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哪些内容

首页>>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哪些内容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劳动争议仲裁法》是指导各方处理劳动争议仲裁的具体法律文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劳动争议仲裁法》被错误使用的情况,对劳动争议的解决制造了困难。对此,相关部门推出了具体司法解释。那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哪些内容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公正、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仲裁时效

第一条拖欠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但克扣工资争议的仲裁时效为自用人单位书面明示拒绝支付劳动者工资之日起计算一年。

第二条《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有关部门”是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信访部门等。

当事人主张仲裁时效中断的,应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二、关于仲裁管辖

第三条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或者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或者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岗位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一般应由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关于仲裁申请的受理

第四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交纳社会保险导致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去用人单位赔偿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损失的,属于《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五条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供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据。当事人的申请不符合仲裁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并要求其提供或补充证据。

四、关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另一方申请仲裁的,或者履行完毕后,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持下就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事项已达成调解协议,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者在人民法院受理后又申请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者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申请支付令失效后,劳动者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又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关于仲裁审理期间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决期限中止计算:

(一)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仲裁活动的;

(二)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

(三)委托鉴定的;

(四)其他应当中止仲裁期间的情形。

第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书的,应当书面征询申请人是否同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人同意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后,当事人又以受理程序违法要求撤销裁决书或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申请人不同意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件回执上对超过5日受理期限予以确认,申请人可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劳动争议作出裁决的,应当征询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由其继续审理。各方当事人均同意继续胜利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审理,但应当在裁决书或调解书上叙明各方当事人同意延期审理的事实。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作出后,当事人又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决为由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审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对超过审理期限出具书面确认书,并作出终结案件审理决定,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可能出现逃匿、转移财产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就是否同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向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并附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及需要保全财产的线索。

劳动者在仲裁裁决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要求解除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的,客观上不能提供财产担保的,可以提供保证担保。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决先予执行的,在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移送执行函;

(二)先予执行裁决书;

(三)裁决书的送达回执。

七、关于“一裁终局”的理解

第十三条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劳动争议,其仲裁请求涉及数项,分项计算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十四条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同时具有终局裁决和非终结裁决事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分别对终结裁决与非终局裁决事项作出裁决。

第十五条《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裁决书应表述为“经调解无效,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裁决如下:(裁决内容)。本裁决书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终结诉讼。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的诉讼中,对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的抗辩应当一并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用人单位撤销终局裁决或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的起诉后,在开庭审理前,应当对是否同时存在用人单位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和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之诉的情况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作出的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不服的,均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用人单位的上诉请求超出仲裁裁决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八、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中,不得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以不属于《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违反《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决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又在执行程序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九、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证据,在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不予质证。但当事人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在诉讼期间提交的新证据,如果不审核证据将导致案件事实严重背离客观真实的,人民法院应当组织质证。

第二十四条《调解仲裁法》实施之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该法的规定。《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人民法院进行再审时,不适用本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事项期间适用劳动争议发生时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意见施行前下发的有关指导意见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意见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内容,其从仲裁时效、仲裁管辖、仲裁申请受理、仲裁程序、仲裁协议书写要点及财产保全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特别对“一裁终局”进行了更好的解释,对于人们更好的理解和应用《劳动争议仲裁法》很有帮助。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一、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满。下面由我们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对工伤职工做出的赔偿,也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尤其是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当事人更是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才行。那么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合同法被开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职工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无法弥补时,往往面临着被开除的处分。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那么,您肯定会有各种疑惑,那么劳动合同法被开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您不要着急,的我们在下面将为您进行答疑解惑。一、开除的概念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当用人单位作出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除了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的以外,还要按照相应的程序执行。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就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表明双方正式达成解除事宜。今天我们为您分享一篇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我单位同......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除了有条件的限制外,此时由于是需要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此也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到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二)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是国家的案全和发展。当今世界仍存在许多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因此,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我国的长治久安,......


·二手房判决履行合同成功率高吗
      在我们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实际情况变动,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私下协调商议不成功,那么只有向法院起诉判决,这时候就用朋友有疑问了,二手房判决履行合同成功率高吗?我们为您解答。一、判决履行合同成功率主要关注合同......


·租房怎样避免中介风险
      目前,对于大多数租房的人来讲,都会选择通过中介来帮助自己尽快的找到比较适合的房源。这样做固然有一定的好处,但此时也是会存在相应风险的。那么从实践经验来讲,租房的时候应该怎样避免中介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租房怎样避免中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刑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是对其做了具体的规定的,只是很多人对该规定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全文,供您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上海港...看守所
    上海港...看守所位于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6号,靠近翔殷隧道口,路线导航:沿着南翔殷路往黄浦江方向开到底,看到帆船雕塑,然后左拐掉头开100米,右拐进小路到底就是上海港.看守所。触犯法律被羁押在上海港.看守所,不知亲人所犯何罪?最急切的愿望就是......


·成都律师拟定的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就唐某某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


·乐陵律师田树森对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总结
      近来,乐陵律师田树森接待了很多就离婚案件进行法律咨询的当事人,大多都异口同声的问道,如何才能离婚?这个问题在法律层面来讲,是个很难具体回答的问题,但是涉及到个案,结合相应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构成重婚犯罪的行为有哪些
      新中国成立之后,设立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根据民法典与刑法的规定,重婚可以构成犯罪。在生活中,构成重婚犯罪的行为有哪些呢?换言之,属于重婚的行为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构成重婚犯罪的行为有哪些重婚是......


·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如何分割
      如今的社会离婚率不断增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经常会引起纠纷,尤其是住房,那么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对于房产的分割有什么要求,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判定,有何法律依据。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一、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报告为何自相矛盾?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检索中心)给出自相矛盾的评估结论并非偶然现象,有不少专利权人同样也遭到了两份报告结论不一致的情况。即使以同一专利权人的身份去申请检索中心的报告,也会遇到结论打架的情况:“我们就一份专利向......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质询一下我在马上贷款一万RMB,分24期每期还04总结24期还1000多这利息那么
·你好,请问下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一般是怎么判刑的
·二次拆迁是怎样补偿,您好
·您好,叶律师: 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妈以开设*场的罪
·无锡华硕维修中心调包电脑配件
·本人沐阳骗子6万钱
·我是在夜里两点半左右一辆那个两人电动车给我的三轮车撞
·婚后几个月双方婚前财产为共有财产?
·给朋友咨询的,男方说协议离婚,但是又想先拿抚养费的钱,然后才
·合同没到期,用人单位就终止合同,是否有的赔偿 谁可以给我个案例 很急 谢谢各位大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