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厂房拆迁赔偿案例?
首页
>>
法律知识
厂房拆迁赔偿案例?
现如今,为了生态环境的发展,并使工厂能够更好的建设,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会出现征收工厂的土地的现象,很多工厂会进行厂房拆迁,并会得到一定的补偿。到底该如何补偿呢?下面的我们将会为您进行详细的讲解,并为您列举厂房拆迁赔偿案例以供参考。
一、厂房拆迁怎么赔偿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安置公有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相关问题:关于公有居住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或者死亡的,补偿协议签订主体的确定:《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的,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协商变更承租人,变更后的公有房屋承租人作为补偿协议签订主体。
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由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自行协商确定承租人。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各当事人之间仍未协商一致的,由征收范围内的第三方公信评议机构组织协商。协商一致的主体作为补偿协议签约主体;协商不一致的,由公有房屋出租人依据协商结果按照《房屋租赁条例》相关规定书面确定公有房屋承租人,确定后的公有房屋承租人作为补偿协议签订主体。
二、厂房拆迁赔偿案例
房屋拆迁不仅仅局限于住宅用房的限定,随着社会环境的规划建设,许多厂房也不得不面对腾房搬迁的命运,厂房拆迁与住宅用房拆迁最大的区别就是,厂房拆迁的案件中的主角不再是房屋的主人即房屋所有权人,而是厂房的承租人,主要矛盾也不再是由被拆迁人与拆迁方之间产生的,而是在承租人分别与被拆迁人和拆迁方之间产生。
厂房拆迁是梗在每位承租人心头的一块心病,遭遇厂房拆迁的承租人最关心的就是:自己应不应该获得补偿?具体应该获得哪些补偿?以及如何才能切实获得这些补偿?今天我们通过下面这起有关厂房拆迁的案例一起寻找上述问题的解决之策。
浙江省永康市某公司于2005年与永康市某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租赁期为14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了该村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的厂房,合同中约定,国家、集体有政策性调整、占地等情况时按照国家和集体的政策执行,合同提前终止。
2010年因该地某开发项目,厂房被迫搬迁,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对该厂房进行了全方位的装修整改,并购入许多设备投入生产作业,2006年就已步入正轨,并一直处于正常经营中。这一次因国家项目开发造成的厂房搬迁造成各项生产经营的停滞,给他们带来了巨大财产损失。据悉村委会曾向拆迁房承诺已于该搬迁地上所有权利人达成补偿分配协议,然而该公司从未参与过协商补偿分配方案,也没有获得任何搬迁补助费。经多次与村委会协商未果后,该公司迅速作出决策,寻求专业律师的介入,适用法律武器坚定维护自身权利,争取自己的应得利益。
律师为其制定了以下维权步骤:
1、财产保全:
向拆迁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向村委会支付拆迁补偿款,以达到临时冻结补偿款的财产保全效果。
2、留存证据:
经律师指导,该公司负责人将厂房内部设备、翻修等情况进行拍照留证,并妥善保管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能够证明公司合法生产经营的有力证据。
3、强势维权:
在进行以上准备工作的同时,该公司一直尝试与村委会进行沟通协商,希望双方能够以最温和快速的方式达成双方满意的补偿分配方案。但村委会对该公司的善意始终给予漠视的态度。
最终公司负责人表示只能按照律师的建议与村委会对簿公堂,利用法律强势维权,让法律来作出最为公正裁决。
显然法律是公正的,一审判决支持了该公司的诉求,要求村委会向该公司支付其应得的搬迁补助费包括各项停产停业损失的综合补助费350余万元,设备迁移费150余万元,以及给予该公司在拆迁项目进行中积极配合提前搬迁的提前搬迁奖励费100余万元,共计500余万元。
律师说法:
由上述法院判决难看出,承租人在遇到厂房拆迁时,可以获得的通常可以获得的补偿有:
1、拆迁项目实施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费归为实际遭受损失的经营人所有;
2、设备搬迁安装费经《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设备的所有人,即谁的设备赔给谁。
除上述两项基本的搬迁补助之外,根据个地方的不同政策规定,以及拆迁项目对自身造成的实际影响,承租人应注意自己可能获得的下列搬迁补助费:
1、因拆迁造成公司企业不得不解聘厂房员工时,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获得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2、有些地方出于保障拆迁能够顺利进行加快项目发展进程的考量,会下达对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提前搬迁者给予提前搬迁奖励费的地方政策。
在遇到厂房拆迁时,鼓励承租人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介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万不可自己盲目单干,以免延误维权时机或造成维权证据的流失。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厂房拆迁赔偿案例的相关内容。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如果各当事人之间仍未协商一致的,由征收范围内的第三方公信评议机构组织协商。而在拆迁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费归为实际遭受损失的经营人所有。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厂房拆迁诉求怎么写?
厂房拆迁诉求怎么写?我们都知道,在目前的实践中,关于拆迁赔偿中所引发的纠纷是比较多的。造成这种纠纷最主要的原因是一方面拆迁为原来居住者带来的不方便,另一方面就是赔偿数额协商不一。那么,如果遭遇拆迁,厂房拆迁诉求书怎么写呢?在拆迁中怎样表达诉求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厂房拆迁诉求书怎么写呢厂......
·
二套房过户费用是多少?
现在很多有钱人手中都有多套房子,他们通过买卖房子来获取中间差价,达到资金升值的目的。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缴纳各种税费后,就应该办理过户手续了。二套房和首套房在交易费用上有所区别,那么二套房过户费用是多少?下面由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一、二手房房屋买卖过户费用是多少?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
·
虹口区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虹口区房屋拆迁补偿规定众所周知,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城市,拆迁的补偿金额是十分高的,甚至可以说会出现一笔补偿款就能造就一个千万富翁的现实。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补偿政策对于居民而言十分重要。那么,虹口区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一一介绍。一、虹口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
·
父亲给女方的房产离婚时归谁
现实生活中,仅凭小夫妻个人能力买房,已经应付不了居高不下的房价了,有的父母为了给孩子减少压力也甘愿将房产证上写上对方的名字,但是就此发生的纠纷也不在少数。那要是实践中父亲给女方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父亲给女方的房产离婚时归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
·
二手房买卖的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的买卖也是涉及到了相关费用的,这也是购房者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那究竟,二手房买卖的费用都包括了哪些呢?其中的税费又应该由谁来承担?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二手房买卖的费用有哪些1、中介费一般为买卖双方各1%,看房费每次10元。2、测绘费有土地证的,测绘时不需交费;没有土地证的,需......
·
赠与合同撤销时间要求有什么具体规定么?
赠与合同撤销时间要求有什么具体规定么?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
·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赔?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偶然也是必然,对于超速驾驶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只是何时发生的问题。在这起事故中确定了事故的责任,接下来就是死、伤人员的赔偿问题,那么深圳特大交通事故重死、伤人员能获得什么赔偿?下面我们为你解答。深圳特大交通事故死、伤......
·
签订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
·
公司租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很多公司在成立时候都会涉及到一个租赁办公场所的问题,在租赁办公场所的时候我们可能就会租到个人的房屋,那么我们在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了,的我们就公司租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一、房屋本身是否可以租赁1......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
苏州刑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从轻辩护
苏州刑事律师代理刑事辩护:毒品犯罪、贪污、受贿、行贿、走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非法经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类刑事案件辩护。苏州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如下刑事律师服务:一、刑事侦察阶段的律师服务:1、向侦察......
·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扬州房产继承纠纷律师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扬州房产继承纠纷律师一、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房产有哪些条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
·
医疗事故赔偿协商协议书
医疗事故赔偿协商协议书医疗事故赔偿协商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一、患者基本情况:姓名: 年龄: 性别:......
·
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
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一、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范文为: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甲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乙方:________......
·
什么是不动产,不动产的特征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经常挺大不动资产可动资产。公司在做资产登记的时候,也总是会登记不懂资产多少,可变动资产又多少的。那么什么是不动产呢?我们如何来区分不动产和可动资产,不动产的特点有哪些?下面我们就带您来对不动产相关的内容作一下了解。一、什么是不动产......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人已死亡,还能做职业病鉴定吗?还能通过其它方法索赔吗
·
房子只有合同没有房产证,你好
·
我在宁阳法院起诉了一个欠款案子,找了一个法律工作者代理的,他
·
同事诈骗已借钱不还不用坐牢,倒是借钱不还,各种理由
·
打仗后经调解达成和解后受害人病情加重我想请您给受害
·
关于债务纠纷问题,2010年
·
我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
他们有这个权利起诉我吗?
·
如果去法院告的话 需要注意些什么吗?
·
请问冲形时无名指压断,无法接上,属于伤残几级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