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关于债权债务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

首页>>法律知识

    关于债权债务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债权债务的核算主要是对已发生的或者已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后核算,那么债权债务核算的规定有哪些呢?  
一、与业主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记录和反映
内容包括工程预收款、材料预收款、甲供料款、质量保证金、各种奖励金和代扣税金、其他代扣款项及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等。工程结算价款是我公司生产资金的主要来源,各单位要加大力度、想方设法将应收的工程款收回。
二、预付帐款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首先双方要签订经济合同,要严格按合同条款规定金额办理预付款,并由单位主管签字后财务方可付款。办理工程预付款时收款单位应向我单位出具预付款保证金或保函。
三、合同部门应及时办理分包结算,材料部门及时持发票报销
各单位财务部门要根据分包结算单和购货发票如实反映应付帐款,预结算分包款和预点料款应在次月及时按原预结金额冲回。
四、各种债权债务要明确责任人员,原则上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部门主管要督促经办人及时办理清算工作
责任人于合同终了以后将应该收回的款项要及时收回,其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于零星出售材料、废料、机械出租等事项要预收一定数额的货款或定金。
五、各单位主管要定期过问本单位的债权债务
情况财务部门对于时间较长的应收、应付款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由有关领导组织力量或责成有关责任人进行清收。
六、各单位要建立债权债务的核对签认制度
各单位财务要及时对内部往来各种经济业务进行帐务处理,季度末核对相符签认后,余额结转到公司财务部,并与公司财务部核对和签认;与外单位的债权债务也应定期核对,发出核对通知书(尤其是债权),互相签认盖章,取得法律证据。
七、支付各种债务时,收据上的收款(债权)单位名称应与我单位帐面上反映的债务单位名称要一致
收款(债权)单位经办人要出具有效证明其与收款(债权)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和盖有收款(债权)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据,收据上的收款(债权)单位名称应与我单位帐面上反映的债务单位名称一致,并经有关单位领导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支付。
通过以上债权债务核算管理办法可以得出结论,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贷款和欠款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列问题。因此,在债权债务核算管理中,涉及到事项是复杂多变的。只有让债权债务实现平衡,建立一种合理、有效的核算管理制度,才能让企业更加良性的发展。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发行债券的手续费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发行债券的手续费会计处理是怎样的一、发行债券的手续费的会计处理发行债券的手续费即债券发行费用是指发行者支付给有关债券发行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费用,债券发行者应尽量减少发行费用,在保证发行成功和有关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发行成功和有关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发行费用较低的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用较低的中介机......


·个人无抵押免担保贷款怎么办理?
      个人无抵押免担保贷款怎么办理?一、什么是个人无抵押担保贷款?(一)个人无抵押贷款,又称个人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一般而言,选用正规个人无抵押贷款会比较安全,而无抵押个人贷款要求非常苛刻,要申请银行个人无抵押贷款其实有很多条件。(二)特点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就是银行向拥有稳定连续性工资收入人士发放的......


·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私人贷款要注意什么?
      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私人贷款要注意什么?个人无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1、注意贷款利率太低或太高。拿无抵押个人贷款来说,贷款方比被贷款方所需承担的风险是较高的,无任何机构和银行会把利息降得太低,这明显是有问题的,如你遇到这问题可随便找个借口终止谈话。2、注意无明确联系方式。如联系过程中对方只提供联......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欠债不还的流程是怎样的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欠债不还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欠债不还的起诉流程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二、有关欠债不还起诉流程的......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要债吗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要债吗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有的债权人也不敢向法院起诉,究其原因竟然是因为觉得自己手里没有借条,认为打官司也不会赢,所有才放弃了这么一个比较好的要债方法。那现实中,债权人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要债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要债吗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


·现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农民
      现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一定要遵守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那么,?民工工资支付暂民工支付暂行条例?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保险合同属于特殊的合同,也是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形,那么您知道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吗?而保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会产生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担保合同必须合法方才......


·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相关规定有哪些
      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相关规定有哪些公安机关或者法院在审查当事人所提交的相关立案申请书以及材料之后,如果案件成立就需要在规定期限内通知被告,从而依法作出案件处理。那么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呢?相关法律规定又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作出解答。一、立......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4--同业竞争
          改制过程中,为了防止控股股东与改制的公司在同类产品和同等服务上产生竞争,必须明确产品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必须在产品的功能(产品的功能上加以区别,逐步缩小市场范围)、销售范围(产品的销售范围加以区别,公司与控股股东尽可能不抢......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市请一名律师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年最新的律师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年南京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年最新的律师债务合同案件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


·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鉴定证据材料及申请取保候审等途径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南京专业刑事律师谈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池州专业债务律师,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有人拿着一张借条,并附有银行的转账记录,信誓旦旦地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借款人收到.传票后,感到很是冤枉,明明钱已经偿还,为什么还要被起诉追讨,怪自己疏忽大意未能及时收回并销毁借条。    笔者近日就代理了这样一起......


·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办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书
      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办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书熊某某与徐某甲及第三人徐某乙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大竹县人民法院(2014)大竹民初字第2005号[文书来源]原文链接基本信息审理.:大竹县人民法院案号:(2014)大竹民初字第2005号案件类......


·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追究其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


·律师刑事辩护应该怎么进行选择
      一般为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的都是专业的律师,但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进行刑事辩护,这就需要在委托律师的时候能够进行选择。那到底律师刑事辩护应该怎么进行选择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当有亲友被传讯、拘留、逮捕、起诉、审......


·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在生活和工作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几种保障性待遇。因此,这也成为了很多劳动者选择工作的条件之一。那么,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怎样的?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往下阅读了解一下。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挪用了我的工程我怎么办?谢谢!
·我是33号辞1号,3月份的工资发了,4月份的工资没发给san
·电脑,我买一个电脑,我买一个电脑,本来买好了,钱都交了,然后
·转水果店没十天没签合同,现在市场叫拆迁,钱被骗了
·这不算超过时效吧?如果现在我到法院主张我的权力的话,应当怎么样写诉状
·家里50多岁的大叔,骑了路边一辆没有拔钥匙的电动车,现在人被
·办理离婚手续须回男方户口所在地
·本人014月开始入职于某公司,当时只是简单地填写了一份入职表又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老板不给工资,微信拉黑了
·今年将居住的唯一房子装修纠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