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一方要是在婚内出轨的,此时如果涉及到离婚的话,那么才会说到财产分割的问题上面。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不清楚此时应该如何分割财产。接下来,我们收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即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二、婚内出轨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因此,女方出轨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要视情况而定。只要女方无重大疾病并愿意抚养孩子的,两岁以下一般是归女方抚养。超过两岁的,就要视情况而定,一般会结合孩子的意愿和双方的条件来判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婚内出轨的,要是最终决定离婚的话,此时不仅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若双方育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则还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至于婚内出轨财产的分割问题,则一般情况下是要适当的照顾无过错方的。要是各位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浙江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能否放弃抚养义务
      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能否放弃抚养义务一、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一)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三)父母对......


·男方赌博离婚财产归谁,具体的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现实生活中,导致夫妻之间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如夫妻一方赌博,或者吸毒等都可能导致婚姻走到终点。离婚,就肯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财产的分割往往是大多数人争议的焦点。根据离婚原因的不同,离婚财产的分割可能会有所不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方赌博离婚财产归谁?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一、男方赌博离......


·非婚生子女在哺乳期抚养费是多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而要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话,在哺乳期内一般是会见抚养权判给女方的,此时男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那么非婚生子女在哺乳期抚养费是多少呢?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一、非婚生子女在哺乳期抚养费是多少“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


·男方入赘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入赘、倒插门等等,虽然在如今的社会中还会存在,但是这并不被法律所承担。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会因为男方是入赘就不分财产。那男方入赘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男方入赘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


·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既然如此,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1、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方军人所在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是《最高人......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稳定、完善农村承包经营责任制,保护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 怎么支付合同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怎么支付合同违约金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是合同法律关系中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签订合同时都会约定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才符合法律的规定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合同......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包括哪些
      要是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话,此时可以按照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对于提起的离婚诉讼,也不是说法院都会受理,那实践中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一、一般情况下,要是经过法院判决不准......


·商号权的定义是什么
      商号权的定义是什么商号是一个企业的标志,而拥有此商号的商人对此商号拥有使用权,即商号权,商号权可以更好地保护商人所拥有的商号不与其他商号有侵权的可能。那到底商号权的定义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商号权的定义是什么是......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南京打官司
    南京律师免费在线解答如何在南京打官司、南京打官司费用、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在南京打官司如何收费?南京律师收费标准、热线电话,教您如何打官司,南京打官司的常识。►南京如何打官司?1.写打官司需要的起诉状打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一、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


·常州市看守所会见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在..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依法行使其会见权。律师去常州市看守所会见辩护记录:本案在常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后复庭两次,会见中,律师首先向王某转达了其家属的关心与问候,随后就王某所关注的与......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范围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涵义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


·邻接权——录音制作者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法对录音未作如录像那样有作品和制品之分,而均把录音制品纳入邻接权之中。录音制品制作者包括音像出版社、广播电台和其他录制录音制品的人。录音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享有邻接权。录音制作者有权在其制作的录音制品上署名。录音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


·非机动车交通规则有哪些规定
      非机动车交通规则有哪些规定从懂事起我们知道的第一条交通规则大概就是红灯停,绿灯行,这条交通规则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都需要遵守的基本的交通规则,生活中很多司机朋友在开车的过程中难免会有违章的行为,违章了就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这时候我们就需要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刨腹产后宫腔内有胚胎物残留。。。
·你好!我向法院起诉了离婚,现在为了男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呢
·争取3年的小孩抚养费
·女50岁,无任何案底。菜场买菜时见摊位上有一手机,认为前面顾
·这房子产权该归父亲还是单位的?
·有人向我借了五万元,我该怎么
·抚养费以及债务
·怎么才能把一个户口分成两个都需要什san
·你好,我老婆现在要和我离婚,婚后我父母全款给我们买的房子,房
·为什么把我的问题删掉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