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一、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
  1、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2、在此类合同中,仅有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而没有相对人的撤销权,那么,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作出追认前,就不能根据自己的利益来进行选择,只能被动地依赖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者否认,这对相对人是很不公平的。
  3、设立相对人的撤销权,正是为了使相对人与法定代理人能有同等的机会来处理这类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
  二、相对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所谓“善意”,这里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时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倘若相对人明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仍然与对方签订合同,那么相对人就没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三、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以上就是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撤销权的全部介绍,合同相对人撤销权是为了保障合同的相对人也有机会和权利来处理效力待定的合同,我们您都知道,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凭空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也是如此,每个人的权利都需要受到保护,因此我们在社会生活中,知晓自己的权利被损害时一定要积极维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
      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在我国,刑事案件的犯罪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就包括了自然人和单位,有一些犯罪明确规定只能由自然人或者单位构成,但有的犯罪则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的,只不过针对不同的犯罪主体,规定的立案标准不太一样。那您知道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是谁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知识产权赠与合同如何书写?
      知识产权赠与合同如何书写?一、知识产权赠与合同如何书写知识产权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


·赠与合同时效是多少
      赠与合同时效是多少?一、赠与合同时效只要协议是有效的,时效没有限制。当然现实中,还有附期限或附条件的赠与协议,这种协议签订后即成立,但尚未生效,一旦协议约定的条件满足后,协议即生效。赠与协议是可以撤销的,但法律规定情形除外1、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合同法》第186条第......


·留置权 保管合同适用吗
      留置权保管合同适用吗留置权在生活是非常常见的。在保管活动中,本身就存在保管物,那么,它是否就等同于留置物,对于寄存人,即被保管人,不支付费用的情况,保管合同中是怎样约定的,而留置权保管合同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一、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


·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军人的职责是保家卫国,而军嫂也是十分受您敬佩的,她们或许会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而放弃很多很多。但是,也有的人会问到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供您参考。一、《婚姻法》中关于军人离婚的规定: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


·醉驾入刑在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已经有相关规定
      醉驾入刑在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已经有相关规定,由于对醉驾的严厉处罚,在日常生活中,醉酒驾驶的情形越来越少。不过总会有一些人不顾法律的规定,在醉酒之后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驾车上路,这种情况下被交警抓获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洛阳醉驾找谁可以帮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诈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合同亦称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目的,明确相......


·使用传来证据的前提条件
          第一,必须证明原件确曾存在过或现在仍然存在;      第二,必须证明副本或复制件是真实的,其制作方法、程序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第三,必须有不能提供原件的理由。    第二个条......


·员工工作的公司证明范文是怎样的
      员工工作的公司证明范文是怎样的?在现实生活中,相信已经从事工作的人员知道,如果我们进行职称评定、资格考试,或者需要工作收入证明的时候,需要由单位进行员工的工作的公司证明。但是,有很多第一次需要提交公司证明的人员,不知道公司证明怎么开,怎么写?我们将针对公司证......


·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有什么风险
      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有什么风险一、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有什么风险(一)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开发商往往夸大其辞,将在建房屋描绘成世外桃源,以吸引更多消费者与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当房屋竣工后,经常会出现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与原介绍的......


·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内容是什么?近年来,在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家庭暴力并不是简单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事情,这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安定。预防家庭暴力,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浙江省这方面做的不错,出台了有关条例。那么浙江省......


·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一、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1、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509条第2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江宁劳动律师
    江宁劳动律师为南京市江宁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的劳动法服务,就......


·黑龙江各市区县看守所的地址、联系电话、路线导航
      哈尔滨☎哈尔滨市..看守所0451-84572110▼哈尔滨......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


·部分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部分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部分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共同海损的金额如何确定?
      共同海损损失范围的确定各种共同海损行为所引发的损失形式多样,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可归类为共同海损牺牲及共同海损费用两大部分。共同海损牺牲即在船货面临危险的情况下,采取共同海损措施使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自身所遭受的有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船舶牺牲......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一起打仗案件经调解己达成和解后来受害人病情加重我咨
·没有分到土地的人应不应该以土地共有人身份写在土地确权证上?
·怎么索赔我家装修交房已经三个月了,前天装修是包工包料的交房三个月后水龙头破裂导致所有木地板被淹,定
·三轮摩托车被盗二了,现在要消户应该怎么办
·检查院提起公诉,某某贩克,自吸5克,法院怎么判刑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怀孕三个多月了跟男朋友感情不和 现在分开孩子生下以后送给男
·我的身份证丢了可以用户口本办理银行卡
·去派出所告他是诈骗行为有用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