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租房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首页>>法律知识

    租房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确切的讲,房屋租赁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我们对象是一些个体人员,假如半路退出,对方又不可能马上找到下家租户,这样势必会对出租者照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如果诉诸法律的话,我们是必输无疑。解决的最好办法是替房东找到新的租户,或与房东和平协商解决。当然了,如果我们租赁的房屋确实因环境的改变,或其它因素的原因,而实在是无法居住了,也就是与签订租赁合同时的居住条件、及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向对方提出退房的要求,在这点上法律是会支持你的合法主张的。
一、违约金应提前约定
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民法典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自行举证加以证明。因此对于租赁合同解约的实际损失,可能面临举证难的情况,损失数额难以确定。
二、违约金的《民法典》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租客不承担违约责任情况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某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譬如租房是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约定,一旦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找到适合的人转租,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由上文可知,作为租房方的我们要提前终止合同,房东一时找不到租房者,势必会对对方产生经济损失。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样处理呢?首先最好选择和房东协商,双方可接受的违约金进行赔偿,一般来说按照实际损失来计算。另外如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好的就按合同操作。万一双方协商失败,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支付多少,由法院最终审理判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小产权房最新租房协议
      小产权房虽然没有房产证,在买卖的时候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一般进行租赁的话,则并没有什么大问题。那么您知道小产权房的租房协议该怎么来写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小产权房租房协议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定向安置房可以出租吗?需要什么条件?
      现在城市用地非常紧张,开发商为了开发新楼盘会对一些旧校区进行拆迁。拆迁户一般会分到定向安置房,如果其不想自住,那么定向安置房可以出租吗?对这个和您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的话题,我们在下文给与了相关介绍。一、定向安置房如何出租?1、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是属于参照经适房管理的房屋。对于经济适用房,......


·农村房屋买卖反悔怎么办?
      随着城镇化发展,城市周边的农村出现较多的房屋买卖,这与在城市中房屋买卖有明显的差别,一些人在不清楚规定的情况下进行了房屋交易,之后出了问题的话就容易产生交易纠纷。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反悔怎么办?下面我们进行解答。一、农村房屋买卖反悔怎么办农村房屋买卖要反悔,此时需要分情况处理。(一)、如果是集体经济组......


·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一、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续约 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续约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


·外企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
      首先,我们想问您一个问题,你们选择一家公司就业时或者应聘时最关心这家公司的那一方面?企业知名度?工资?福利待遇?加班费?公司位置?保险等等。这些你最在乎哪个呢?至于本我们最关心的就是福利待遇和保险,其实就是五险一金。我认为工资多少不重要,重......


·丈夫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对于丈夫个人来讲,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在其去世后就会成为其遗产,要么按照其遗嘱进行继承,要么以法定的方式来继承。而在法定继承中我们需要知道丈夫的第一继承人是谁,以下是具体介绍。1、法定继承人顺序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


·近亲结婚遗传病有哪些
      在中国古代近亲结婚是被允许的,并且也很广泛,这被认为是亲上加亲。但是在现在却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因为近亲结婚遗传病的发病率是十分高的,这样对三个家庭来说都是十分痛苦的。具体近亲结婚遗传病发病率高的机理是怎样的,会有哪些遗传病,下面我们做了一......


·如何理解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
      如何理解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一、如何理解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1、股权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约定股份转让的对价,合同就因无法履行而未成立。股东购买股权的价格必须与非股东购买价格完全相等,可以是不同......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相关内容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来访导航路线是:在339省道和东城大道交叉口太仓方向,在苏州昆山市坐公交11路到东方路,再沿着新浦路,转弯过宋家港路,到桥那边转金清路,一直往东到底即到。★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德州刑事辩护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2018年初嫌疑人家属经一位同行朋友介绍,给我打电话咨询涉嫌能过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家属咨询如果能尽快了申请取保候审,在电话我对其作了简明厄要的解答。最重要的一点是律师在不了解案情的情况下无法做出是否条例取保候审条件,......


·成功案例:S不是过失致人死亡,而是故意杀人(原创)
          成功案例:S不是过失致人死亡,而是故意杀人(原创)    景德镇律师沈英华        2014年底,死者W某的母亲前来我所,述说S故意开车撞死了她儿子,但乐平市.却以......


·私募基金如何办理?有哪些流程
      私募基金如何办理?有哪些流程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


·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怎么办一、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怎么办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最好是能够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在争夺抚养权时,应当尽可能的展示己方的有利条件。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于2009年和村里签订农田承包合同到2025年止,是种植水
·上班期间开车出车祸,我全责,对方医药费都是公司付的,我可以辞职san
·借款纠纷,如何解决?
·我在单位工作1半,突然要辞退我。劳动合同单位只让在上面签名字,请问我能向单位索要
·可以向看守所确认他有没有被关进去
·我想问下我是否改支付这几的房租
·我想问下如果有关财产提起的诉讼,被告方败诉却一直拖着不还钱有什么办法吗?会出现这种情况吗?
·律师您好我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怎么办
·好心人帮帮我,我爸妈在我3岁的时候就离婚勒
·租赁房屋没有到期,房东就要赶我们走,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