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医疗责任纠纷的归责责任适用什么归责原则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责任纠纷的归责责任适用什么归责原则 一、概念介绍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归责原则,“是归责的规则,也就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是责任的核心问题。一定的归责原则决定着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减轻责任的根据”。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则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我国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主要有如下几项,及过错原则、推定过错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其中,过错责任原则是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的一项基本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广泛适用于一些特殊的侵权行为;公平责任原则仅适用于一些例外的情况。另外还有一种无过错原则,虽然在理论上仍有争议,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无过错责任这样一种责任形式。由于医疗事故损害是民事侵权行为的范畴,因此其归责原则也适用民事侵权的这四种归责原则之一。
二、医疗责任纠纷的归责责任遵循什么归责原则?
由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以及人类生老病死乃自然规律,导致医疗过程本身就是充满不确定性,同时在医疗过程中“损害局部保护全局”的诊疗行为又经常是治愈病症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因此在诊疗过程中要求不对就诊人员造成损害几乎是不可能的,从而也导致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实行公平责任或无过错责任是不公平的,加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用法律特别限定的,不允许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那么也就是说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确定过程中只有实行过错原则或推定过错原则才能显示司法公正。
过去我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之前,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我国实施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患方必须完成举证证明医疗事故构成要件中所有四个要件,才能构成医疗事故,医方才有义务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但由于这种归责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要求,就意味着患者一方要承担证明医院方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从而导致没有掌握病历材料以及缺乏医学知识的患者在举证责任是非常困难的,也是不合理的,很难保障到司法公正。因此,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不宜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因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出台就较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确定了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归择原则由原来的过错原则转变为推定过错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二十条中规定了对医患双方或卫生行政部门在协商解决和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需要进行鉴定的,委托开展鉴定的内容;同时在二十八条中还对鉴定过程中医疗机构应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作出了详细规定,其内容几乎涵括了医疗机构所应当制作和保管的全部诊疗资料,并规定了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由此也通过对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举证责任确立了医院必须提供病历资料来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从而确定了医疗事故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也在条文中明确了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要求医院对自己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行为与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也就是说受害人只要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同时也不必证明医院一方的过错,从而进一步确定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是推定过错原则。该条款所确定的推定包括了过错行为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过错行为推定是指在医院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主观过失的情况下,就认定为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而因果关系推定的则是:即在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只要有“如无该行为,即不会发生此结果”的某种程度的可能性,即可认为有因果关系。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意味着受害人在因果关系和医疗机构存在过错问题上,患者已经无须再对这两个关键问题进行证明,而是由医院方证明自己无过错后,如果医院证明不了,就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由法官推定为医院有过错或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举证责任的确定也进一步确认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从而也推进了司法公正。
医疗事故由于这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问题,所以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和重视。在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需要医疗责任进行认定。那么,医疗责任纠纷的归责责任是遵循什么归责原则?由于医疗本本身的特殊性,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显示由于缺乏公平是不能适用的。我国医疗责任纠纷适用的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并且由医院负责举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医疗事故赔偿明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明细是怎样的说到医疗事故赔偿明细问题,其实也就是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医疗事故的具体赔偿标准。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来讲,此时的赔偿只能够暂时的抚慰一下心灵的创伤。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医疗事故赔偿明细是怎样的。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


·山东医疗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医疗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山东医疗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一)代理一般民事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万—10万元部分5%~6%10万—100万元部分4%~5%1......


·怎么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怎么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失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本通则所指......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一、非法行医是民事诉讼法的案由么?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就没有这么一个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个有关民事诉讼案由的规范性文件,就是为了规范比较混乱的民事诉讼的案由,便于当事人起诉和法院审判,也便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统计和管理。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民......


·怎样证明是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如何证明
      怎样证明是医疗过错医疗过错如何证明算,需要经过一系列的鉴定才能确认过错方及其所要承担的责任。那么要怎样证明是医疗过错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详细解析,以供您了解。一、医疗过错的鉴定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大理州宾川县......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哪些内容?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哪些内容?一、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


·建筑公司将工程内部承包、转包、分包给实际施工人,由实际施工人招募的工人与建筑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引入了实际施工人的概念: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


·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司债券有哪些?
      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司债券有哪些?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司债券上海交易所官网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修订)(征求意见稿)》、《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5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南京律师专业咨询网
    南京律师专业解答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公司、专利商标、刑事辩护、劳动合同及交通事故领域的法律业务。担任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


·南京离婚律师收费标准?专业婚姻律师..成功案例,提供可行方案
      南京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如果是离婚案件,律师费一般是按照标准来收取,如果在离婚时发生了纠纷大多也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的方式,那么离婚律师的费用不仅会按照案件类别,也可以按照案件的标准来收取律师费用。1、一般离婚案件基本标准:2500元  ......


·镇江市有几个看守所?位置在哪里?怎么去?
      江苏省镇江市市区有一个看守所,下属县市各有一个看守所,镇江刑事律师收集了各个看守所的位置和导航,方便大家工作。镇江地区(0511)镇江市看守所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路21号导航设置:陶瓷城站台旁一条路向南,可以看见红顶的房子......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一、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这个“过大”的概念比较模糊,如果是建委备案的审批,一般不能超过15%,否则就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如果是自己单位的就不好说了。即使是固定总价合同也会规定合同变......


·私募股权投资协议条款中的要点
      私募股权投资协议条款中的要点一、投资金融工具条款投资金融工具条款是私募股权投资的基础条款,决定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的方式,和进入后的地位和身份。投资金融工具的安排既要适合被投资企业将来的发展,又要尽量降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的资金风险。......


·买卖合同中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中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江苏淮安的一处老宅基地被人私自拆毁建房,有相关专业的律师推荐吗。我要打官司
·等货车把电动车三轮车挂翻了,两人受伤,交警已经把两个车已经扣了,现在司机想取车受
·我能告他 恐吓和诽谤,两年前我在网上认识个网友随后俩人一直以恋*关系联系他一直给
·我想要小孩,我老公说离婚
·有微信欠货款的欠条,电话已不存在,有身份证地址,能否起诉他。
·网上兼职做到一半没钱做了。刷了三千,说退款。她说退不了,已经帮我申请了,说三个工作日审核,三个工作
·是这样的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在我身上,女方只是代养,代养到九岁,
·在乡下骑摩托车晚上7点左右,没有路灯,挂到一个65岁的老人,致其粉碎性骨折,目前
·要抚养费,孩子祖籍安徽马鞍山含山,在江苏常州上学
·各位大律师好。我老婆是广西的我是广东的。她的户口迁到我广东这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