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有什么区别?

首页>>法律知识

    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有什么区别? 一、担保的方式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担保方式指的就是担保法规定的用担保权责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尤其是保证属于的就是人保了,我们经常所说的信用保证指的就是属于物保性质。
(一)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偿还贷款时,保证人按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相应的责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但债务人自身不能作为保证人。
(二)抵押担保,是指不转移对财产的的占有,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 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的区别
保证担保是第三人介入的担保形式,而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则均是以一定的财产或物权作为担保物的担保形式。
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依然可以保管和使用抵押物,担保期间财产的损失由债务人负责,而质押担保则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由债权人保管,期间财产的损失由保管方即债权人负责;
其次,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才有效,而质押担保则只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即可;
此外,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在担保财产的形态上也不同,前者包括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而后者则一般是动产或权利的转移。
以上就是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这三种担保方式的区别。三者在办理的程序上、是否需要转移抵押物的占有等方面大有不同。您在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担保方式,特别是选择以个人信用为担保的保证担保时,需要您慎重考虑。若是遇到相关债务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一方面是进行员工的等级和员工资料的办理,另一方面是对个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查看是不是存在造假的情况,还有就是银行卡的办理,那如果企业招聘面试通过之后我们入职需要哪些材料呢?企......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一个概念,是员工在受到工伤后涉及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一个概念,是员工在受到工伤后涉及到的一个治疗休息期。许多国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是工伤补偿的一部分。今天就来给您讲讲停工留薪期的相关知识。一、基本期限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


·我们刚到一个单位上班的时候,在工作的前4天左右都是一个了解和
      我们刚到一个单位上班的时候,在工作的前4天左右都是一个了解和熟悉的过程,在之期间会发现工作达不到自己的要求而想到离职,对于刚刚进入职场的大学生来说对于离职会有很多疑问,入职四天可以离职吗,我国劳动法有那些规定,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租房到期不搬怎么办
      生活中经常听到一些人抱怨自己租的房子到期了,房东要收回房屋,自己将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于是他们眼睛一转,决定赖着不走,看房东能奈我何。那么,当租房到期不搬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一、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出租人外出未归或是拒不......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


·法理、情理双重据理雄辩王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审
      王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审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    河北耀鼎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王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辩护人,参加其涉嫌......


·南京律师谈因家暴告诫书判决离婚案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以告诫书作证据,判决一对夫妻离婚并要求施暴的男方赔偿9万余元,这也是南京市首次以告诫书为依据,判离并要求赔偿的案例。李女士2002年4月结婚,此后生子。婚后,李女士多次遭丈夫家暴。两年前,丈夫向.起诉请求离婚。在.审理期......


·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么?
      就劳动者的收入来看,大多数都是需要依法纳税的,就包括一般的工资收入、年终奖等等,那要是劳动者获得了经济补偿金呢?此时是否也需要纳税?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么。一、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


·故意伤害罪判好多年,怎样处罚故意伤害罪
      被确认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此时承担的责任是两方面的,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二者是并存的,不是说承担了其中一个就能免除对另一个责任的承担。那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好多年呢?此时又该如何进行赔偿?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伤害罪判好多年故......


·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吗
      公民在购买房产的时候,一般来讲都是将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自己或夫妻名下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夫妻出钱购买房产的,却想要登记在孩子的名下。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吗1、父母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复核没有结果怎么办?
·我是京山市人在官塘驿镇和现在老婆(没办证)在官塘粮店买了房屋
·你好!我离婚多年。有一个男孩。当时法院判决女方每年支付抚养费
·你好律师,犯人明天出狱怎么没有通知吗
·我哥为了房子之事,被传呼被告
·成安县看守所电话?
·驾校存不存在欺骗的行为还有违反了什么法
·医院延误治疗属于医疗事故吗
·我的车挂靠在他们公司合同到期了我想上回我们老家的户公司
·王律师我在吴江区一纺织厂上班,厂部把我调到另一个工作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