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弱者,法律要以事实为根据。由于“小三”而导致离婚的女人,很多都是把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但是此类证据一般不会被法院采信。因为网上调侃、暧昧聊天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不一定会发生暧昧关系,同样,在日常生活中,异性朋友挽手、搭肩等“亲密”合影也属于正常范畴,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法官并不必然推定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
安徽 史微微律师 |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
18856597441 |
福建 吕超律师 |
执业11年 |
13147094815 |
山东 范志强律师 |
执业20年 |
13065042504 |
广东 陈芝廉律师 |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
18620487148 |
安徽 沈培亮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
18656084778 |
上海 邱国开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
1305226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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