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一、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二、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怎样区分
  所谓贷款纠纷,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与贷款人之间,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纠纷。从理论上讲,贷款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一般的借贷纠纷中的借款人并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因此,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就成为区分二者的关键。一般可从以下几个角度综合加以区别:
  1、看贷款关系是否正常、合法,借款人实际使用贷款的用途是否正当;
  2、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
  3、看发生到期不还的原因;
  4、当发生到期不还的结果时,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有无履约能力;
  5、看行为人在贷款到期后是否作出经济偿还的努力。
  如果借款人实际使用贷款的用途正当,符合借贷合同的规定,行为人当时具有履约的能力,贷款到期未还只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或其他意外事件、不可抗力,而且借款人尽了偿还努力的,应视为正常的借贷关系,发生的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借贷纠纷,不应因此认定行为人构成贷款诈骗罪。
  如果申请贷款当时,行为人根本无履约能力,则存在欺诈的可能。但行为人当时有部分履约能力,在取得贷款后积极采取措施作出履行,但最终未能偿还贷款的,一般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论处。如果贷款到期后行为人只是口头上承认借款事实但并未有任何积极筹备偿还的努力的,则不能排除其诈骗的可能。
  实施了贷款诈骗行为的,不一定就会构成贷款诈骗犯罪,此时还要看实际的行为是否达到了犯罪的标准,要是没有达到,那么仅仅属于违法行为,不能算作犯罪。而构成此罪的,肯定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4、利息在本金中扣掉的,利息就不能算本金了。比方张三借给李四100元,其中提前扣了10元,那么张三借给李四的本金就是90元。5、借款人可以提前还利息,提......


·债权债务的形成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形成有哪些?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有多种,但一般来说,无论哪一个企业都会存在债权债务的问题,来源有像贷款,债务等多方面的事情。如果一家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那么这之前所欠下的费用的拥有者就可以看成是债权人,债权人拥有向企业讨还债务的能力并且拥有上诉或请求破产的权利,以下是......


·上海民间借贷有哪些
      上海民间借贷有哪些纠纷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手中的钱也越来越多,资金投资、资金借贷等情况越来越频繁。但是,在民间借贷活跃的背后,存在着许多纠纷。那么,上海民间借贷纠纷具体都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上海民间借贷有哪些纠纷?1、因诚信缺失而产生的纠纷......


·欠钱不还就打算当老赖怎么办
      欠钱不还就打算当老赖怎么办一、欠钱不还就打算当老赖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
      1、在承包关系中,承包方享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需要按照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发包方负责检查监督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不直接参与承包方的日常工作。由此引出了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重要区分点—人身隶属性。2、到工厂工作,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


·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是?
      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是?我国的法律条文有很多,而这些法律条文都包含着人民的权利与义务。因此我国人民的享受的权利有很多,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等。这些都是人民所熟知的权利,但是像抗辩权以及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您或多或少都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人都知道可以生二胎了,也就是不再像以前那样规定只能生一个孩子,但是很多人对于社会抚养费存在一个误区,他们认为社会抚养费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事实上还是需要进行征收的,比如说有的人超生第三胎。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接下来我......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
      在感情速食的年代,闪婚闪离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但往往也存在多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而未被叛离的案例。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将会在下文中就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备案属于有效合同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很多人因为工作的原因,已经在城市安居乐业,导致买房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您知道买房的时候有哪些手续程序吗?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最好的凭据,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备案属于有效合同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


·物权法上关于留置权的规定
      物权法上关于留置权的规定留置权这个词,相信对很多人而言是陌生的,但留置权作为一种权利,在债的关系中是比较常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合理地行使留置权对于维护利益十分关键,为您说明物权法上关于留置权的规定。一、何为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


·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至学业完毕,已满18岁的能依协议要求对方支付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母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诉讼管辖规定
      1.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


·德清县看守所_德清县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浙江省德清县武康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德清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龙山村(现合并到阜溪......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电动车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
    现在电动车是很多上班族的通勤工具,电动车骑行方便,快捷。可是在很多城市道路上,车辆密集,电动车容易和机动车发生刮蹭。那么,电动车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如果无过错的,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有过错,则根据过错大小确定事......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要么是调解和好,要么是调解离婚,当然,也有可能是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此时又具体分为了判决不准离婚与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实践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损害赔偿问题是避免不了的问题。确定损害赔偿由谁承担的依据便是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因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时所为的行为而不同。那么,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责任?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交通事故责......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关于离婚官司,想找你咨询一下
·欠蚂蚁借呗八千多加利息一共九千多,逾期一了。发了告知
·如何是证人证言合法化
·今年二月份上班期间受伤做手术后就回老家休养,至今单位没给任何
·重立户口,我爸妈离婚了,我爸妈离婚了,我要个给我妈重立个户口
·她的遗物能不能让她的弟弟继承
·投资建一级医院合作协议,审个合同
·范律师在吗,尽快联系我下谢谢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