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
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类似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要其中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一般都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但是,此类证据必须上有用人单位的公章才有证明证明效力。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
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合同特别是经济事务的合同时,一般都会有“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此时,如果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的话,那么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
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若能出具有关劳动者曾代表用人单位洽谈业务方面的证明,也可以证明劳动者曾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因为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第三方接触时,有时会在办理某些事务时向第三方提供有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料:比如说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申报材料、代表用人单位到第三方处领取票据时在各种存根处代表用人单位签名等。劳动者如能取得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开具有关的证明,也可以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4)、录音、录像、照片
录音最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录音,只要录音能够清楚反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认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就可以基本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拍摄其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或者其它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5)、网络信息
包括公司网页登记的各种公告或消息,或者与相关人员的QQ或MSN等各种即时聊天信息的记录,但是该项目很难作为证据使用,因为劳动者事先必须先证明QQ或MSN的使用者是谁。
(6)、手机短信
与电话录音相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手机短信往来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与QQ或MSN有同样的问题,必须先证明手机号的主人身份。
(7)、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
如果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确实不能提供各种有利的证据的,可以尝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帮助劳动者搜集有利的证据。到劳动仲裁阶段,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申请到劳动监察部门调取即可。但是此办法劳动者可掌控的程度较低。
根据以上的知识,职工如果出现工伤,公司不想给予职工应该有的福利,那么即便没有于公司签订劳动协议,职工也可以拿出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来,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间接证据的方式很多种,它包括录音,录像等等方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农民工如何讨薪,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几乎每到过年的时候总会发生一些农民工讨薪的事件,其中采取暴力方式来讨薪的大有人在,这样的方法肯定是不可取的。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农民工如何讨薪才是比较好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一、农民工如何讨薪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


·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合同如何征税?
      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合同如何征税?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工人,建筑单位支付的人工费是一项重要的费用。涉及到成本利润企业会缴纳相关税费,那么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合同如何征税?人工费包括哪些方面?下面我们通过查阅有关资料,来给您做一个简单介绍。一、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如何征税?施工企业人工费是指承包基数测算内......


·签两年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是很常见的一种行为,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如何赔偿亦是当事人很关注的一个问题。但是,违约赔偿也是有原则和标准的,不能随意用之。那么,签两年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下文是关于劳动合同违约赔偿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劳动合同违约的赔偿方式1、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指回复到损害发生前的原状。......


·公司解雇员工却不开解除合同证明
      公司解雇员工却不开解除合同证明一、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


·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于投诉举报的处理的规定
      对于劳动者来说,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可以说是一道有效的护身符,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如果自身合法群益收到侵害,就可以依据这一条例,向相关部门投诉,那么具体的投诉举报的具体规定有哪些,我们向您介绍。一、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于投诉举报的处理的规定第十八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投诉、举报或者监察......


·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标准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我们将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的土地......


·劳动保障投诉时间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是劳动权利的享有者,也是劳动义务的履行者,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劳动者可以进行投诉。那么你是否清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劳动投诉,应在多少时间内完成?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劳动保障投诉时间。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劳动投诉,应在多......


·被辞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被辞退的,其实也就是用人单位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被辞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被辞退支付经......


·工程招标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招标程序是怎样的?一、工程招标程序是怎样的?(1)采购预算与采购申请: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并填写采购申请表。货物类招标一般需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指标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验收标准及方法、培训要求、质量保证和售......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乐陵律师田树森对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总结
      近来,乐陵律师田树森接待了很多就离婚案件进行法律咨询的当事人,大多都异口同声的问道,如何才能离婚?这个问题在法律层面来讲,是个很难具体回答的问题,但是涉及到个案,结合相应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北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答:一般的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2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          民法通则中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第七......


·侮辱罪必须是公然进行吗
      侮辱罪必须是公然进行吗,其实不然,并不是必须公然侮辱他人才会成立侮辱罪,而是只要对他人人格、名誉造成严重的损害,就有可能成立侮辱罪。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梳理的与侮辱罪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侮辱罪并非必须公然进行侮辱罪表现以暴力......


·二手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要注意什么?
      房子已经不是简单的提供住的问题,随着现代生活的加快,房子也可以用来经营生意或者是别的,那么双方就会产生过户问题,就二手房过户的相关问题进行谈论,下面就是为您讲解二手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以及要注意什么,你们同时也能够了解到一些关于过户问题的内容......


·扰乱法庭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正常活动和秩序。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诉讼......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医疗报销,住院期间费用全部是我给他垫付的我又向公司借的款公司说处理完这件事后才能
·我骑车路过有人在路边问我拉不拉客,人没上车,运管就说是在拉客,我想问这样的情况最
·昨天我在网上玩炸金花钱传过去对方把我拉黑
·请问我儿被该所所拘应该是多长时间给家属通知书
·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前两天刚结婚,婚检出了熊猫血,男方家认为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是任继续上班,现在想辞职,是否随时可以走人
·我弟在越台企工作,处于试用期内,工作期内突发疾病死亡,怎样索赔
·跪求各位名律师答复:一般案件了结时限多长?
·对方全责,车无保险,我的意外险是否可以赔自己
·2019月工资9000元交税多少元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