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一)轻微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

首页>>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一)轻微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

平时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大多数属于小型交通事故,对于此类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是,即使是小型交通事故,也要保障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害得到赔偿。所以,在撤离现场之前,必须记住与对方当事人对事实和交通事故成因做一个书面记载,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并共同签名。如果能即时达成协议书也可以立即写一个事故处理协议书,写清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之后立即撤离现场。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二)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

所谓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者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处理的方法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在夜间发生交通事故还需打开示宽灯和尾灯,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同时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求救(医疗急救求助电话:120)。如果事故现场发生火灾,还应通知消防部门(火灾求救电话:119)同时告知引燃原因、火势大小及被困人员情况。

3、保护现场。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遗留的痕迹并确保散落物不被随意挪动位置。抢救伤者,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当事人在交管人员到达之前,可用绳索等材料设置警戒线,保护好现场。

4、抢救伤者或财物。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应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尽最大努力救助,并设法送附近医院抢救治疗。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但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情况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疗单位派救护车前往抢救。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被抢。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当事人首先应关掉车辆引擎,消除火灾隐患。事故现场禁止吸烟。如果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将此情况报告交管部门及消防人员,同时做好防范措施。

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应积极配合、协助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或商业保险的应及时报案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方式的相关知识,相信您看了之后也就知道了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处理的方法的经验。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冷静。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协议是生活很常见的一种文书,是双方互相约定的一种凭证。发生交
      协议是生活很常见的一种文书,是双方互相约定的一种凭证。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民警会里立即出警到现场勘查,进行相关人员的事故责任认定,然后双方当事人就可以根据这个责任认定来商议解决方法。双方协商好之后,就要写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协议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就让我们我来详细告诉你。交通......


·交通事故一方离开现场能否算逃逸?
      道路汽车量的增多,发生交通事故也是逐渐增多。若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呆在现场,若有伤员,及时救治并报警。那么交通事故一方离开现场能否算逃逸?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一方离开现场能否算逃逸?交通事故发生后,无故离开现场都算逃逸行为。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政策,在进行公司的股份转让的时候需要我们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您对要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可能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这方面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方面的问题有所帮助。一、股权转让如何......


·车祸致人死亡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车祸致人死亡承担的责任是什么?车祸致人死亡的,此时就不仅仅是简单的交通事故了,很大可能行为人会构成犯罪,即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也就不止交通方面的责任。那到底车祸致人死亡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车祸致人死亡承担的责任是什么(一)刑事责任1、《刑法》第......


·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有的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一旦法官受理当事人的起诉,那么之后就会按照规定送达传票和起诉书副本给被告,而在得知自己因交通事故被起诉了之后,该怎么办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怎么办被告应注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方当事人一项有力的证据,如......


·工厂倒闭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工资怎么办?一、工厂倒闭工资结算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人首先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社保属于薪酬福利吗
      一、社会保险与福利的联系与区别社会保险与职工个人福利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向职工支付的形式有相同之处一部分职工个人福利与社会保险一样,都不是以货币形式由用人单位直接向职工支付的。(二)同属于薪酬的范畴从前述的相关概念中可知......


·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债务人的破产范围
      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债务人的破产范围一、相关法规《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第2条规定:“企业对其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处分权,以该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除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外,还应经具有审......


·家庭暴力起诉书怎么写
      家庭暴力起诉书怎么写在遇到家庭暴力的时候,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此时,受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就需要写家庭暴力起诉书了。究竟这个起诉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家庭暴力起诉书怎么写......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承办婚姻家庭案件,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致力于圆满解决婚姻出现的种种问题。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代理南京及各地疑难婚姻家庭类案件,如婚姻过错赔偿诉讼、离婚抚养协议、离婚诉......


·武汉专业刑事律师成功代理杨某某职务侵占罪获得轻判
          武汉专业刑事律师成功代理杨某某职务侵占罪获得轻判    【案情简介】——被告人杨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从20余家客户处收取货款200余万,用于个人消费,所获赃款挥霍后,投案自首。    ......


·泰州市债务追讨律师谈民间借贷、合同欠款等
      泰州市债权债务追讨律师咨询,泰州市债务追讨律师代理个人债务追讨、公司债务催收、企业债务清欠,擅长追收公司恶意倒闭债务,深入追究股东责任、追加成为被执行人。泰州债务律师谈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对于单一债权人而言,债权人对于其所享有的债权有......


·公司变更登记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司变更登记期限是多长时间?一、公司变更登记期限是多长时间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法人代表的,应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一、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如何处理1、夫妻离婚时,所要分的,所能分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共同财产有两种情况:(1)当夫妻之间就财产有协议的,根据财产协议中约定的共同部分进行分割。(2)当夫妻之间没有财产协议的,按法律规定的共同......


·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些
      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些我们都知道,财产保全肯定是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这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很多人就想知道关于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些?下面我们介绍了财产保全费用的相关规定,供您阅读。一、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武汉个人流动窗口女性退休龄到底是50岁还5岁?
·对方欠钱,三年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我儿子在那里做电商,做组长,现在公司涉嫌诈骗,被带到云阳县看
·我车卖了手续也给对方了现在车贩又把车卖出去了不过户我可以办理封户
·我在厂里做了三个多月 现在公司要搬 请问律师可以赔偿多少
·您好,我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左右被一个自称为工
·没有登记的事实夫妻,关于协议离婚有用吗
·我怎么才能离掉,起诉三次,开庭一次,还是没离掉
·是不是也要我儿子在场同意才能办吗?
·房屋拆迁子女如何分配,我家现在房屋要拆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