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效吗

首页>>法律知识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并不是法律文书,这是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愿签署的。当然,我国法律中也没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男女,必须要签订这样一份协议。于是,有的人就对这样的协议书效力产生了质疑,那究竟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效吗

未婚同居的,解除同居关系只需要双方协商即可。所以,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因此,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但是,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分手费、青春费等经济补偿,法律对此的态度一般是,如果愿意给,则有效。不愿意给,则无效。因此,一方以青春损失费、分手费为由申请法院强制的,则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时,最好不要以分手费、青春费为名。可以赠与的方式签订协议书。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解除同居关系书是否需要公证,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所以,并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如果需要一种保证,则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还是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对财产分割是有确定性的。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参考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判决。

三、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对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书。因此需要包括以上内容,或者部分内容,对未约定的内容,可以去法院起诉(双方都未结婚的同居,解除同居关系的除外)

1、 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

2、 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如,同居关系财产的归属,债务如何分割等等,只要是财产的,都可以列入其中,进行约定;

3、 对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的问题。如,抚养费由谁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等;

4、 违约的处罚措施。如一方违约,需要支付对方多少钱。

虽然法律不保护男女之间的未婚同居关系,但这并不代表连带着不保护当事人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实践中,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那么就可以认定该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无证房产能否投资公司入股
      无证房产能否投资公司入股一、股东以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我国《公司法》从立法到司法及至整个公司法的学理,都表现出鲜明的、贯穿始终并协调一致的资本信用的理念和法律制度体系,从公司资本制度到......


·专利局的审查期限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公布的期限——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专利局对申请进行实质审......


·民事诉讼法中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中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一、民事诉讼法中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


·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怎么写?
      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怎么写?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怎么写:(一)首部首部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判决书的名称、案号。名称应写明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为南京离婚人士提供专业的婚姻纠纷解决方案,包括: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暴力、婚姻继承、离婚律师费标准、涉外离婚等。南京离婚律师咨询解答婚姻家庭法律疑问,熟知南京市各级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善于处理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擅自转让更名无效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装修期间所承包餐厅被刘某强行上锁,陈某将刘某诉至.,要求刘某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并延长承包期限。北京市二中院终审驳回陈某上诉,维持一审.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2011年7月,刘某与陈某签订《承包协议书》,约定......


·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成功辩护李某某抢劫案
      【案情简介】2015年7月25日3时许,大岭.民警巡逻至工业大道与双岭路交汇发现犯罪嫌疑人李xx,遂口头传李xx到所接受讯问,李xx对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李xx采用捂嘴、按倒等暴力手段,劫取郑xx的白色苹果6手机一部,价值4000元,案发后赃物被追回退......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 医患关系一直是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的矛盾,我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医患关系一直是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的矛盾,我国经常发生医疗纠纷,但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有很多,最重要和最常用的就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那么起诉需要一份起诉状,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医疗纠纷诉状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医疗纠纷......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有哪些?
      您对劳动合同应该都不陌生吧,无论是企业带头人,还是普通职工,都需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避免日后的纠纷,同时还能在日后的纠纷中有证据可循。那么,您知道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吗?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将......


·什么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是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军婚的角度出发,《民法典》对法院受理离婚诉讼的范围进行了限制。那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蔡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企业单位干了有二十几年了,从二
·描述:律师先生,您好!我想问下,为什么我家旧房拆除盖新房并向村委会申请补贴,村委
·我爸在外地打工老板拖欠工资一了,给那里的人打电话没人接,工资也不给,应该找哪个劳动局
·关于未领取结婚证,想离婚的财产问题
·离婚,离婚后再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登记
·我被朋友骗了3000元钱,他说帮我找份殡仪馆工作,在常州横林
·工资每月八千,在职十个月月,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公司领导
·还有遣散费怎么拿?,我想咨询一下
·买房被骗怎么办
·商家未经买家同意对成立的订单进行擅自修改取消订单中的一件商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