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 一、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
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⑥以上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合同当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4、反担保抵押率:不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60%);可转让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50%)。
二、哪些财产可以为借款人贷款做抵押反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反担保:
1、抵押反担保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反担保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产;
3、抵押反担保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反担保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反担保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作为反担保人,应该提供变现能力强、市场价值稳定及权属关系清晰的抵押物(主要是指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和用途为非住宅类的房屋等)
综上所述,抵押反担保办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办理抵押反担保登记时应出示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不同的抵押物有不同的登记部门,需要根据自己的抵押财产选择专门的登记部门。而且抵押率有一定值,计算是不得高于一定值,而且只有规定中的财产才可以作为抵押反担保。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开发商破产,开发商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流程: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相同点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相同点都有哪些?1、企业债券诞生于中国,是中国存在的一种特殊法律规定的债券形式。按照中国国务院1993年8月颁布实施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从企业债......


·共同侵权致损怎么起诉,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共同侵权致损怎么起诉,赔偿责任是怎样的多人的行为对行为人构成了侵权的话,那么我们就认为构成共同侵权。此时具体不清楚实际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是谁,因此很多人就不清楚共同侵权致损怎么起诉。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共同侵权致损怎么起诉......


·青岛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职责
      司法鉴定是一种十分专业的的行为,经常受到您的关注和热议,司法鉴定机构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的才能够进行司法鉴定,而鉴定机关也要严格遵守自己的职责,那么,青岛司法鉴定机构都是有哪些职责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一、什么......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重庆律师成功办理陆某涉嫌运输毒品变更为非法持有毒品一案
      【案情简介】2013年4月9日下午,被告人携带冰毒和麻古欲乘航班由重庆飞往山东,在重庆江北机场候机楼内接受安全检查时,当安全检查工作人员要求被告人脱掉鞋子做进一步检查时,被告人立即往候机楼外面方向逃跑,并在跑出候机楼门后脱掉鞋子扔到高架桥......


·夫妻间的法定扶养义务在离婚案件中的处理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扶养,是一种基于亲属身份..的扶养..,属于法定扶养。这与合约的协议扶养以及遗嘱扶养具有决然的区别。协议扶养与遗嘱扶养统称为“基于法律行为的扶养”,不属于婚姻家庭法中规定的扶养,我国将协议扶养和遗嘱扶养规定在《继承法》中,......


·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
      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代位权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债务人《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也可以通知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代位权诉讼。这一规定明确了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是第三人。......


·交通事故报案是怎样操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们经常看到交通事故现场都是由交警在处理,这都是因为有人在事故发生后报案了,因此才会由交警到场处理。那么您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该如何报警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报案是怎样操作的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时,请不要惊慌。要用手机或到......


·企业动迁评估资产总额的方法是什么?
      企业动迁评估资产总额的方法是什么?动迁对我们来说非常熟悉了,公司为了满足需要,常常需要动迁,有些城市为了发展的需要也需要房屋动迁,也就是我们常常所说的拆迁,而企业动迁之前也需要评估资产总额,这对于动迁之后的安置是非常重要的。今天我们就来讲......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生病员工 不能工作怎么办~?
·如果父母死了做孩子的不去会如何
·辞职了住房公积金能直接领取吗
·被一个男人强*未逐,对方能判几年?
·离婚财产问题
·分期付款车,法院可以查封吗
·刑事拘留一个月没有消息
·没拿结婚证怎什写离婚协议书
·我直行,对方轿车转弯,发生掽撞。对方全责。我三根肋骨骨折。对方能陪多少钱多少钱?
·你好我问问女儿得不到父母的财产也得养老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