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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中,交通事故责任方要履行受损失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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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中,交通事故责任方要履行受损失一方的赔偿义务。但是如果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并非罕见,需要我们每一位司机朋友引起注意。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给您做个简单介绍,告诉您遇到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1、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2、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3、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4、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二、如何投诉责任方保险公司?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回去等消息,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有时会成功,有时不成功,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15天以后开庭。

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把复印的材料盖上章以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以后,会立刻把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的问题时,我们不要担心害怕得不到赔偿。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将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这种形势下,对方一般会迫于压力给于赔偿,否则就等法院给于强制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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