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您对劳动合同应该都不陌生吧,无论是企业带头人,还是普通职工,都需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避免日后的纠纷,同时还能在日后的纠纷中有证据可循。那么,您知道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吗?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也是劳动合同法的主旨。这里的平等,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其含义主要包括:

1、劳动者只要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就享有与他人一样平等的就业机会。这种机会平等,不要求也不能要求当事人通过劳动合同最终取得的结果也是平等的,但是,劳动合同法可以依托劳动法的劳动基准规范,对差距过大的合同结果予以矫正,这也是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差别之一。强调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能够促进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能够促使雇主实现资本增殖,不断提高工资待遇水平和劳动生产条件。

2、劳动者不应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和非法辞退,并不得降低劳动报酬的其他福利待遇。

3、平等性原则不仅仅表现在缔约阶段的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阶段,双方的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尽管雇主对劳动力有管理权和支配权,但劳动者的人格权不受非法侵犯。雇主不得使用暴力、威胁或强制方法强迫劳动者劳动,不得非法侵犯其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不得以不安全的生产条件和超过法定标准的职业性危害因素场所对劳动者健康和生命权构成侵害。

4、平等性原则并不排斥公权力意志的强力干预,劳动关系双方实力差距的悬殊性和劳动关系的社会化特征,为公权力的干预提供了基础。

(二)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自由反映了商品经济的本质要求,近代资产阶段国家民法确立了这项原则。我国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否定合同自由。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特别是《劳动法》颁布后,逐渐引入了订立合同自由的理念。但由于长期以来劳动法学界对劳动合同法的私法原则研究不够,劳动合同的自由原则的内涵和外延缺乏共性认识,因而,公权力意志对劳动合同的自由原则干预太多,造成了劳动关系国家设立或包办的局面,使现代企业制度在招工用人方面改革步伐太小。劳动合同法确定合同自由原则,必然意味着确认符合法定条件的合意将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割断了合意自由与行为人追求的法律效力之间的联系,此类自由也就失去了法律意义。劳动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与上升为法律的国家意志的统一体。一方面。国家以劳动合同自由原则为劳雇双方留下较大的行为空间,另一方面,以强行法律规范对人格权和生存权予以保护。当事人的行为只要不违反强行法的规定,就赋予劳动合同法律拘束力。因此,劳动合同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 真正的合同自由应包括自我限制。

现在您都有所了解了吧,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四种类型的经济组织,它们分别是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不一样的,劳动法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计算加班工资有什么方法
      计算加班工资有什么方法一、计算加班工资有什么方法(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


·钢构工程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钢构工程检测标准是怎样的目前,钢构工程在我国得到了广泛运用,尤其是在大型厂房、场馆、超高层等领域。顾名思义,钢构工程就是主要以钢材制作为主的工程,自重较轻,且施工简便。但是,想要建造钢架工程并不是那么简单,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检测标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钢架工程的检测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构......


·年工龄工资国家具体有什么规定?
      年工龄工资国家具体有什么规定?工资工龄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直都是人们关心的重点。不仅是普通员工、管理人员和公务员也都十分看重工资工龄。毕竟这是关系着钱的问题,关系着我们生活的大事。最新出炉的工龄工资,将详细解读各类人的工龄工资标准,以及工龄工资补发规定、退休工资规定。一、工龄工资标准(一)员......


·木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条款如何变更?
      木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条款如何变更?—、工程变更的原因工程变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如业主有新的意图,业主修改项目计划、削减项目预算等。(2)由于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商事先没有很好地理解业主的意图,或设计的错误,导致图纸修改。(3)工程环境的......


·工期索赔内容有哪些
      工期索赔内容有哪些?一、工期索赔的内容:索赔工期损失,首先要了解承包人工期索赔的目的,其次是发包人对于工期延长的两个解决办法。(一)承包人工期索赔的目的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违约金;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


·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的基本内容 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愈演愈烈,
      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的基本内容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愈演愈烈,究其根本,一则是患者及家属医学知识的欠缺和伤心激动下的不理智,二来就是确实存在义务人员的过失。医疗事故的发生是让人痛心的,当然我们不能一味地伤心难过,该面对终究是逃不过的,我们没有及......


·居间合同是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是行纪合同?(一)行纪合同行纪是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如房屋中介等。(二)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一、关注拆迁项目程序上的合法性。所有的征地活动,不论是新增地还是存量地的征收,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执行,因此,为了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审计实施过程中首先检查前期包括土地转用的方案、申报、批准等关键......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涉外离婚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也是要按照我国规定的原则来进行。那么您知道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具体有哪些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遗产律师
    南京遗产律师解决遗产继承权、房屋遗产继承、遗产继承顺序、遗产信托等纠纷问题,提供全面的南京遗产继承权、房屋南京遗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顺序等纠纷问题:离婚、继承纠纷、公司法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财产的继承有哪些方式?......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来访导航路线是:在339省道和东城大道交叉口太仓方向,在苏州昆山市坐公交11路到东方路,再沿着新浦路,转弯过宋家港路,到桥那边转金清路,一直往东到底即到。★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淮安市债权债务律师,快速追讨债务欠款
      淮安市债权债务律师谈如何快速追讨债权债务?1、签署有效的书面合同避免债务人事后抵赖不承认或狡辩的风险作考虑,签署一份有效的书面合同还是非常有必要的。特别是在围绕容易发生争议的产品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价款以及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方......


·泰州市看守所位置在哪里?怎么去?
      泰州市看守所位于泰州火车站、泰州花卉博览园附近,俞张公路(x203县道)旁。位置导航:可以从泰州新东站(东转盘),坐7路公交车到市公安警校下,旁边就是泰州市看守所。或者坐开往红旗农场的公交车,直接到泰州市看守所下即到。乘火车到泰州市也可以,火车站距......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一、关于企业价值的内涵1.什么是企业价值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是各要素资产的整体组合,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是人类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结晶,因而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1)企业具有价值。企业的生产资料是劳动的......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是行为人以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介绍贿赂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这个合同或者协议应该怎么写能保护我的财产
·在实体店买了衣服袖子大概有七八公分脱线问题,可以退货吗?怕老板不同意退货怎么办?
·应律师:你好 想咨询下您,单位没签合同,未交社保,加班
·本人于二零一四八月份进入昆山xx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做保安到二零一七九月份乙三有余请
·对于家庭暴力,我老公有问题
·爸爸有外遇不管家怎么办
·小区楼上噪音太大,严重影响正常休息,生活
·陈律师,新年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人把我的农村经济合作社股
·,微信和你说话你没给回,商品房以租代
·我想问有关离婚的问题,女方没有能力养孩子了,能不能把孩子判给男方?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