是归哪一方所有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合同履行的过程经常发生一些当事人预料不到的情况,为了降低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的风险,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享有一定的抗辩权,以此达到维护当事人利益的目的。因此,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需要您加以学习,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


·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实践中,不仅有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的时候员工也有可能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用人单位来讲,要是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1、对于新入职的员......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股权转让是在公司企业中很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初期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获利,新的股东会带来新的资源,股权转让可以引导公司企业往好的战略投资方向发展。进行股权转让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才可生效,那么,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


·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随着社会现代化的蓬勃发展,工程建设则显得尤为重要。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由验收员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细致的检查才可以完全完工。只有高质量的建设工程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建设是不允许完工的。为了保证工程......


·企业入职人生观是什么样的?
      在从学校毕业进入职场之后,就需要您对自己做一个职业规划,在这个职业规划中需要明确自己的企业入职人生观。很多人并不觉得这个有什么重要的,其实正确认识自己的入职人生观,更加有利于您在企业中工作的积极性,那么企业入职人生观是什么样的?第一,就是积极主动乐观的品质。......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全文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就一些常见的犯罪量刑标准做出了相应的意见规定,就包括了盗窃罪、诈骗罪、交通肇事罪、寻衅滋事罪等待,而之后各个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也在这个量刑指导意见的基础之上,结合本地区的情况作出了细则规定。下面我们带来最新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内容,帮助你进......


·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而消灭,当然这建立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而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抚养权之后,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在离婚案件中......


·怎么确定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
      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有时候对于成年子女来讲,父母也是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您知道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具体是多久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是多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存在以下情况......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润州区律师
    润州区律师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合同、物权、人身损害赔偿、......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地址在哪里?电话、位置导航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俗称金坛城西看守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补偿金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单位都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劳动者做出一定的补偿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一定要支付补偿金。那到底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补偿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虽然为了将工作及时的做好,员工加班是无可厚非的,但作为用人单
      虽然为了将工作及时的做好,员工加班是无可厚非的,但作为用人单位也不能无限度的要求其员工加班,也要考虑到员工的身心健康。那么,在法律上,员工加班有无时间限制呢?估计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一、员工加班有无......


·在我国法律中受欺诈婚姻可撤销吗?
      离婚后,在进行下一段婚姻时属于二婚;但若是法院判决婚姻为无效婚姻或为可撤销婚姻,开始的下一段婚姻时仍属于第一次婚姻。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有几种情况结婚的夫妻可以选择撤销婚姻而不是离婚。在这些规定条例中,受欺诈婚姻可撤销吗?一、受欺诈婚姻可撤销吗......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婆婆欺负精神病患者儿媳妇算咋滴,起诉人要钱不
·土地征用补偿款违规分配
·房子开发商未办理下贷款,直到现在全款付清,目前钥匙未拿到,中间几取暖费和物业费需交?
·公司不给我们签直接合同
·对于拆迁方给予的拆迁条件不满意,怎么办?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能不判刑不?
·离婚孩子抚养权
·我是陕西蓝田县的,想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我和乙方是再婚家庭,婚前彼此都有一个男孩,婚后我们又生了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