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在辖区居民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维权等有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在辖区居民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维权等有关问题为有关部门提供帮助的公益性人员。并在市政府统一组织下,通过严格笔试、面试程序经过激烈竞争,才能走上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这个岗位,而且不同地区的工资待遇也不一样。下列就是由提供的咸阳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的有关信息。
   一、职业等级
  1、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2、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二、申报条件
  1、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
  2、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三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三、工资待遇
  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享受政府支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岗位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及时调整;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除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外,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增发适当的生活补助金。
  2、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费之和。
   四、工作权益
  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从业人员享有休息、休假、产假权益。
  1、享有休息权益。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安排相应的调休时间。如不能安排调休的,按照休息日不低于岗位补贴200%、法定休息日不低于岗位补贴300%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2、享有带薪年休假权益。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自本《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新签订劳动合同后,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3年的,休假时间为20天,籍贯为区外的为30天。工作满3年及其以上的,休假时间为30天,籍贯为区外的为40天。休假路费和食宿费等相关费用自理;
  3、享有产假权益。对领取《结婚证》并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正常产假为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产假。对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产假。对妊娠2个月内终止妊娠的,可享受15天假期;妊娠2个月(含2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假期。生育产假期间的路费和食宿费等相关费用自理,生育医疗费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由本人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核销。
   五、保险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由各级财政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定额补助,同时享受参保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包含了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无须单独参加生育保险,对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的,可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核销生育医疗费。
  由上述内容可知,咸阳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不太理想,工资较低,属于合同工,享有五险一金待遇。但是工作熟练后比较轻松,不必劳力劳神,相对于其他类型工作人员轻松很多。但总而言之,相关待遇也是要看个人工作能力的,只要自己干得好,好的待遇跑不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工程质保验收的要求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保验收的要求是怎么规定的平时您在生活当中不管购买什么商品,都是有质量保证期的,所以更不用说是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整体造价,投资数额都是非常大的,所以在完工以后,其实也是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检验,肯定是要结合各种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的时间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在这个发展迅速的21世纪里,环境成了整个世界的头等大事。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管是哪个城市,都在用绿化面积的大小来牵动人们的心,以至于绿化工程也成了每个城市的首要工程,那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为了保证公司或企业良好的运作,在招录员工成为正式员工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所以在生活中也会出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此时就有不少的人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在广州打工赚了钱之后,很多人可能就会涉及到开办公司,这时就要
      在广州打工赚了钱之后,很多人可能就会涉及到开办公司,这时就要去广州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才行,这样创办的公司才会是合法的,但是我们要注意,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并不是永久有效,因此当事人在营业执照到期之前要及时去对营业执照进行续期,那广州营业执照续期需要哪些材料呢?一、广州营业执照续期需......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应该快速的处理,法律上对交通事故后的处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应该快速的处理,法律上对交通事故后的处理做出来怎样的规定呢?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相关知识有一定的缺乏,就让我们的我们来为你具体说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时效,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一、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


·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实施前没有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


·组织考试作弊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处罚规定是什么组织考试作弊的会被处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房屋差价损失应该怎么确定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要履行合同,但在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买受人会提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的请求,那房屋差价损失应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房屋差价损失应该怎么确定(一)如果双方当事人......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现在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人们意外伤害的首要因素,严重交通事故会导致受害人死亡。对于受害人的赔偿标准,南京市也出台过相关政策,下面我们来看看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都有哪些,计算标准又是什么呢?一、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


·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等多种强制手段。在具体执行方面,公安机关负责,受到保证人提交的保证金后,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对其做出要求。当然,取保候审是有一定适用条件的。那么,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我......


·如何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讲,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是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的,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如果父母双方在之后想要变更抚养权该怎么办?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一、如何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


·新婚姻法女人出轨法院会怎么判?
      新婚姻法女人出轨法院会怎么判?一、新婚姻法女人出轨法院会怎么判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如果构成重婚罪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可以要求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司法解释一,第二条中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江宁公司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公司律师在公司债务处理、股东权益、公司重组并购方......


·镇江婚姻家庭律师团处理离婚、遗产继承、子女 抚养、婚姻房产纠纷、股权纠纷等
      镇江婚姻家庭律师从婚姻家庭的细腻视角处理情感纠纷,通过细致入......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会影响法律效力吗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会影响法律效力吗?一、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影响法律效力吗?起诉书签字是证明你收到了这个文书的意思,如果不签收的话,没有影响法律效力的。二、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


·在交通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大声的频率也在不断的上升,发
      在交通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大声的频率也在不断的上升,发生交通事故后,这个时候进行相应的赔偿就是在所难免的了。那么究竟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具体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了解详情。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


·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房产应提供包括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地产买卖合同、房产抵押借款合同、银行还款对账单、证明首付资金来源的材料(相关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明细)等。二、车辆应提供包括车辆产权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买卖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还款对账单、证明首......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宜都有个刑事案件,要向法院申请执行,请问你那需要多
·我在加油站上班,对方酒后来加油,停车位置到一个油x够不到让他往前开开他无理取闹然
·您好:我是物流公司员工,放假时老板要求我们写工作期间的心德,和公司发展建议
·如果我和我老婆离婚,我有一个儿子7岁,女儿刚出生,孩子该归谁?
·你好,我所在公司上班17年,工资7500~8500元左右,公
·关于辞职后领取工资问题,进厂十天
·我不是得了一种支原体吗?医生不给我开证明。甚至还说过,请问一下这是医生的责任,还
·儿子拿了老人的养老钱,让老人吃剩菜剩饭,也不给老人到医院看病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