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济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济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有很多的因素的干扰的,在进行推动拆迁工作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相关的政策。那么,济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我们该如何进行企业拆迁补偿呢?一起跟着我们学习一下相关的政策吧。

济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

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 市、县(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第五条 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有人的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补偿。

第六条 拆除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所在

区位、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成新及楼房层次差价,确定货币补偿的价款。

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成新、楼房层次依据本规定附表一、附表二、附表四的标准确定。

第七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补偿金额。

第八条 被拆除房屋需要评估的,必须在拆迁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

第九条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补偿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确定被拆除房屋和补偿房屋的价值,与被拆迁人结算差价。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十条 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由拆迁人按照本规定附表三的标准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

第十一条 拆除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十二条 拆除有租赁关系、产权及债务纠纷和设有抵押权的房屋的补偿,按照《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典当的房屋,典当双方当事人应在拆迁通告期限内自行解决;逾期不能解决的,实行房屋补偿,原典当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 被拆迁人搬迁,拆迁人应发给被拆迁人搬迁费,居民搬迁费每户300元;单位生产经营设备的拆除、运输和安装,按发生的合理费用计发。

第十四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在规定的拆迁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为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供周转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被拆除房屋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3元。

第十五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拆迁过渡期限内,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助。补助费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拆迁营业用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被拆除房屋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8元至12元。

(二)拆迁生产、仓储用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被拆除房屋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3元。

第十六条 拆除住宅房屋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为同一人并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按照第十四条规定付给被拆迁人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县(市)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确定的补偿标准,可结合本县(市)实际适当下调,下调幅度不得超过30%。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济宁市人民政府1994年1月24日发布的《济宁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市拆迁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关于济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的介绍了,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要严格按照上述的条款进行补偿。另外,如果是各个县的经济发展状况是不同的,那么,我们可以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当的下调,但是调整的幅度不能超过30%,这些需要记清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注册的公司又分为很多种,让人们很难选择,有一部分人资金不够充足或者是意志不够坚定,选择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就成为了一个人们非常关注的话题,理论上来说股东责任人只有注册人一个人,具体的下面由我们带您一起来看。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


·公司并购流程一般包括哪些环节?
      公司并购流程一般包括哪些环节?《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并购涉及的很多经济、法律方面的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操作过程。根据公司性质不同,公司并购流程也......


·公司注册资金能用吗
      公司注册资金能用吗现如今人们越来越奋斗,想自己开公司的也越来越多,开公司有许多的手续以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公司注册资金就是一个重要方面,公司注册资金能用吗?公司注册资金怎么用通常会困扰着我们,我们需要去了解这些知识,为您解答。一、公司注册资金的使用当然可以用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


·徐州企业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徐州企业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在进行企业拆迁补偿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它和房屋的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要做好相关的区分。那么,徐州企业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徐州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是如何进行补偿的呢?一、徐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哪些?(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目标企业的选择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是一个科学、理智、严密谨慎的分析过程,是企业实施并购决策的首要问题。如果对并购的目标企业选择和自身能力评估不当或失误,就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在我国企业并购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企业忽略这一环......


·股权质押融资模式有哪些
      股权质押融资模式有哪些股权质押融资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生效主义)。同时,公司的股权出质也应符合《公司......


·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如果夫妻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话,那么必须要按照规定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但是有的人对这个离婚协议的效力产生了质疑,究竟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呢?而夫妻协议离婚的又会有哪些风险?本文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的效力分析1、诉前离......


·酒店抵押反担保合同?操作程序
      酒店抵押反担保合同?操作程序一、抵押反担保的作用是借入人可以拥有更多的获得法律保护的措施,也是法律上对于借入人的一种保护措施,可以有效遏制借出人的欺诈行为,减少借入人的损失!那么,反担保方式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章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 保险期限    第二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是南京市...栖霞分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公交:乘坐71路76路107路108路122路139路140路145路823路南栖线南上线在尧化新村下,步行约550米即到达。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


·玉环县看守所
    玉环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玉城街道前山头村,是“一级看守所”,是玉环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玉环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聘请律师去玉环县看守所会见家属亲人、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处理、维护犯罪嫌......


·李军昌律师为涉嫌放火罪的被告人--的辩护词
      为涉嫌放火罪的被告人--的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相关法律规定,陕西鸿顺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及其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本案开庭前,本辩护人认真查阅了本案的案卷,会见了被告人......


·徐州市看守所家属会见探视须知
      亲属拘留徐州市看守所后,满足一定法律条件,家属可以探视,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一、已决在押人员的会见必须在.向看守所送达该在押人员的有关执行法律文书之后。二、已决在押人员投送监狱前,允许其直系亲属会见一次,其亲属会见时必须持有法......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往往都会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的,但是不同性质的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不一样的,而由于很多夫妻不了解这些规定,因此导致了很多的纠纷。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房产分割应注意些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后全款购房1、婚后......


·证明商标内容包括哪些?在线咨询 > 一、证明商标是什么?
      证明商标内容包括哪些?一、证明商标是什么意思?《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订版)第三条对证明商标的定义:“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去起诉?
      1、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受害人亲属带上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证据资料等,直接到法院申请立案,提起刑事自诉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以了。2、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前刑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老人在医院陪床不幸摔跤骨折两处,做手术花了
·我因工治伤,左腿纫带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关于设备保修合同的“保证金
·法官为何要偏袒违法侵权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申请再审有用吗
·首次购房还款直接还给开发商
·你好林律师,是这样的我小姨和我姨夫八月12号在临海酒吧喝酒
·交通事故车主全责
·律师您好;我在单位工作已3在这个期间我患腰肌劳多
·劳动纠纷,转正4个月了公司不给买劳动保险
·我买的房子一零4个月不交房,请求律师意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