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主体

首页>>法律知识

    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主体破产撤销权是指破产管理人拥有的对债务人临近破产程序开始的期间内实施的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予以撤销并将撤销利益复归破产财团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31条、第32条、第34条对破产撤销权的行使要件、行使对象、行使方式等作了规定。但是,无论是从规范分析还是从实务操作的角度看,破产撤销权制度运作中都存在许多较为复杂的理论和司法难题。目前,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破产重整程序中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多重抵押担保中撤销利益的保留以及对偏颇行为行使撤销权的例外抗辩等方面。
一、破产重整程序中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主体
《企业破产法》第34条规定:“因本法第31条、第32条或者第33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由此可见,该条规定把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主体确定为破产管理人。问题在于,《企业破产法》第73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那么,破产重整程序中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之后,撤销权是否应当同时转由债务人行使呢?
二、破产撤销权行使的问题
我国企业破产法“在重整程序中借鉴了美国的经管债务人(即占有中的债务人)制度,规定在重整程序中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不同的是,在经管债务人制度下同样设置有负责监督事宜的管理人……考虑到撤销权的行使可能与经管债务人的利益发生冲突,而我国目前债务人的破产欺诈行为严重,诚信不足,所以撤销权不宜由经管债务人自行行使,仍应由管理人统一行使”。
尽管我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做出了规定,即规定破产管理人为行使主体,但又规定在重整过程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管理财产事务,这就出现了复杂的司法和理论难题。在借鉴美国管理债务人的制度后有了对债务人诚信问题的考虑,认为应由管理人统一行使破产撤销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出让土地使用权破产企业该如何处理?
      出让土地使用权破产企业该如何处理?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


·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
      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一、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栏应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申请人如系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系法人或非法人以外的组织,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职务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


·供货商欠款破产清算该如何处理?
      供货商欠款破产清算该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正常破产企业,也是通过法院清算破产的企业,法院清算后的资金首先会按排发放员工工资。其次,是付房租、税收。最后,才是付供应商的欠款(先付大数,再付小数)。二、企业破产清算要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


·如何计算破产清算费用,破产清算有哪些费用
      如何计算破产清算费用,破产清算有哪些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破产......


·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
      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一、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较为正规的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财产应当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其中涉及到员工利益的,分别为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这些钱款员工可以通......


·买房合同未成立,能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吗?
      在实践中,买卖双方为了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都会要求购房者(买方)交付相应的定金。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但是,这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双方的达成了合法的......


·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一、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根据最新修订的道交法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此,醉驾一般拘留15天。二、醉酒......


·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几种
      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几种想要解除收养关系,这不是不可能,不过此时要先满足《收养法》中规定的解除条件才行,除此之外,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几种呢?以下是的我们为您做的具体介绍。一、解除收养......


·到异地进行司法鉴定需要哪些程序?
      司法鉴定您都很熟悉,在很多案件中,司法鉴定是很重要的鉴定方式,也是搜集证据常用的一种方式,很多案件会出现异地司法鉴定的情况,那么到异地进行司法鉴定需要哪些程序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详细的解答一下。一、是否可以异地委托司法鉴定?根据现行......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遗产律师
    南京遗产律师解决遗产继承权、房屋遗产继承、遗产继承顺序、遗产信托等纠纷问题,提供全面的南京遗产继承权、房屋南京遗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顺序等纠纷问题:离婚、继承纠纷、公司法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财产的继承有哪些方式?......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沧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李朝霞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按揭房产离婚怎分割案情回放:原告徐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7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徐某于2011年7月起诉张某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按揭房产。.查明:涉案房产是被告张某婚前2007年9月3日首付16万......


·寻衅滋事罪 上诉后成功得到法院的支持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法律的规定,河北张凤阁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上诉人***妻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人,了解......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一、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关于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前,应该是不存在争议的,即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无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


·旅游纠纷调解形式其性质可划分为几种
      旅游纠纷调解形式其性质可划分为几种一、什么是旅游纠纷调解旅游纠纷调解是指旅游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参与下,进行商讨,各抒己见,由第三者按照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从中进行劝说或说服教育,使当事人之间乎息事端,达成协议。调解与协商的共同点......


·怎么认定构成恶意透支?
      怎么认定构成恶意透支?一、怎么认定构成恶意透支?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行帐户上已经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发卡协议或者经银行批准,允许其超过现有资金额度支取现金或者持卡消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短期信贷,透支功能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欠了高利贷。他们把我照片到处贴。请我我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拆迁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单位的厂房是借的
·喝酒两个人打架,我去拉架,拉开后,对方一个人就要打我,结果我
·小拇指末端缺失二份之一是不是10级工伤
·贾汪区大吴镇方振律师电话是多少
·离婚协议能不能变更,你好
·在QQ群里一个能查同名同姓的压缩包,被我收藏起来,看到别人放
·手机分期贷款,没有还款会被起诉吗san
·临时用工工作中腿受伤开创性骨折,我们应该怎么赔偿
·我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伤了半月板三度损伤和后交叉绑带撕裂如何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