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成本如何确定?股权转让成本如何确定
一、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 对于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对于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当然,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股权原值需要个人股东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对于股权转让人满足相关条件,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再次转让股权时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二、居民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形成投资资产,投资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历史成本: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三、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所取得的所得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一)计算股权成本的币种
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成本价。
(二)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情形,如何确定股权成本
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由此可见,计算股权转让成本首先要区分被转让股权的性质,是个人股东、居民企业股东还是非居民企业股东股权,再分别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确定何为有效成本,以何种币种估值,最后计算出具体的股权转让成本。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复杂情况下如何确定股权成本的问题,税法规定并不完善,为了防范风险,企业在拿捏不定股权转让成本如何确定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网在线律师随时准备问您服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
离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
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的,但是要是协商不成的话,则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那么您知道离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相关内容,供你参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
抢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说到抢夺罪,相信您都不会陌生,抢夺罪不仅会使受害人的金财受损,还有可能给受害人造成心理阴影。那么,抢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保证金数额幅度的确定原则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抢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得到......·
一审判决后,同案犯上诉了,可以委托律师吗?
共同犯罪案件,只要有一个被告人提起了上诉,一审判决即不能生效,本案所有被告人都将进入二审程序.www.njLawyer.cn。所以,共同犯罪中一审判决后只要有人上诉,对所有的被告人都可能带来影响。没有提起上诉的,也可以委托委托律师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范本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范本怎么写?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范本签订时间:20××年月日签订地点: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
⊙相关内容
·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法律纠纷,解答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判决书、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离婚财产分割等离婚相关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直接..子女......·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
库尔勒律师成功办理人身保险合同索赔案
人身保险合同索赔成功案例 原告:投保人、被保险人 ..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第三被......·
上海市黄浦区律师收费标准(最新)
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案件:3000-12000元/件。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
·
房屋所有权人的定义是怎样的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定义是怎样的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有房产证的,以房产证登记的姓名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买受人为所有权人。二、房屋所有权人有哪些权利1、占有;就是对房屋实际上的控制和支配。如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己来控制和支配这一房屋,......·
深圳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深圳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不管是在哪个地区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但是在申请专利之前,申请人需要了解要递交哪些材料,支付多少的申请费,否则的话就无法顺利的完成专利申请。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深圳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专利申请过程中通......·
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条件对合同中常用的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词语进行解释,赋予它们明确的含义。对合同文件的组成、顺序、合同使用的标准,也应做出明确的规定。二、总承包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