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担保公司没有抵押才可以贷款吗

首页>>法律知识

    担保公司没有抵押才可以贷款吗? 一、担保公司没有抵押可以贷款吗?
不可以,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二、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前的审查
(一)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调查、评估。
1、审查借款申请人有关材料。
2、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复印材料,翻阅有关总帐、明细帐和凭证,审核财务报表。
3、分析财务报表、检查借款申请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审核借款申请金额、期限。
(二)对借款保证人进行调查、评估。
1、 审查借款保证人有关材料。
2、对借款保证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复印材料,翻阅有关总帐、明细帐和凭证,审核财务报表。
3、分析财务报表,检查担保能力。
(三)对借款抵押物、质物进行调查评估。
1、审查抵押物、质物。
2、审查抵押、质押相关手续。
3、现场察看抵押物、质物。
4、审查抵押物、质押的价值,确定可抵押、质押额。
(四)撰写调查、审批报告。
调查、审批报告的内容
1、基本情况
2、管理、经营情况
3、财务状况
4、项目情况
5、反担保方案
6、风险与效益
7、调查意见
“担保公司没有抵押才可以贷款吗”这个问题,相信您通过以上的内容会有自己的答案了。担保公司为借款人做担保,需要贷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担保公司可以合法地处置抵押物,以处置抵押物所得来赔偿自己的遭受的损失,如果借款人没有进行抵押而担保公司为其担保,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所以如果借款人不能提供抵押物,担保公司不会为其借款进行担保。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欠款不还会怎么样,欠款不还怎么处理
      欠款不还会怎么样,欠款不还怎么处理每一个人对欠钱不还的人都是深恶痛绝的,而且欠钱的人很大一部分是熟人,就是因为熟人关系,欠钱的人就一直拖着欠款。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欠款不还会怎么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欠款不还会怎么样?1、降低自己的个人信誉,下次找他人借钱的时候就很可能借不到钱了......


·债权转让后诉讼资格有哪些
      债权转让后诉讼资格有哪些?债权转让后诉讼通知义务由谁履行?一、债权转让后诉讼资格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应该将债务人作为被告,债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列为诉讼中。理由如下:1、虽然该债权在转让之前已经经过法院宣判确认,但是确认的仅仅是债权关系,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终止,继续合法有效。2、债权人......


·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
      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在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拒绝还款时,作为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手段来催讨欠款,其中便包括起诉的方式。对于债权人来说,在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


·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一、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程序。当然,合同办理公证有两大好处: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合同的发生,及时制止欺诈行......


·公司债券付息形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付息形式有哪些?相对于股票投资的高风险而言,投资债券的风险较低,并且收益也比较稳定,是众多投资者青睐的品种。在债券投资中,有一种形式是公司债券,就是购买公司发行的债券,通过将钱借给公司获得利息收入。那么公司债券付息形式有哪些?下面我们结合公司债券方面的知识和您讲一讲。一、公司债券付息形式有哪......


·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
      开家企业是需要占用土地,那么就会征收企业房产税,对于现在很多创业的人来说,很多人都不知道企业房产税如何缴纳,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


·分居是什么概念,分居的意思是什么
      分居是什么概念,分居的意思是什么一、分居是什么概念,分居的意思是什么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


·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怎样区分
      同居关系是一种两性关系,因同居形成的婚姻就是事实婚姻,那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该怎样区分?婚姻关系破裂的结果是离婚,同居关系破裂的结果是解除同居关系,而解除同居关系的要注意啥?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怎样区分男女双方在一......


·职工工伤过多久还可做司法鉴定?
      因为工作环境特殊,一些工人会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有时候,因为涉及到赔偿问题,赔偿方会要求当事人做一个司法鉴定。那么发生人身伤害后,当事人过多久还可做司法鉴定?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做一个简单介绍。一、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多长时间可以司法鉴定......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相关内容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包括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争取缓刑、假释、从轻判决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谈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试图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


·淮安市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
      淮安市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暨签约仪式在市台商服务中心成功举行,市台办相关负责人,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全体成员、台商代表出席会议。会上,市台办向各位律师团成员颁发了聘书,在各位与会人员的见证下,市台商服务中心与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签署......


·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的人民政府为了保护工农群众的利益,为了暂时性的加强施工防护措施,管理人防工程,出台了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各施工单位都应该按照这个准则进行施工项目的进行,为了帮助您了解,我们整......


·新刑法虚报注册资本罪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实力的体现,注册资本越多说明公司抗风险能力越强。有些不法分子在申请设立公司的时候,为了骗取合作伙伴的信任,虚报注册资本。这是一种经济犯罪活动,涉及金额较大的话会触犯刑法。那么新刑法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规定是什么?我们为您总结......


·租地盖厂房被国家征收怎么赔偿?
      租地盖厂房被国家征收怎么赔偿?众所周知,拆迁在现在生活中已经成为了国家土地规划建设中的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但是企业拆迁不可避免的会对其经营带来一定影响,那么您是否知道企业在经营建设过程中租地盖厂房被国家征收怎么处理?是否有相应的赔偿?租地盖厂......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个全职妈妈孩子十一个月了,要离婚,我要争取孩子!
·我老公不尽抚养义务,怎么办,可以告他吗?
·未婚买房,女方没有拿钱,但是写了双方名字,分手后怎么
·盗窃罪然后被取保出来了马上开庭了又被逮捕回去是怎么回事
·您好!请问张律师,我们夫妻两人在工厂干了三年多了,工厂没有给
·可不可以追回自己的利益,我是99年12月买的房子是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的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我和我弟弟借给我二姐夫八万元的到现在还有30000元未还
·你好,刘律师 我公司在张家港保税区中宝贸易有限公司
·给支书要工钱,他不愿意开,一气就把两千块钱撕成两半。请问这是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