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再审民事判决书格式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再审民事判决书格式是什么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格式: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标题不需写审级。

2、编号

编号的书写位置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再字第×号。”

3、称谓

当事人的称谓应使用“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和“原审第三人”,具体应根据审级确定写明。如果是因抗诉而再审,则应在当事人之前写明“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诉讼代理人的写法同一审民事判决书。

4、案由、再审来源、再审的提起及审判方法

本院决定再审的,应这样表述:“……(内容同上)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上级法院提审的,应表述为:“……一案,……人民法院于……作出……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提审。”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其写法是:“……(内容同提审)××××年×月×日,××××人民法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指定本案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判决书中应表述为“……(写明原审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原审×告(或原审第三人或原审上诉或原审被上诉人)××××向本院申请再审,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本院提起再审后,……”

因抗诉而再审的,应定作:“……(内容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相同)××××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对本案提出抗诉。本院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二、正文

1、事实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在内容与写法上与二审民事判决书类似。首先应当概括叙述原生效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当事人在再审中的主张和请求要简写;其次重点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这部分内容可参照二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的写作方法进行操作。

2、理由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论述原审生效判决定性处理是否正确,如有申请再审、申诉或抗诉的,要针对其申诉、申请再审、抗诉的观点能否成立阐明应予改判,如何改判,或者应当维持原判的理由。二是写明再审判决依据的法律条文,即“依照……(判决依据的法律)的规定,判决如下:”论述再审判决的理由要抓准关键,亮明观点,论述充分,合法有据。

3、判决结果

再审民事判定书的判决结果分为维持原判、全部改判、部分改判和增加新判决四类。

(1)如系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申诉(或再审申请或抗诉)维持原判。

(2)如系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或本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二、(改判的内容)。”

(3)如系部分改判的写:“

1、维持×××人民法院(或本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项;

2、撤销×××人民法院(或本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项;

3、(改判的内容)。”

(4)如系加判的写:“

1、维持×××人民法院(或本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2、(加判的内容)。”

另外,属于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决定再审的,可写:

“原判正确,予以维持。”

如需驳回其他之诉的,在判决项目之后应另列一行,写明:“驳回申诉人(或申请人)×××(姓名)其他诉讼请求。”

三、尾部

由于再审的案件,有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也有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的,因而尾部应分别参照第一审或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尾部写法书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看了上述内容您知道了再审民事判决书格式是什么了。由上述内容可知,再审民事判决书其实和一审、二审的判决书书写结构上一样的,但是具体内容有所差别。在再审的这一段时间,是不影响原审裁决的执行的,只有再审的判决改变了原来的判决结果,这时会撤销原判决书的判决,当事人按照再审的判决结果执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灯具购销合同样本是什么
      灯具购销合同样本是什么一、灯具购销合同样本灯具购销合同范文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商):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一、概述基金,作为一种专家管理的集合投资制度,在国外,从不同视角分类,有几十种的基金称谓,如按组织形式划分,有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设立方式划分,有封闭型基金、开放型基金;按投资对象划分,有股票基金......


·怎么去讨拖欠工程款,有哪些
      怎么去讨拖欠工程款,有哪些范围一、索要工程款前提: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结果要合格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及解除均不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只要最终建设施工合同经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修复后的),承包人就有权请求支付拖欠工程款。二、索要工程......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请律师吗
      当今社会,很多夫妻为了避免婚后由于财产问题产生纠纷,因此在结婚前往往都会去公证机关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这个时候,有人就有疑惑了,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需不需要请律师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婚前财产公证需要请律师吗婚前财产公证......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市请一名律师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年最新的律师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年南京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年最新的律师债务合同案件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擅长离婚案件、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监护权等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损害赔偿:下面就四种婚姻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分析如下: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


·2023年最新湖南省各市县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汇总
      【长沙地区看守所】长沙市..看守所0731-86868062长沙市远大二路1736号长沙市第二看守所0731-84074900长沙市远大二路1736号长沙市第四看守所0731-84074830长沙市远大二路1736号长沙县看守所0731-84657203长沙县黄花镇湘峰村浏阳......


·福建省泉州市各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福建省泉州市区县看守所的地址、联系电话、位置导航整理如下,方便律师会见和家属探视。1.泉州看守所地址:南安市大霞美镇四黄村联系电话:6761019邮编:362302专用信箱:南安市第10号信箱2.南安看守所地址:南安市溪美办事处田坂999号联系电话......


·冒用别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冒用别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有哪些?一、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二、民法规定是什么中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将无权代理概括为三种表现:未经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


·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开放商必须需持有法律所规定
      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开放商必须需持有法律所规定的五证。若是不然,工程或受到暂停影响,那么,房地产开发五证需要什么资料才能进行申请?申请每一个证件之前,有需要做一些什么准备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  一、《建......


·婚后财产公证费用是多少,怎么支付婚后财产公证费
      有的夫妻在婚前忘了办理财产公证,而在婚后才进行财产公证,那此时是否还可以办理财产公正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如果可以办理公证的话,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又是多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你解答。一、是不是都可以办理婚后财产公证?夫妻婚后财产公证首......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杨律师您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120号上午我妈妈在扫自
·两车相撞造成死亡,我车在旁边是否可以扣我的车和驾驶证
·我想知道这算诈骗吗,我的钱能要回来吗
·装修问题急急急
·九前做的手术怀疑存在医疗失san
·录音证据是否要考虑录音环境
·工人已经在包工头那拿到钱了,现在还经过劳动仲裁管我们公司要钱
·估算下赔偿多少钱,我父亲在加工厂上班是临时雇佣至受伤了鉴定是一级残级您能给估算下
·在事业单位工作了19年以上的合同工现被除退有什么保障
·请问你们事务所受理婚前协议这种小问题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