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不属于同居财产的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对于同居财产,如果同居双方能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的,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就由法院依法分割。但我们在协议处理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哪些财产是同居财产,哪些财产不属于同居财产。那么,不属于同居财产的有哪些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属于同居财产的有哪些
1、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如:一方同居前的财产。2、依法不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如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等等。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二、哪些财产不属于同居财产
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在明确了不属于同居财产的有哪些范围后,就可以分割财产了。应注意的是,视为同居共同财产的,则应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海口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重婚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重婚行为多数情况下都会构成重婚犯罪,而在定罪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重婚行为的类型有哪些,然后收集相应的证据,否则的话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对方重婚的,此时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一、重婚行为的类型有哪些重婚罪,是指有......


·人身损害诉讼费是多少
      人身损害诉讼费是多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到法院起诉都既要提交起诉和一些其他资料,而且法院还会收取诉讼费,案件的实际情况不同,收取的费用不一样,那么人身损害诉讼费事多少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成都亲子鉴定多少钱?怎么鉴定
      ,很多人会遇到一些问题,而需要做亲子鉴定,需要办理亲子鉴定这方面的业务,收费是不可少的,在成都也是有相关的鉴定机构的。那么成都亲子鉴定多少钱?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成都亲子鉴定费用一般正规的鉴定机构价格在3200,个人亲子鉴定......


·广西自治区信息公开条例
      广西自治区信息公开条例随着现代政府制度日趋成熟,管理越来越人性化许多地区及国家率先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使其地区的公民更加了解政府的运作和资金用在了哪些方面,也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充分的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们群众生产、生......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宣化律师毕成雄辩故意伤害罪应判死刑为无期
          案例基本案情:    本案被告秦军和三个朋友在一家医院门口的烧烤摊上吃饭,遇上来烧烤摊喝酒的被害人翟小飞等七人,由于秦军的朋友李刚认识被害人,就到他们桌上打招呼,但二人却话不投机。被害人有将话锋转......


·夫妻间的法定扶养义务在离婚案件中的处理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扶养,是一种基于亲属身份..的扶养..,属于法定扶养。这与合约的协议扶养以及遗嘱扶养具有决然的区别。协议扶养与遗嘱扶养统称为“基于法律行为的扶养”,不属于婚姻家庭法中规定的扶养,我国将协议扶养和遗嘱扶养规定在《继承法》中,......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很多人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尚不算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这段期间可以不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


·工伤鉴定是在职工在被认定为是工伤的基础上,在他医疗期满之后,
      工伤鉴定是在职工在被认定为是工伤的基础上,在他医疗期满之后,由专门的鉴定人员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那么这笔工伤伤残鉴定费用谁出更合理呢?下面就由我们为你介绍,详情请阅读了解。工伤伤残鉴定费用谁出更合理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


·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者要想保护好自身的利益,在与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之后,就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在具体约定合同内容的时候,也要知道哪些是必须要约定的条款。那究竟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条款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一、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条......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大拇指受伤怎么赔偿,在厂里上班手拇指受伤
·遇见这种人 是福还是祸?
·你好男方出轨,而已自己承认,手写了85万赔偿有日期名字,起诉离婚有效吗
·因家庭纠纷打成轻伤。要怎么
·要求法院把判决改成城镇户口标准赔
·我是河南人;现在广东打工;在网上认识一女;是江苏省盱眙县人,
·交强险赔偿标准
·我今日满35岁,现在准备买社保,0退休时还差几个月才5能办理退休吗
·亲戚说有个朋友在北京京东放贷那里上班,我就把四万块钱给亲戚交给他朋友了,每个00元的利息01
·您好亲,请问一下龙井看守所的接见室或邮寄东西的电话咱这有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